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认为“对事不对人”应该是辩论之基本原则。此主贴就此删去,欢迎在法律许可范围之内继续讨论,若是牵扯到个人,那就没什么意思了。
若然指出一个人的无知在你看来就是“对人”的话,那么我也不说什么了。
兼收并蓄的结果如果是鱼龙混杂,那么不如独善其身。
若说世道败坏了,古代的贤道失传了,那么到底是小人颠覆的罪过呢,还是君子纵容的罪过呢?我想是君子的罪过,因为小人是永远不会认为自己错了的。
在下一向以为,不做狮子吼的我佛就不是真正的我佛,不会拍案而起的学者不是真正的学者。真正的学者,可以分辨一个人是“无知无耻”还是只是和自己“观点不同”;真正的学者,亦以真知为圣神,甘为其护法;真正的学者,不苟安于平和,而纵情于大道。
青锋原是利剑,不屑藏刃于破袄。言尽于此,得罪之处,敬请谅解。
若说世道败坏了,古代的贤道失传了,那么到底是小人颠覆的罪过呢,还是君子纵容的罪过呢?我想是君子的罪过,因为小人是永远不会认为自己错了的。
在下一向以为,不做狮子吼的我佛就不是真正的我佛,不会拍案而起的学者不是真正的学者。真正的学者,可以分辨一个人是“无知无耻”还是只是和自己“观点不同”;真正的学者,亦以真知为圣神,甘为其护法;真正的学者,不苟安于平和,而纵情于大道。
青锋原是利剑,不屑藏刃于破袄。言尽于此,得罪之处,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