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上限差不多15万新币所以我就想,不然干脆不付了,或者付他三四个月就不付了。但是根据合同,他仍然可以把我告上法庭。任何合同不是应该都有个违约条款的么?不然这个deposit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呢。。。。总之,仔细读了合同之后真的是很晕
很麻烦的
你这个事情还真要重视起来。按合同条款,房主有权利追讨所有的房租,之前的例子,月租也就2-3k,剩余租期不多,租客很可能是外国人,所以告上法庭费时费力,很多房主就算了。
可是你这个租约刚开始,月租这么贵,你还是pr,这情况,房主有充分的理由和动机追着你不放的。
可是你这个租约刚开始,月租这么贵,你还是pr,这情况,房主有充分的理由和动机追着你不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