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学】济南一夜1
鲁平和孙甜甜的通话,是在周六下午3点一刻发生的,当时鲁平乘坐的火车刚刚经过德州站,大约一个小时之后便会抵达济南。他站在车厢尽头那个局促、肮脏、摇晃着的洗手间里打手机,电话挂断之后,感到一股热流从头顶上方倾泻而下,将他浸透。为了让自己不至喜形于色,鲁平用力将车窗抬起一个小缝,飕飕的冷风吹进来,使人为之一振。
火车正在急速穿越一片覆盖着白雪的平原,雪地上兀立的电线杆一闪而过,远处则横卧着几个朦胧的小村庄。一切都那么完美,甚至有点儿诗情画意。
鲁平和孙甜甜是在QQ上认识的,一年之前曾经见过面。时隔一年,他还隐约记得孙甜甜的长相:一张大圆脸,上面长了两个小水洼一样的黑眼睛,眼睛下面是一个过于扁平的鼻子,鼻子下面有一张小嘴,上嘴唇略微厚重,给人一种总在撅嘴的错觉。那嘴一张,便会几里哇啦地说出一串夹生的济南土话。值得注意的是,孙甜甜的老家乃是吉林延吉,并且在那里长到了18岁,她理应说一口带着东北口音的普通话才对。是什么原因促使孙甜甜放弃了她本应以之为傲的小品口音,转而学起济南话呢?鲁平没问,孙甜甜也没说。鲁平只记得那些烦人的、无厘头的、土里吧唧的济南话总会不合时宜地从孙甜甜那张有些让人心动的小嘴里冒出来,让鲁平抓狂——“镇好镇好”“白停白停”——就在做爱的时候也不罢休,这让鲁平无法全神贯注。更可恨的是,这个女人居然长了一对大胸脯。天呐,谁又能抗拒那样一对大胸脯呢?此刻,那两团充满了质感的白肉正在鲁平眼前剧烈晃动,让他感到头晕眼花。鲁平的身体被欲望占据了,他要马上见到孙甜甜,一刻也不能耽搁。
事实上,在北京度过了令人烦躁的一周之后,鲁平原本计划周末返回青岛。在济南站提前下车,去会会他的网友兼情人孙甜甜,完全是心血来潮。他俩将共度良宵,然后第二天(周日),鲁平可以乘坐另外一列火车返回青岛,这样就不会耽搁周一上班——整个计划看起来完美无缺,神不知鬼不觉,其中可预知的部分和不可预知的部分都让鲁平激情澎湃。唯一让鲁平顾虑的是,他已经一年多未与孙甜甜联系,在这一年里孙甜甜的生活会不会有什么变化?她会不会已经离开济南?会不会已经有了男朋友,并且变得忠贞不二?或者,她会不会因为鲁平的无情离去、销声匿迹而生气——鲁平做得确实有些过分——不愿意再和鲁平来往?
当鲁平和孙甜甜通过电话之后,他才意识到,所有这一切担心都是多余的,孙甜甜不仅没有因为他的消失而生气,反而对他的突然来电欣喜异常。
“嗳呀,真没想到会是你!”
“你现在在哪儿?什么?你要来济南?”
“啊,那太好了!”
“没有,没有什么不方便的。欢迎你来!”
放下电话的那一刻,鲁平仿佛沐浴在一股幸福的热流中,身体已经调整到了飞行模式,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与孙甜甜见面了。
2
下了火车,鲁平打了个的,直奔省实验中学。孙甜甜就在这所学校教书,是一名初中英语教师。老情人再次相见的场景十分动人。孙甜甜显然已经等候多时了,她从办公楼的一个小窗口里探出身来,一边向鲁平挥手一边喊“我在这儿呢——”。孙甜甜的声音字正腔圆,清澈而具有穿透力,一听便知这是经过专业训练的结果。看来这一年孙甜甜成熟了不少。
