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有必要重新描述一下新加坡法律规定,婚姻持续3年以后才允许离婚。并不是离婚官司要打三年。
离婚最快3个月可以生效。最慢....我见过结婚7年离婚离了8年还没离完的,也见过离婚官司打了11年的。
那看来我之前听说的有一些误解了。因为原来也是有耳没耳的听说而已。
所以根据新加坡法律,除非很特殊的例子(这里不讨论),就是结婚日起满 3 年,双方或者一方申请离婚才会被受理,然后最快的情况 3-4 个月之后就办妥手续,正式结束婚姻了,是这样吧?
不满3年的话,提出申请都是无效的,和不被受理的吧。
那 3 年期间的婚姻生活状况,分居,分房睡什么的,是提出离婚申请,以及法律判决可以离婚的要素吗?
就是说理论上是否存在这种可能,3 年内俩人婚姻没有问题也恩爱,满了 3 年俩人就是任性要协议离婚,或者一方突然不想继续婚姻了提交离婚申请。
问题有点多,版主包涵。
不满3年的话,提出申请都是无效的,和不被受理的吧。
那 3 年期间的婚姻生活状况,分居,分房睡什么的,是提出离婚申请,以及法律判决可以离婚的要素吗?
就是说理论上是否存在这种可能,3 年内俩人婚姻没有问题也恩爱,满了 3 年俩人就是任性要协议离婚,或者一方突然不想继续婚姻了提交离婚申请。
问题有点多,版主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