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得及,不过我选择不要了之前帖子没有提到的是,学校义工父母是公民或pr没有区别,孩子是公民就够了。
社区义工虽然理论上如果以exec member身份服务足够时间,那也只看孩子国籍。可是这里有个问题在于,em是chairman选的,每个社区的em人数是有限的(rc和nc都是30人)然后这里面pr也是有quota的。所以以pr的身份去,如果恰好你的社区很活跃,em已经或接近满员,pr有可能比公民更难成为em,也就是折腾半天可能要做更久的observer
所以我家如果要做社区义工,我(sc)比lg(pr)合适。偏偏我现在大着肚子,未来的一年不太可能有这个经历和体力(其实就是懒)付出太多在义工上,所以选择放弃了。
另外租房的话,符合1km和选区同时满足的房子好少,不想太委屈居住环境的同时还贴太多租金(少一年还好一点),所以...
何况女儿报名以前肯定有大选,选区划分也可能变,成本太大了XD
我大着肚子刚做到em了,共勉
所有功课都做了也知道做em也可能只是浪费时间。不过为了儿子什么都要试试,浪费就浪费好了。
对了参加了社区义工发现其实还是蛮有意义的。所以时间许可的情况下我准备一直做下去:)
对了参加了社区义工发现其实还是蛮有意义的。所以时间许可的情况下我准备一直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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