你不能不看的买房攻略-从Viewing 到 Comple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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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铜牌推广者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171) 发表:2009-11-27 00:13:35  66楼 
公众支持整顿 房地产经纪行业 (ZT)


  国家发展部完成房地产业监管架构的公众咨询工作,大部分的受访者欢迎加强这个行业的监管,以提升业者的服务水平。

  多数受访者也同意,经纪不应该在同个交易中代表买卖双方,以避免利益冲突的情况出现。有的甚至建议,同间经纪行不得代表买卖双方,而这也应该延伸至出租房地产的交易。

  同名经纪代表买卖双方的现象存在组屋转售市场多年。卖方经纪以收取双方佣金为前提,往往拒绝售屋给不愿支付佣金的买主,即使该名买主所愿支付的价格比其他人来得高。

  这意味消费者的利益没有获得保障,因为卖方无法卖得更好的价钱,而买方则无法购得心仪组屋。

  国家发展部因此建议禁止经纪代表买卖双方,须要经纪处理行政手续的买主则可支付一笔行政费用给经纪。买主也可聘用自己的经纪或自行处理组屋转售手续。

  不过,一些受访者认为,要是买主须支付行政费用给卖方经纪,经纪也可能倾向于选择愿意付费的买主,导致“价高者得”的市场原则仍旧无法有效运作。


  他们建议,政府应该规定买卖双方由不同经纪代表,经纪也应该通知卖方屋子所获得的所有出价。


  组屋买主许雪玲(28岁,博士生)就认为,当她在今年初以约30万元购买一间三房式组屋时,利益没有被妥善照顾,因为她的经纪也同时代表屋主。

她认为,经纪一直为屋主说话,还允许屋主在售卖组屋后继续住上超过3个月,以致她必须在过渡时期另租组屋来住。

  许雪玲上小额赔偿庭索赔,成功把所须支付的佣金减半至1500多元。

  对于政府整顿房地产业的措施,她说:“早就该这么做了。消费者的利益应该获得更大的保障,让他们在买卖屋子时可以更放心。”

  在拟议中的管制架构下,所有房地产经纪须考取基本证书才能执业,并可能在违规时被扣分。政府也考虑设立独立仲裁庭来专门调解房屋纠纷。

  在展开咨询工作的一个月以来,国家发展部共收到约200个意见,绝大多数支持拟议中的管制架构,并提出改善建议。

  受访公众认为,经纪所需考取的基本证书不但应该涵盖专业知识,也应包括道德操守,因为投诉多是因缺乏职业操守的行径而起。

  他们也认为,经纪须考取个人执照,并在违规时被扣分,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列入黑名单的经纪也应该被“公诸于世”,让公众上网查阅他们的资料。

  佣金方面,一些受访者也建议政府应规定统一的佣金比例,以减少消费者和经纪之间的纠纷。

  然而,在加强对房地产业管制的同时,受访者也表示,房地产经纪的利益不应该被忽略。这是因为经纪的工作缺乏保障,他们不但没有基本薪金,还须支付交通和广告费用以及把一部分佣金分给经纪行。

  博纳(PropNex)集团总裁伊斯迈认为,加强房地产经纪的监管工作势在必行,以防止害群之马轻易跳槽到其他经纪行,继续提供不佳的服务。

  然而,他对公众的一些意见持有保留态度。例如,有人提及应该避免经纪行和经纪直接向屋主或发展商购买房子,然后在屋价上涨时转手。伊斯迈认为,监管当局难以有效避免这类的情况出现。

国家发展部会在参考业者和公众的反馈后,于明年初公布主要的监管架构,逐步展开房地产业的整顿工作。
凡事的发生必有其原因,并终将有助于我。 选择,是舍弃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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