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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弗吉尼亚·伍尔夫:如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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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弗吉尼亚·伍尔夫:如何阅读?我们热衷于做某件事情,难道就是因为这件事有实际好处吗?难道追求乐趣,就不能作为最终目的吗?我们读书,难道不能说就是这样一件事情吗?至少,我是这样的——我有时会这样的想象:到了最后审判时,上帝会奖赏人类历史上那些伟大的征服者、伟大的立法者和伟大的政治家——他们会得到上帝赏赐的桂冠,他们的名字会被刻在大理石上而永垂不朽;而我们,当我们每人手里夹着一本书走到上帝面前时,万能的上帝会看看我们,然后转过身去,耸耸肩膀对旁边的圣彼得说:“你看,这些人不需要我的奖赏。我们这里也没有他们想要的东西。他们只喜欢读书。”
读书不必听人指导
关于读书,一个人可以对别人提出的唯一指导,就是不必听什么指导,你只要凭自己的天性、凭自己的头脑得出自己的结论就可以了。我觉得,只有你和我在这一点上意见一致,我才有权提出我的看法或者建议,而且你也不必受我的看法的束缚,以免影响你的独立性。因为,作为一个读者,独立性是最重要的品质;因为,对于书,谁又能制定出什么规律来呢?滑铁卢战役是在哪一天打起来的——这种事当然会有肯定的回答;但是要说《哈姆雷特》是不是比《李尔王》更好,那就谁也说不准了——对这样的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只能自己拿主意。
如果把那些衣冠楚楚的权威学者请进图书馆,让他们来告诉我们该读什么书,或者我们所读的书究竟有何价值,那就等于在摧毁自由精神,而自由精神恰恰是书之圣殿里的生命所在。我们在其他地方或许会有常规和惯例可循——唯有在这里,我们绝不能受常规和惯例的束缚。
不过,为了得到自由,当然也得对自己有所限制。我们不能愚昧而徒劳地浪费精力:为了给一盆玫瑰花浇水,便把半个院子全浇湿。我们必须培养自己准确有力地把握对象的能力。但是,我们在图书馆里可能首先会遇到一个难题,那就是我们的“对象”是什么?粗粗一看,很可能是乱七八糟一大堆:诗歌和小说、历史和回忆录、词典和蓝皮书——各种各样的民族、各种各样的年龄和各种各样性格的男男女女用各种各样的文字写成的各种各样的书,全堆放在那些架子上。窗外有只驴子在叫,几个女人在水槽边闲聊,小马驹在田野里奔跑……我们从哪里开始呢?怎样才能在这一片混沌中理出个头绪来?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从自己所读的书中得到乐趣?
说来似乎很简单:既然书有种类(如小说、传记、诗歌,等等),那么我们只要分门别类地找出它们理应给我们的东西就可以了。然而,却很少有人会根据书所能给我们的东西来读书。我们读书时,大凡都头脑不太清醒,目的不太明确;要不就是苛求:小说一定要写得真实,诗歌一定要写得虚玄,传记一定要美化传主,历史一定要迎合我们的先入之见。而我觉得,读书若想有一个值得称道的开端,就必须先把这样的成见统统驱除掉。我们不应该对作者发号施令,而应该设身处地为作者设想——成为作者的合伙人和同谋。要是你一开始就心存疑虑或者要求苛刻,那么你就不可能从你所读的书中读出尽可能多的意蕴。
反之,倘若你尽可能地敞开自己的心扉,那么,一打开书,你便会从那隐晦曲折的字里行间,从那些难以觉察的细微迹象和暗示中,看到一个与众不同的人。而当你沉浸于书中并不断熟悉它之后,很快就会发现,作者给予你的东西,或者试图给予你的东西,其实是相当明确的。
如何评判书的优劣
以自己的感受力尽可能多地从书中获取印象——这是读书时首先要做的,但这样只完成了一半。如果想获得读书的全部乐趣,就必须完成读书的全过程。我们必须对自己从书中获取的各种印象作出判断,必须使那些闪闪烁烁的印象凝固,形成持久的形象。这不能着急,要等尘埃落定、疑问平息之后才行。这期间不妨去散散步,聊聊天,或者撕撕玫瑰花干枯的花瓣;要不然,干脆去睡一觉也可以。
这之后,可能你自己也不会想到——自然的变化往往就是这样——你读过的那本书又突然回来了,但完全变了样:它完整地浮现在你的脑海里,和当初从分散的词句中所获取的那些零星印象已大不一样。书里的种种细节都有了固定的、适当的位置;书的整体形象,从头到尾都显露得一清二楚,就如我们看到一间谷仓、一个猪圈或者一座大教堂那样。
现在,就像可以把建筑和建筑加以比较,我们也可以把书和书加以比较了。不过,这种比较将意味着我们对书的态度已经改变:我们不再是作者的同伙,而成了他的审判官。作为同伙,我们对作者的态度应该是宽容的——无论怎样宽容也不会过分;作为审判官,我们对作者的态度应该是严厉的,而且无论怎样严厉,也同样不会过分。有些书,既浪费我们的时间,又滥用我们的好意——难道不能说,这不是一种罪过吗?有些作者,尽写些华而不实的书、谎言连篇的书、陈腐不堪的书,甚至有毒有害的书——难道不能说,他们不是社会公敌、民族败类和害人虫吗?所以,我们应该对书严加审判,应该把每一本书都和历史上最好的好书加以比较。
好在有些书早有定评,我们人人心里明白,它们是书的楷模,如《鲁滨孙漂流记》《爱玛》和《还乡》等。因此,我们理应把自己正在读的小说和它们比较一下——即便是最近出版的、最微不足道的小说,也应该和最出色的小说一起受到审判。诗歌也一样——当我们从美妙的诗韵中平静下来、从华丽的辞藻中解脱出来之后,一首诗的完整形象就会出现在我们眼前——我们理应把它和《李尔王》《菲德尔》以及《序曲》加以比较;即便不和这些作品比,也应该和我们自己认为最好的诗篇比一比。至于标准,我们完全可以确信,只要把那些用来评判古代作品的标准稍作修改即可,不必另外制定,因为所谓的“新诗”和“新小说”,其实并无真正的新颖之处,不过是为了掩饰其肤浅罢了。
尽管如此,若认为读书过程的第二步,即判断和比较,和第一步一样容易——认为只要放眼去接受那些纷至沓来的无数印象就行了,那也不免过于愚蠢。要放下手里的书而把读书过程持续下去,要把某本书的整体形象和另一本书的整体形象加以比较,不仅需要有相当大的阅读量,还要有足够的判断力,才能做得既生动又富有启发——这已经够难的了。更难的是,你还要进一步指出:“我要求一本书不仅可读,还要有某种价值;因此,这里是失败的,那里是成功的;这里写得好,那里写得不好。”作为读者,要想完成这一部分的读书过程,需要有极高的学识水平、极大的想象力和洞察力,而这样的天赋,恐怕是任何一个普通读者都很难具备的,即便是最自信的读者,也只能在自己身上找到一点点类似这种天赋的影子。
那么,干脆把这一部分过程舍去,让给那些批评家,那些穿厚大衣、大礼服的专家权威,让他们替我们评定一本书到底有没有价值——这难道不是聪明的做法吗?可惜,这样不行!
在读书时,我们可能很重视感应的价值,可能会尽量把自己的想法隐藏起来;但是,我们自己也明白,我们不可能对书里的一切都完全抱着同感,不可能把自己完全掩埋起来。因为我们总觉得内心有个捣蛋鬼在悄悄地说:“我恨!”“我爱!”而要他不做声,又不可能。实际上,正因为我们有恨有爱,我们才能和诗人、小说家保持那么亲密的关系。所以,让另外一个不相干的人插在中间,我们会感到无法容忍。即使我们的意见与人不合,即使我们的判断是错误的,我们的趣味仍然是我们读书时的指路明灯,因为唯有趣味才能使我们身心激动不已。我们是凭着感情来读书的;我们不能压制自己的癖好,就是加以限制也不行。
但是,读书的时间久了,我们或许可以培养自己的趣味,也可以接受某些限制。当初,我们的趣味贪婪而杂乱地吞食各种各样的书——诗歌、小说、历史和传记,后来,它停止了吞食,希望回到广阔的现实世界,尝一尝多变而复杂的现实生活的滋味。这时,我们就会发现,我们的趣味有点变了,变得不再那么贪食了,而是更喜欢思考了。它不仅仅带着我们去对这本书或那本书作出判断,而且还开始要我们去掌握某一类书的某一共同特点。它会对我们说:“注意,这一特点应该怎么说?"也许,它会要求我们先读一读《李尔王》,然后再读一读《阿加门农》,以此向我们表明,这两本书就有这种共同的特点。
于是,在我们的趣味引导下,我们就开始大胆越出某一本书的范围,开始寻找把某些书组合成一类的某些特点。我们还开始给某些特点起名称,并制定出某种法则,以便把我们的读书感受加以归纳,使其变得有条有理。这样的分门别类,能使我们有一种读书更深入的感觉——这固然很好,但要知道,关于书的法则总是要在和书的实际接触中被不断打破的——凭空制定出和事实毫不相干的法则,这是最容易、也是最愚蠢的事——所以,当我们在作这一艰难尝试时,若想使自己不致陷入混乱,最好的办法就是求助于某些才能罕见的作家,他们能给我们以启发,能帮助我们怎样把文学当作一门艺术来看待。
譬如,柯勒律治、德莱顿和约翰逊博士经过深思熟虑而写下的那些评论文章,还有许多诗人和小说家虽未经深思熟虑、但有切身体会的经验之谈,往往都非常中肯,贴切——它们能帮助我们理清萦绕在我们头脑里的一团团模糊概念。只不过,当我们向他们请教时,自己心里必须要有实实在在的问题和看法,而且是在自己的读书过程中老老实实累积起来的——这样,他们才会对我们有所帮助。否则,若是只知道一味崇拜他们的权威,像一群躺在树阴下的绵羊,那他们也是无能为力的。

