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泡泡:不是类似,是一模一样啊。看来是被人转载了,谁那么无聊,还假装是自己
http://www.mitbbs.com/mitbbs_article.php?board=Family&id=1748
...)Thanks for the info.不明白为什么会被这样转载。不过可能是有相似经历的jm吧。只要没恶意,我想也算了。
另外向那么多关心过这件事的xdjms提一下(如果大家还关心的话),我妈通过各方面咨询(包括法律,技术部门,亲朋好友)暂时决定不冷不热,拖。等到他连家用都不给再考虑提离婚。
法律方面:
1。第三者无罪。
2。第三者有人权。偷拍,跟踪等违反人权得到的证据不算。
3。通奸无罪。
4。过错方与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方面是48% vs 52%
这就是我说的体制帮不了我了。
[笑孽 (3-9 9:50, Long long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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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orum ][登录后回复]8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