学校大门距离办公楼约有三四十米的距离。鲁平下了出租车,便提着行李朝办公楼走去。孙甜甜所在的那栋大楼,是俄式红砖结构,外面布满了爬山虎枯萎的枝蔓,就连她栖身的那个小窗口也被包围在枯黄之中。孙甜甜站在窗口前,用微笑迎接远道而来的朋友,就像一位年轻的少妇,迎接从战场归来的丈夫——这是一个多么浪漫的比喻。她今天穿了件V字领红毛衣,露出白衬衣的衣领,这两种充满了活力的颜色,与那栋死气沉沉的大楼形成鲜明的对比,仿佛废墟中开出一朵鲜花,仿佛暗夜中射出一片光明。冬日下午金色的阳光照在孙甜甜的脸上,使她的笑容变得异常妩媚,甚至有些让人心动。在那一刹那,鲁平险些爱上这个女人。
鲁平提着行李快步爬上三楼,孙甜甜正站在英语教研室门口等他。鲁平张开双臂,想给孙甜甜一个拥抱,谁想却被孙甜甜用手挡开。“有人!”,孙甜甜压低了声音说。
英语教研室面积不大,里面勉强摆放了三张老式办公桌,一个30多岁、戴眼镜的男老师坐在其中一张前面,正在电脑上下围棋。孙甜甜给鲁平和男老师做了介绍,“这是我表哥”。男老师有些迟钝地“噢”了一声,算是和鲁平打过招呼,然后扭过头,继续下他的围棋。
由于有男老师在场,鲁平和孙甜甜的谈话遮遮掩掩。孙甜甜先是给鲁平倒了一杯凉开水,然后问他从哪里来,去干什么了,打算在济南待多久,诸如此类。在交谈的过程中,孙甜甜一直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鲁平侧身站立一旁,男老师则位于鲁平身后。读者应当牢记三人的站位,这为后面故事做了铺垫。
鲁平将屁股依靠在办公桌上,不断地拿眼睛打量孙甜甜。现实中的孙甜甜要比想象中的孙甜甜丑一些:她的脸太宽,颧骨饱满,两只小眼睛分离得有些远,给人一种智力有缺陷的错觉。由于有点儿近视,又不喜欢戴眼镜,她的目光无法聚焦在正确的位置,总是给人一种躲躲闪闪的印象。
这是多么丑的一个女人啊!鲁平心想,打死我我也不会娶这样的女人做老婆的。
不过鲁平心里清楚,孙甜甜的丑只是流于表面;作为一个女人最重要的部分乃是身体,孙甜甜的身体无疑是漂亮的——或许“漂亮”这个词还不够恰当,应该用“灿烂夺目”来形容——孙甜甜的皮肤很白, 皮肤上的纹理细密,如同丝绸一般。这种优秀质地的皮肤贯穿全身,通体几乎找不到任何瑕疵。皮肤下面是脂肪(孙甜甜属于丰满型的女人),抚摸上去手感清凉,感觉不到阻力。夜里怀抱着这样一具胴体入睡,是多么享受的一件事情啊。鲁平幻想自己能够永远占有这个身体,这种渴望如同老狗对待骨头的态度一样真诚。
假如我是个瞎子就好了,鲁平心想,那样我就可以专注于孙甜甜的身体,而毫不顾忌她的模样儿。
由于有男老师在场,鲁平和孙甜甜的谈话内容不能触及实质,仅是礼节性的嘘寒问暖。但鲁平的目光是肆无忌惮的——他背对男老师——像X射线那样在孙甜甜柔弱的身躯上扫来扫去,看得孙甜甜很不自在。在鲁平看来,这种眼神儿的挑逗算是一种前戏,是为此后的直奔主题做铺垫。他在济南只能逗留一晚,他可不想把大好时间浪费在与孙甜甜谈情说爱上。况且,谁又喜欢和一个相貌丑陋的女人谈情说爱呢?他要抓紧时间,要与孙甜甜及时行乐,这才是鲁平此行的唯一目的。他应当专注于此,任何与此目的不相干的旁枝末节都应当被摒弃。
在鲁平看来,最理想的剧情是这样的:鲁平找到孙甜甜,说“干!”孙甜甜立刻撩起裙子,一个空翻躺倒在地。完事后两人握手,说“再见!”“再见!”然后鲁平赶晚班火车回青岛。这多方便!
