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堆东西。1: 这堆东西叫《一晃就过去了》,是个长篇的开头,还没写完。
2: 都是真名。
3: 楼主起的名字,俗。
4: 作者写这堆东西只是为了说以下的话:“有时候你觉得忘不了一个人,实际上不是那么回事儿。你忘不了的是那个时期的生活,但是那个时候有那么多事情,你不可能记得很清楚,就是说,你的回忆是模糊的。于是你就需要这么一个人,像线索一样,把你的回忆具体化,你一想到这个人,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也就跟着蹦出来了。”
5: 作者认为,真正不俗的人写的东西,实际上就是为了说一句话。
6: 作者现在生活在欧洲的一个小城儿里,基本已经丧失创作灵感,只是每天像麦子对着太阳愤怒的生长。
方方别生气了啊,回头叔叔给你买包包。
大变!!!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