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明白,如果还清贷款,接受转让最后成为owner的那一方如果是pr还是要交absd是么?
按照什么来算absd?可否设计成不按市场价走的赠予来少交点absd呢?
这和存在未清偿贷款的情况相比,除了后者手续繁琐些,两者的费用差别大么?
看你之前的持有方式
如果是join tenancy就是一人一半产权,按房子估价的一半交ABSD,因为那一半产权算后“买”的。如果是tenancy in common就看另一半持有的产权是多少百分比。
费用的差别主要取决于赠送方的产权比例,另外未清偿贷款的情况下律师费贵得多,因为夫妻双方都要各自找个律师代表他们做这个“subsale”(银行是这么定义的),清偿贷款以后只是办手续需要支付HDB的律师费,这个最多1000左右。
费用的差别主要取决于赠送方的产权比例,另外未清偿贷款的情况下律师费贵得多,因为夫妻双方都要各自找个律师代表他们做这个“subsale”(银行是这么定义的),清偿贷款以后只是办手续需要支付HDB的律师费,这个最多100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