但是,女人不会像男人这么轻而易举地看清问题的本质,女人也不像男人这样重视效率。她们爱慕虚荣,又不实在。对付女人,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需要绕很大的弯子。
孙甜甜被鲁平赤裸裸的目光熨烫得浑身不自在,她的脸羞得通红,双臂交叉在胸前,翘起二郎腿挡住关键部位,妄想以此阻断鲁平的目光与自己身体的直接接触。女人是矛盾的,几分钟前她向男老师介绍鲁 平的时候说“这是我表哥”,她本可以说“这是我男朋友”(那么二人再亲密一些也无所谓),抑或可以说“这是我亲戚”(那么鲁平任何超越亲情的举动都是不容许的)。她为什么非得选择“表哥”这个暧昧的、说不清道不明的称谓呢?她想掩盖她与鲁平的实质关系(网友加情人),却由于自己的愚蠢而弄巧成拙。现在,她虽竭尽全力阻挡鲁平目光的骚扰,但这些举措收效甚微。鲁平的目光是有穿透力的,像一挺加特林机枪那样肆意在孙甜甜的身体上扫射,害得孙甜甜坐在那里扭来扭去,捂上挡下,很不自然。另一方面,鲁平也为此得意,以为自己已经达到“以眼杀人”的水平,再看一会儿对方就要高潮了。于是他暴露出好色之徒的本色——与孙甜甜不同,他和男老师乃是萍水相逢,再次相遇的几率也不大,无需在这个无关紧要的人面前掩饰真我——鲁平一会儿伸长脖子,一会儿低下脑袋,一会儿左摇右 晃,非要把孙甜甜看个通透不可。孙甜甜也随着鲁平左右摇晃,二人像互相试探的拳击手,在办公室这个狭小空间里上演一场闹剧。
不过,孙甜甜毕竟是个老师,属于一个善于持强凌弱的群体,她很快就转变了话题,和鲁平谈起了他的工作,打算把鲁平的注意力移开,并借此打击一下他的嚣张气焰。在此有必要交代一下,我们的男主角 鲁平是个程序员——当然,在鲁平看来这简直不能算个体面的职业。“当程序员的都是一帮无能之辈,因为找不到更牛屄的工作,被迫干起了这个临时的勾当”。
“你怎么能这样想呢?”孙甜甜以一种老师特有的、毋庸置疑的、居高临下的口吻批评鲁平。“程序员也是在为社会做贡献,也是一种受人尊敬的职业。”“你要干一行爱一行,千万别这山看着那山高。” “像你这样心浮气躁,是干不好工作的。”孙甜甜几里哇啦地说了一大通,把鲁平说得愣愣的,他第一次听说程序员也是一种受人尊敬的职业,这让他无言以对。过了好久,鲁平才蹩出一句“程序员都是呆屄!”结束了这个让他难堪的话题。
鲁平与孙甜甜的谈话东拉西扯,不着边际,谈话的内容虽然遮遮掩掩,但却渐渐地散发出暧昧的味道。他们沉溺于这种攻与守的游戏当中,忽略了那个坐在一旁的男老师——此刻,二人的谈话内容全都一字不漏地飞进了男老师的耳朵里——男老师下围棋原本仅是掩护,探听别人的隐私才是他的兴致所在。以男老师多年混迹风月场合的阅历,不难看出这对狗男女不是表兄妹关系,“二人肯定干过”,但何时何地何种细节男老师无从知晓,这也是他着急打探的原因。
可以设想,我们聪明的男主角鲁平早已察觉到了男老师的企图,他对孙甜甜说得那些既暧昧又纠缠不清的语言,有一半是说给男老师听的。最初他只是想把男老师赶走,后来发现男老师的忍耐能力不可小觑。好吧,既然你赖在这里不走,那就捉弄你一下。虽然我们的男主角鲁平,是存世的所有文学作品的主人公中最正直的一个,但是,扮演一个流氓的角色也是他所擅长的。鲁平说得话越来越赤裸裸,目光也越来越肆无忌惮,几乎要和孙甜甜动手动脚了。
最终,男老师还是待不住了。当然,他完全可以一直在这里坐下去的——鲁平调戏得是孙甜甜,又不是他男老师本人——但老师的身份和平日里道貌岸然的形象不容许男老师无动于衷。男老师突然发作,气呼呼地逃出了办公室。事情是这样的:
孙甜甜问鲁平晚上住哪里。鲁平说,你住哪里我就住哪里。
“不行,你自己找地方住。”
“为什么不能住你那里?”
“不行就是不行!”
“以前为什么行?”
“那是以前。现在不行!”
“我觉得行。”
“不行!”
“为什么不行?”
“不行就是不行!”
二人争来争去没个完。在一旁的男老师突然站起身来,对着一面墙壁,很严肃地说:“小孙,我去上课了!”说罢就杀气腾腾地冲出了办公室,只留下鲁平和孙甜甜愣在那里。
“你看你!就不能忍一忍!”孙甜甜带着怨气说。她生气的时候嘴巴撅着,眉毛拧在一处,黑眼睛从下往上恨恨地瞪着鲁平。
“在你面前,我怎么能忍得住呢?”鲁平辩解道。
话一出口,鲁平的思维停滞了一下,不禁为自己的天才而击节赞叹。在你面前,我怎么能忍得住呢——这句话多么富有诗意!多么富有节奏感!就像是打着拍子说出来的。乍看上去像是脱口而出,实际上却 饱含爱意。这种语调,这种口吻,只能出自一个诗人之口。在你面前,我怎么能忍得住呢,意思是说,在别人面前我是能忍得住的,只有在你面前不行;在别人面前我是高傲的、冷峻的、不勃起的,在你面前我才放下了架子,为你而勃起。这虽然是一种原始的冲动,但却是因为你的存在而触发,因为我对你心存爱意而突显。这是一种绵绵的、舒缓的爱,需要用一种深沉的、略微嘶哑的声调说出:
在你面前,我,怎么能忍得住呢?
