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白什么叫做偷换人才市场概念雇主当然有权力送回,前提是女佣行为不当。若她们的行为无可厚非,为什么要送回呢?
我相信版上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曾在工作时瞒着老板去找新工作上linkedin翻报纸去见猎头去面试,直到签了offer之后才敢跟老板讲。去求职版看看就知道了。这和这个女佣的做法没啥差别啊。在公司最后一段notice period你希望怎样被公司对待呢?被公司为难?不办手续?投诉上黑名单?还是别的?
我不知道这个女佣是怎样的人,只是就事论事,她偷偷找下家的行为并不离谱。
女佣有权利不干,但不代表有权利甩掉原雇主自己找新雇主
不然为什么MOM还规定了【必须原雇主签IPA】女佣才能跟新雇主签合同?
别太圣母,多了解些相关信息再来说话
别太圣母,多了解些相关信息再来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