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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仰首望飞鸿
(等级:
3 - 略知一二
,发帖:474)
发表:2010-04-06 11:07:35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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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新加坡帅哥 的大作中提到:
买的新房子附带租约,可以提前结束么?之前的房东,一下签订了两年的合同,中间,把房子卖给我们了,租约还有半年多,不想等那么久,想让租客提早搬走,看了一下和约,没有说房东提前结束合同有什么惩罚,反倒是,房客如果提前结束合同,要求提早两个月通知,还要按比例,赔偿房东中介费用。 这样说来,是不是,让租客提前搬走,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也不存在补偿的需要? 有经验的大侠,还不吝赐教
没经验
买的时候为什么不谈清楚呢?真是对惹人恨无所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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