鲁平越想越自我陶醉,他使出一个优雅的探戈滑步,来到孙甜甜面前,伸出双手迎接她。只可惜孙甜甜不领情,她是一个粗线条的女人,简单的像一株农作物。“你干什么”,孙甜甜一巴掌打在鲁平的手上,“滚开,滚开啊你——”孙甜甜想把鲁平推开,但她的力气实在太小了。
男老师一走,就再没有什么能阻止鲁平了。更何况男老师走出教研室的时候,出于愤怒,把房门也给带上了。现在这十几个平米的小房间里,只剩下鲁平和孙甜甜两个人,孙甜甜已经无路可逃。她拼命挣扎,想从鲁平的魔爪下逃脱出去,但她的抵抗是无力而没有成效的。鲁平很快就捉住了孙甜甜的手腕,进而又将爪子伸到了她的腋下。孙甜甜扭动了几下,最后被对手从座位上拉了起来,并且揽入怀中。整个过程看似激烈,实际上确是无声的。男女主人公都在默默地发力,一声不吭。如果此刻孙甜甜大喊“救命”,鲁平一定会给吓跑。但孙甜甜不喊。她知道如果这么一喊,隔壁办公室的老师会立刻赶来,那样她和鲁平的奸情也就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还有一种可能,孙甜甜不吭声,是因为她的内心深处是顺从的,她甚至有可能比鲁平更为渴望(毕竟她已经等待了一年之久),但女性的矜持阻碍了她。这是一种肌肉的惯性,你越是想,我越是不给,这样做的结果是你更想,你就来哀求我,我或者怜悯你或者不怜悯你,总之我已经站在了道德的高处,将你玩弄于掌股之中,我的目的就达到了。唉,女人啊。
鲁平把孙甜甜从座位上拉了起来,死死地抱住,使劲地揉搓。在你面前我怎么能忍得住呢。孙甜甜竭力抵抗,别别,这是在办公室,你别这样。不过鲁平的力气比孙甜甜大多了,他伸手到孙甜甜背后,麻利 地解开了孙甜甜的胸罩,然后对准孙甜甜的大胸脯乱摸一气。鲁平还想脱孙甜甜的裤子,但孙甜甜坚决不从,眼泪掉了下来。
“求求你,求求你了。别这样。这是在办公室,让别的老师看见了我以后怎么办?”
看见孙甜甜的眼泪,鲁平才停下手。一切平静下来。鲁平在孙甜甜的嘴唇上亲了一下,算是为自己的鲁莽道歉。他笑着,一字一句地对孙甜甜说:“在你面前,我怎么能忍得住呢。”
3
总算耗到了下班的点儿,鲁平和孙甜甜从学校里逃了出来,在附近找了一家小馆子吃晚饭。本来鲁平是不想现在就吃饭的,他有比饥饿更迫切的需求,但是孙甜甜坚持要吃饭。冬天天短,下午5点钟饭店里已是灯火通明,二人找了一个靠窗的桌子坐下,孙甜甜点了三四个热菜,又叫了两瓶啤酒。等服务员走后,鲁平和孙甜甜开始聊天。鲁平依旧是在应付,在他看来,孙甜甜不是一个可作倾心之谈的对象——一个智商中上的男性,是不可能在女人这里找到共同语言的——两人的交际圈完全不同,公司里的事情要和孙甜甜解释明白十分困难,所以还是不说为妙。他更喜欢和孙甜甜保持一种“纯粹的肉体关系”,尽量回避感情问题,更不要介入对方的生活。这样最好。
为什么非要把灵与肉搅合在一起呢?鲁平心想。这难道不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吗?随着人类的进化,和谁做爱,和谁谈感情,这两件事必然会分得越来越开。人们可以和陌生人做爱,同时和爱的人谈一场轰 轰烈烈的、无性的恋爱。甚至,男女之“爱”的本身都值得怀疑。如果这是高尚的,为何必须发生在男女之间?如果这是鄙俗的,又有什么必要将其赞美?而且,为什么男女之爱的终极目标是婚姻、上床?这恰恰证明了其鄙俗的本质。动物本性驱使,有何高尚可言。
“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孙甜甜将胳膊肘放在餐桌上,双拳托住下巴,眼睛则盯住鲁平,“我特别恨你!你这一年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也不联系人家。当你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真想骂你一顿,可是……唉……见到你真高兴。”
“我也是。”
“你知道我这一年是怎么过的吗?你也不问问人家,……,不不,我一直是一个人,没有交男朋友。”
“那个男老师呢,他没追求过你?”