为读书而读书
理想的读书需要有想象力、洞察力和判断力,而这些素质又不是常人所具有的,所以,你也许会说,既然文学是这样一门复杂的艺术,那么我们即使读上一辈子书,也不可能做出什么有价值的文学批评了?是的,我们始终只是读者而已;我们的头上永远不可能出现光环——这种光环只属于那些被称为“批评家”的罕见人物。然而,作为普通读者,我们仍然有我们的责任,甚至重要性。
我们认定的标准,我们作出的判断,会悄无声息地散布开去,会像空气一样弥漫在作家身边,影响他的写作。我们作出的某种反应,尽管它并不印在书刊上,但始终会对作家产生影响。尤其是现在,文学批评由于某种原因一直不太景气,读者的反应——如果这种反应是有水平、有生气、有特色、有诚意的话——就更有重大价值了。因为,现在的批评家评论书,就像在打靶场上打一队队当作靶子的动物,只花一秒钟装上子弹,稍稍瞄准一下,就开始射击。
所以,如果他把野兔当作老虎打,或者把天上的鹰当作谷仓里的鸡来打,甚至完全打偏了,把子弹胡乱地射到了一头正在田野里静静地吃着草的母牛身上,我们也不必大惊小怪。而现在的作家,除了经常受到这种不讲准确性的射击,如果说还能得到其他什么评论的话,那就是普通读者的反应了——普通读者是为读书而读书的,没有什么专业目的,读得不慌不忙;他们的判断时而非常宽容,时而又非常严厉——这对于提高作家的写作质量,难道没有好处吗?如果说,这样能使作家们的书写得更健康、更充实、更精彩,那么努力去这样做,当然是非常值得的。
但是,话又得说回来,我们读书时,谁会抱有这样的预期目的?我们热衷于做某件事情,难道就是因为这件事有实际好处吗?难道追求乐趣,就不能作为最终目的吗?我们读书,难道不能说就是这样一件事情吗?至少,我是这样的——我有时会这样的想象:到了最后审判时,上帝会奖赏人类历史上那些伟大的征服者、伟大的立法者和伟大的政治家——他们会得到上帝赏赐的桂冠,他们的名字会被刻在大理石上而永垂不朽;而我们,当我们每人手里夹着一本书走到上帝面前时,万能的上帝会看看我们,然后转过身去,耸耸肩膀对旁边的圣彼得说:“你看,这些人不需要我的奖赏。我们这里也没有他们想要的东西。他们只喜欢读书。”
选自弗吉尼亚·伍尔夫著,刘文荣译《伍尔夫读书随笔》
[小寒 (5-7 15:40,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1楼

