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后就不能收双份佣金了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房产车市 | 本帖共有 1 楼,分 1 页, 当前显示第 1 页 : 本帖树形列表 : 刷新 : 返回上一页
<<始页  [1]  末页>>
作者:滚雪球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187) 发表:2012-10-23 20:25:37  楼主  关注此帖
中介是可以收双份佣金吗?comission from owner & tenant, buyer and seller?还是如果收了一方的佣金,就不能收另一方的comission了?  有些是2个中介合作,一个收landlord的佣金,一个收tenant的; 如果刚好中介认识双方,是可以收双份了吗? 请指教,谢谢。
2011年以后就不能收双份佣金了
在2011年CEA regulate之前是可以的. 现在不可以了.

如果楼主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去以下网站投诉.

http://www.cea.gov.sg/cea/content/index.html#.UIaMAqEgfVo

投诉的时候需要记得agent的CEA No. 如果你有agent的名片,上面应该有你需要的所有信息.

但是如果两个agent认识的情况是可以的. 两个agent认识很正常的.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所有回复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房产车市 | 返回上一页 | 本主题共有 1 篇文章,分 1 页, 当前显示第 1 页 | 回到顶部
<<始页  [1]  末页>>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