“他呀,算是有过吧……不过,他早就结婚了,小孩都四五岁了,还……,嗳呀,你们男人都一样坏。”
鲁平握住孙甜甜一只手,轻轻地抚摸。孙甜甜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转作脉脉温情。这时候服务员把酒菜都端上来了,鲁平给孙甜甜倒满酒,二人干杯,然后一饮而尽。
“人家真的很想你。”孙甜甜说,看来她是动真情了。
“我知道”,鲁平说,“我也很想你。”
二人的手指纠缠在一起。
为了避免在感情问题上险得太深,鲁平把话题引向别处。
“你都想我什么了?想这里,还是想这里?”
“真讨厌,你!”
“说说嘛,你到底想我什么了?”
“都想。”孙甜甜故作镇定的说,不过她的脸已经红透了。
鲁平大笑起来。
这顿饭吃了大约一个小时,外面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鲁平催促孙甜甜赶紧吃完,然后好去她的住处过夜。鲁平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可是孙甜甜却露出一副勉为其难的表情,她说,我们去旅馆好吗?原来 孙甜甜住的房子是与别人合租的,很不方便。这有什么不方便的呢?鲁平感到纳闷,一年之前他们二人便是在孙甜甜那里睡了一觉,那时候她也是和别人合租。孙甜甜说,现在与她合租的女孩,是她的一个好朋友,而且这个女孩的男朋友今晚住在她那里。
“这不正好嘛,”鲁平说,“他俩住一屋,咱俩住另外一屋。”
“嗳呀,你不明白。”孙甜甜摆了摆手说,“我的这个朋友是个基督徒,她不和她男朋友做爱的。这种事要等到结婚以后。”
“是吗?”
……
“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基督徒还有这个规定?那么那些狂交烂媾的美国人为何可以有婚前性行为?他们的上帝不生气吗?”
“这我怎么知道。”
“他们为什么要住一起呢?”
“那个男的是个火车司机,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跑,每个星期就回来住一两天。因为时间短,再额外租房子不划算,只好和我朋友住在一起了。”
“他们从来没做过?”
“以前有的。不过我朋友后来信了耶稣,心理上有压力,就不再做了……两人只是在一起睡觉,但不做。”
“天呐,那男的受得了?”
“受不了也没办法。”
鲁平想了想,说:“这是我听过的最残忍的一件事了。”
鲁平觉得孙甜甜说到的这一对男女有趣极了,便有了见识一下的念头。孙甜甜则坚持要去旅馆开房。鲁平吓唬孙甜甜,说现在已是年底,公安正忙着扫黄,他们去旅馆保不准会给逮个正着,到时候两人光着 屁股在床上,谁也说不清楚,肯定会被抓进去的,“想出来的话还得通知单位领导去领人”。鲁平的这番话起到了作用。孙甜甜吓得吐了吐舌头,再也不提去旅馆的事儿了。
[三只小猪 (1-2 4:06, Long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1楼
有朋自远方来1
我的大学同学刘磊是个豪爽的山东人,这可以被证明如下:一、刘磊喜欢交朋友,且不论三教九流;二、刘磊喜欢喝酒,啤酒10瓶(或者白酒一斤)是他的标称酒量;三、刘磊喜欢按照他的想法支配我的生活,并且想当然地认为我因受到他的支配而快乐无比。事情就是这样,作为青岛仅有的两名南大的毕业生,刘磊觉得有义务安排我过上和他一样有酒有肉有女人的神仙日子。这本无可厚非,我应心存感激才是,只可惜本人有些不够争气,偏偏生性害羞,不善饮酒,啤酒仅能勉强享用一瓶;白酒太可怕,至今未染指。我多次辜负了刘磊的好意,感到十分愧疚。好在刘磊并不介意,依旧在有酒喝的日子里锲而不舍、一如既往地给我打电话,耐心地规劝我放弃“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和他一起往酒缸里跳。这真是让我感动!
