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新房子附带租约,可以提前结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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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khm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67) 发表:2010-04-06 12:26:46  5楼 
买房子的同时就是要继承租约,和前屋主应该没有任何联系了至于能不能让租客搬,真的要看和约上怎么写的,就像我那个房子就是两年内不可以搬,违反要付全部两年的租金赔偿,通常租客和屋主的权利和义务都是相应的。 所以如果和约上写租客可以提前2个月通知搬走的话,屋主应该也可以提前两个月通知让他搬走,至于赔偿中介费那部分只是对租客的约束,保护屋主的利益,几乎任何租房和约上都有写的,因为毕竟你提前搬走了,屋主要找别的租客要花多的中介费的。 如果和约上写的不清楚或者不太明白的话,最好就是问问你买房子的律师或者中介,毕竟他们是收你钱的,有义务给你解释关于这个房子的任何问题。
是这样啊,那确实是最好问律师
但是我还是觉得,租房合同上应该只有写明房子的拥有者,也就是前屋主,和租客的署名以及签名吧。
LZ作为买方,应该没有列在合同里面对吗。现在既然房子已经易主了,那么这份租房合同在法律上来说还是继续有效的吗?难道不是应该说前屋主违约吗?还是LZ买房了以后又和租客重新签了合同?
而且照常理来说,在程序上不是应该前屋主先清空租客再卖房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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