为什么要读书?读书需要什么目的,意义吗?
读过的书一定要记得吗?
[小寒 (5-7 15:43,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2楼

事情也许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关于作者伍尔夫女士:

文二代:
伍尔夫女士的父亲是当时显赫的编辑莱斯利·史蒂芬爵士(Sir Leslie Stephen),也是文学评论家及传记作者。史蒂芬爵士的妻子为萨克雷的幼女,萨克雷就是那位与狄更斯齐名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小说家。最著名的作品是《名利场》 。

因此,史蒂芬爵士与很多文学名士都有往来,包括以下三位,
亨利·詹姆斯:美国人,哈佛法学院出身,后加入英国公民,对19世纪末美国和欧洲的上层生活有细致入微的观察,20世纪末,詹姆斯的不少作品被搬上银幕。
丁尼生男爵:剑桥肆业,其131首的组诗《悼念》被视为英国文学史上最优秀哀歌之一,因而获桂冠诗人称号。其他重要诗作有《尤利西斯》、《伊诺克·阿登》和《过沙洲》诗歌《悼念集》等。 他深受维多利亚女王的赏识,于1850年获得了桂冠诗人的称号,后来又在1884年被封为男爵。
托马斯·哈代:伦敦国王学院建筑专业,当过几年建筑师,曾获英国皇家建筑师协会及建筑联盟学院奖项,后致力于文学创作,作品有《德伯家的苔丝》

伍尔夫女士的母亲是一个美人,曾为前拉斐尔派的画家爱德华·波恩-琼斯(Edward Burne-Jones)担任模特。伍尔夫跟随父母住在伦敦市区,那里邻近海德公园。另外,她的早年教育由父母在家指导完成。

精英教育:
1897至1901年间,伍尔夫女士于伦敦国王学院接受古希腊、拉丁语、德语及历史教育(伦敦国王学院的校友及教员共诞生14名诺贝尔奖得主、1名图灵奖得主、3座奥斯卡金像奖、3座格莱美奖与1座艾美奖)

[青锋明 (5-8 10:24, Long ago)] [ 传统版 | sForum ][登录后回复]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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