刘磊说,“这次一定不要拒绝,因为李哲是特地来青岛看我们俩的”。
他说的这位“李哲”也是我们的大学同学,而且也是山东老乡。据说他现在在日本东京工作,春节期间回济南老家探望父母,马上就要返回日本。此次他提前一天来青岛,就是为了见上我和刘磊一面。在我的脑海里关于李哲的记忆并不多,主要原因是由于我上大学那四年比现在还不善交际。有关李哲,我只记得他当年曾向《华星》杂志投稿。他是写现代诗的,一句“它从几千里以外飞来,栖落在伴侣的囚笼边”让我印象深刻。这算是当年那批学生写出得为数不多的好句子,可见李哲是有天赋的。除此之外,我不记得任何有关李哲的事情。
刘磊告诉我李哲特地来青岛看“我们俩”,在我看来有点夸张。我猜这大概是刘磊为了骗我出去喝酒而耍得小诡计。但是,有朋自远方来,我怎么能推辞不去赴宴呢?况且刘磊威胁我,“你这次如果不来,我就和你绝交”,和刘磊绝交是万万使不得的。所以,在刘磊的威逼利诱之下,我只能硬着头皮去了。
2
晚宴安排在闽江路的“老船长”,刘磊预订了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房间”——它甚至不能叫作房间,乃是饭店利用楼梯下面一点空间改建而成的,一边是白粉墙,另一边挂着布帘。在这个狭小的夹缝里勉强挤得下三个成年人,而且在大家落座之后,还会听见端着饭菜的服务员在我们头顶走上走下,发出声震屋宇的脚步声。咚咚咚,咚咚咚,同时灰尘纷扬而下,落入我们的菜盘里,极具梦幻色彩。
这大概是个未成年小孩幽会的地方,或者是个毒品贩子进行交易的所在,绝不适合作为老同学聚会的场所。不过大家见面依然是热情而感人的:
刘磊和李哲早就到了,等我到达的时候,刘磊叫嚷着“来来来,拥抱一个拥抱一个”,于是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我和李哲探着身子紧紧地拥抱了对方一下。此情此景,犹如两个革命者历尽沧桑之后再次相遇,真是让人感动。是啊,不管熟识与否,“老同学”这个关系是让人难以割舍的。十几年前我们一起跑到那个南方的小岛上,十几年后我们居然又在这个昏暗的小房间里相会了,怎能不让人感叹人生蹉跎、岁月易逝,只有友情历久弥新。
寒暄过后,我才有机会仔细打量了李哲一番。他就坐在我的对面,戴着一副很日本人的黑边眼镜;头发却非常不日本人,约有一两寸长,凌乱地支棱着。他的脸上永远挂着微笑,有一点羞涩,但是眼睛里却闪着光。李哲激动地对我说,王川兄,这么多年不见你还是老样子啊!我答道,你也是老样子啊!话随这么说,但实际上我对李哲仍然没有印象,即使在大脑里搜索过多遍之后也没有觅得一点蛛丝马迹,真让人感到汗颜!
李哲整个人看上去第一感觉就是瘦,让人过目不忘地那种瘦。皮包骨,而且肤色黑黄,没有光泽,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现如今这种瘦法的人在大街上已经很难遇见了。黑瘦的李哲和白白胖胖、肥头大耳的刘磊同学并排坐在一起,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让人不禁感叹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优越性。有那么一会儿我甚至在想:难道那些在日本生活的同胞兄弟都吃不饱?
3
谈话主要是在李哲和刘磊之间进行,我起到随声附和的作用,恩恩啊啊,或者在他们回忆起某事时顺水推舟地说一句“对,是有这么回事儿”,以显示我的存在。但也有弄巧成拙的时候——为了证明自己没把十几年前发生的事情忘个精光,同时也为了拉近我和李哲之间的距离,我提起了李哲当年写得那首诗。
“‘它从几千里以外飞来,栖落在伴侣的囚笼边,……’写得太好了!你写这首诗的时候处于一个怎样的状态呢?”
谁想我这话一出便给自己招来了麻烦:李哲大概没想到时至今日仍然有人记得这首诗,显得非常诧异,甚至可以说有些反应过度。他看了我半天,然后沉默下来,眼睛盯着自己的酒杯,脸上慢慢流露出十分严肃的表情,像是回忆起了某件痛苦的事情。过了一会儿才轻声说道:“这首诗是写给我以前女朋友的,不过……不过我们最后还是分手了……”
李哲的痛苦是显而易见的。正在我为自己的口不择言暗自自责的时候,李哲猛然一把抓住我的手,十二分真诚地说:王川兄你居然还记得这首诗,真乃我的知己也!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来来来,我们今天一定要吹一瓶,请你给小弟这个面子!说罢就摆出要吹瓶的架势——他把一瓶青岛啤酒提给我,自己也拎起一瓶,仰头就要往嘴里送。我被他这一惊一乍吓得不轻。李哲说的“吹瓶”在北方就是一口气喝光一瓶啤酒的意思,这件事对我来说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的,不能儿戏视之,但是话说到这份上又不能不喝。这真是要难为死我了!
“王川酒精过敏,我来替他!”
幸好这时候刘磊站出来挽救了我。咕咚咕咚,我看着这两位英雄一般豪迈的人物把整瓶啤酒灌到肚子里,真是又敬佩又惭愧!
4
有了刚才的教训,我便不再多讲话,而是安安静静地边吃菜边听对面二位聊天。李哲是个重情谊的人,而刘磊爱朋友胜过爱自己的生命,他们两人的话说不完,谈话内容当然也脱不了哥们义气的俗套。我注意到李哲是个过分客气的人,假如别人给他斟酒,他就会紧张地站起来,将你手中的酒瓶夺下;而他自己却总是想方设法把别人酒杯里的酒添满。我不知道他的这种对礼节的重视是否是在日本生活的几年间养成的,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或许他并不是在刻意地重视细节,而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极度敏感的人。
回忆起来,那天的李哲让我有一种怪怪的感觉,大概是一种莫名的忧伤,一种过于浓烈、甚至让人感到震撼的忧伤。这种忧伤影响到了周围的人,有那么几次,当谈话停止的时候,大家的情绪突然都低落下来。开始我以为这全是那首诗造成的,后来才意识到这种感觉从我刚见到李哲的那一刻起就存在,只是自己没有注意到罢了。李哲谈起了他在日本的生活,如同报告文学里描述的一样:孤身一人在他乡,没有亲人朋友相伴,天蒙蒙亮就去上班,夜深了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那间租来的小公寓里……由于成年累月没有说中文的机会,他感觉到“自己的母语水平都退化了”,甚至到了“再也无法作诗”的地步,实在骇人听闻!
尽管李哲过度的敏感和忧伤让我感到一丝不快——这种情绪就像流感一样招人讨厌——我觉得自己仍然有必要尽地主之谊,让面前的这位老同学尽快高兴起来。刘磊大概也是这样想的,饭局还未结束他便朝我使了个眼色,翻译过来意思就是“我们去找点儿乐子吧?”我回了个眼色,意思是“好啊”。于是大家就起身,先是去“好乐迪”唱歌,后来又跑去了标山路。“找乐子”成为那天晚上的主题,贯穿于所有活动的始终。我和刘磊为了让老朋友高兴想尽办法、绞尽脑汁,谁想到最后却适得其反、弄巧成拙。
5
在“好乐迪”唱歌的时候,刘磊叫了好些啤酒,开了瓶,星罗棋布地摆在茶几上。他和李哲一边唱歌一边喝酒。我不爱喝酒,更不会唱歌,而且平时极少来KTV,所以只能坐在一旁鼓掌呐喊,为了使朋友高兴起来尽自己微薄之力。(后来我发现了个省力的好办法,原来点歌机上有个按钮,一按下便能发出鬼哭狼嚎的叫好声。于是乎,我一边感叹KTV的老板为顾客想得周到,一边狂按那按钮,直到音乐声淹没于一阵刺耳的聒噪当中仍不罢休。)
刚开始的时候,我和李哲都保持矜持,不愿意唱歌,刘磊只好独自担当起了演唱会的主角。为了尽可能地带动现场气氛,刘磊手持麦克风,跳到舞池中央,一边扯着嗓子吆喝一边扭动肥胖的腰肢,作顺时针或逆时针摇摆,像是在旋转一只无形的呼啦圈儿——这让我联想到不久前他曾计划通过呼啦圈运动减肥,后来不了了之,看来这留下了不小的后遗症。刘磊一口气唱了五六首歌,尽管全都唱跑了调儿,而且舞姿也不甚优美,但是他的表演是热情洋溢的。
由于平日缺乏运动,刘磊在唱第七首歌的时候就因为体力不支败下阵来,只得大汗淋漓地坐在沙发上喝冰镇啤酒。这时,经过我们再三怂恿,李哲终于拿起了麦克风,同意为大家演唱一首张学友的《离别》。“好啊!好啊!”我和刘磊马上叫起好来。我们原本以为李哲的心情会随歌曲的进行而好转起来,谁想到一首歌过后李哲不仅没有变得高兴,反而把他的这种特有的悲观厌世的情绪传染给了我和刘磊。刘磊先前的一番博命演出也付之东流。
在演唱之前,李哲作了一番内心独白,大意是今天非常激动,见到了思念以久的兄弟和情投意合的知己;这首《离别》乃是他大学时代最喜欢的歌,每当听到这首歌他都会感动得热泪盈眶,希望大家也喜欢。话讲完后,音乐响起,李哲开始唱歌,这时候我才发现他醉得厉害,不仅找不着调儿,而且念起歌词来也磕磕绊绊。大概是腹中的酒气上泛,使得他不停地打嗝儿,硬是把一首舒缓的情歌唱出了hiphop的味道。
可以看得出,李哲唱得非常认真,投入了大量的感情;当他唱不出来、只有配乐在响的时候,任何人都能感觉到他有多么痛苦——这种挠人的痛苦也传染到其他人身上。有那么几秒钟,我感到如坐针毡,不知如何才能结束这尴尬的时刻,心里盼望着突然发生点什么,停电,或者头顶上方的吊灯突然坠落,只要能发生点什么就好。
幸好,刘磊在我之前崩溃掉了。他靠拢过去,和李哲一起合唱。想象一下,两人今晚都喝了大量的啤酒,唱起情歌来伤感地一塌糊涂,唱到高潮的时候他俩竟然相继哭了起来。
刘磊热得只剩一件小背心,但他已经顾不上这些,一把搂住骨瘦如柴的李哲,如同大熊猫搂着绿竹子一般,号啕大哭……
6
在我看来,李哲是那种天生悲观的人,而刘磊则是那种天生乐观的人,两人都处于某种极端。刘磊的欢乐往往是毫无缘由的,他会为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而高兴地手舞足蹈,更不用说遇到什么真正的喜事了(也许他会乐得疯掉也说不定)。而李哲呢,李哲的性格迫使他只看到事物阴暗的一面,迫使他沉浸于自己营造的悲伤氛围之中不能自拔,尽管他的这种悲伤和痛苦在旁人看来是毫无理由,甚至是荒谬至极的。
有趣的是,一个人的欢乐或悲伤是可以传染的。刘磊给他周围的人带来喜悦;李哲则把忧郁传染给他的朋友。当二人相遇功力更强的一方胜出,显然,现在李哲的忧郁占了上风,而且优势相当明显,如今就连平日喜欢傻乐的刘磊也被彻底打败了,甚至整个人崩溃掉。(难道这验证了人生终究会是一场痛苦而短暂的旅程,人的终极状态是悲观的?不不不,我宁可相信这证明了欢乐的短暂易逝和欢乐的弥足珍贵。)
李哲的悲观让我感到厌烦。可是话说回来,李哲毕竟是我们的老同学、老朋友,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在我们面前作践自己,总得想个办法让他高兴起来,然后再把他送上飞往东京的飞机。至于他在东京是否过得快活,是否飞机一落地就寻短见,那可不是我们所能掌控得了的。出于此种考虑,在从“好乐迪”出来之后,我们又打车去了一趟标山路,为李哲叫了一次鸡。
“叫鸡”,这乃是刘磊的说法,在我看来过于粗俗,换了我我就会说去标山路“找小姐”,但是找小姐这件事情本身就粗俗不堪,也就没有了美化的必要。
对于叫鸡,我并不持坚决抵制的态度。不得不承认,以前由于工作关系我曾“经历”过一次这种场合,或许刚开始的时候也曾有过一番痛苦的内心挣扎,但是到后来就看淡了。和别人做生意,需要一些超常规的娱乐项目;把客人送进房间,生意就做成了大半。至于你是否需要牺牲自己,也嫖一把,这完全看个人的喜好。
7
有关那次嫖妓的经历无庸赘述,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在这方面依旧保持着自己的尊严,就像一首诗里所言:
“在妓女和荡妇面前,我艰难地保持处男之身”。
我闭上房门和小姐在房间里聊天,聊电影,聊最近热播的电视剧。虽然只是聊天,我照样付了钱,因此小姐也高兴。她致评价我这个人真不错,“不像其他臭男人”;待我离开的时候她居然有些恋恋不舍,甚至表示从良之后一定要找个像我这样的正人君子过下半辈子。
我洁身自好,倒不是因为自己过于清高,也不是因为缺乏欲望,而是因为我感觉那种地方特别脏:那些幽暗的房间和潮湿的被褥总会让人感到不舒服,而浓妆艳抹的小姐也一点都不讨人喜欢。朋友说我是个在男女关系上有洁癖的人,我很赞同这种说法。我交往过的几个女朋友无论漂亮与否,一律干净整洁,这便是证明。但是今天,我们是为了让老同学高兴起来而去叫鸡,这件事的意义非同以往,谁都难以推辞——既然你可以为了获得金钱上的回报而陪客户去嫖娼,那如今陪老朋友、老同学嫖娼就更是理所应当、水到渠成的一件事情——兄弟义气远比美元人民币重要的多,这点我是深信不疑的。用刘磊的话说,“即便因此患上性病、丢了性命也在所不惜!”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要跨越半个青岛跑去标山路叫鸡?那些粉红色的小店不是遍布于城市的每个角落吗?我一直想问刘磊这个问题,但却苦于没有机会,直至今日仍未偿所愿。鉴于在叫鸡这件事上刘磊毋庸置疑是我们当中的权威,刘磊说去标山路那么去标山路便是正确的选择。我猜,那里的小姐必定个个如花似玉,那里叫鸡的价格也必定符合工薪阶层的消费标准。要不然标山路怎么会成为刘磊心中的圣地,让他夜夜流连忘返呢?
[三只小猪 (1-2 4:28, Long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2楼
支持一下!省实验是高中啊,怀念红砖墙和爬山虎。 [本文发送自华新手机Wap版] [蒲公英 (1-2 18:11, Long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