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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我仔细地回忆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病的。起初这很不容易想清楚,因为我还不知道这病的症状到底有哪些,随着和小剪子的关系日益发展,这个问题的轮廓渐渐明晰。在一个周末和她去颐和园划了一次船之后,我觉得我有把握找到自己病的起点了。
颐和园我去过许多次,这个地方离我们学校不远,门票也不贵,一般同学们和女生的第三四次约会都去那里。我并不是暗示我和许多女生约会过,我是个例外,经常一个人在天气好的时候去,懒懒地在昆明湖边一坐几个小时,看着王先生曾经最后拥抱过的湖水发呆。
我发呆的时候都想些什么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难以考证。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常常会想起线团。
线团就是我在中学时喜欢的那个女生,她是我初中及高中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子。不过这“最漂亮”的头衔是我封的,许多同学并不买帐,当然她是十分漂亮的,这勿庸置疑。初中时她坐在我后面,高中我长个了,她就坐在我前面。她在六年的时间里和我每天都只相距大概70公分,我认为这是很强烈的征兆,预示我该和她发生点什么。
那时我是班里的高材生,校学生会主席,成绩从来年级前三。按照郎才女貌的一般社会心理定势,相当多的同学,甚至班主任,也有和我一样的预期。我们的班主任自己嫁给了高中时的同班同学,因此对班里的感情暗流采取眼开眼闭的态度。我在这样宽松甚至怂恿的环境下难免春心萌动,满脸长苞,频频向线团献殷勤。
线团对我的殷勤模模糊糊,忽冷忽热。我到她家去玩,两个人可以聊到12点,她父母也不干涉;我请她吃冰淇淋,她点的总是我也喜欢的品种;我邀她去看电影,只要有空她也去。在我们那块,一般达到这种亲密程度就已经是“一对”的关系了,可线团也常若无其事地和别的男生聊天吃冰淇淋看电影,这让我极度抓狂。我不知她是怎么想的,她把我放在一个什么地位上。许多次我下定决心挥慧剑斩情丝,主动疏远线团,可她一察觉我的冷淡,就会给我打电话,向我请教习题然后请我吃饭。我贪恋和她在一起时那种提心吊胆的幸福感觉,一而再再而三地意志薄弱,屈服于她的小伎俩,和她继续保持这种既亲密又无邪的暧昧关系。
不过我也从来不曾向线团正式表白过,也就是没有说出过那三个字。那时我看多了中外名著,满脑子梁祝、宝黛、白蛇许仙、维特绿蒂、孟姜女范杞良、罗密欧朱丽叶。我觉得这三个字事关重大,神圣无比,等闲不能出口。而且我对线团也没有把握,万一说出来惨遭拒绝,岂不丢脸之极?我这高材生校学生会主席大才子的脸可丢大不起。因此我虽然不情不愿,却又一直配合默契任劳任怨地和线团玩着这场猫和老鼠的游戏。
高三的寒假,我被提前保送了。此后我志得意满,轻松愉快,整个下学期主要是在给同学们讲题。线团的成绩和多数漂亮女生的一样不敢恭维,我暗自盘算可以借此机会在她身上多投入些时间精力,她一感激我说不定就会像小说里的纯洁少女一样以身相许。可我打错了算盘,她比平时还不热心于学业。原来她有个舅舅在澳大利亚,已经替她联系好了那边的学校,高中一毕业就去,不参加高考了。我英雄无用武之地,只好成天打乒乓球。
暑假的时候我突然时来运转。假期的末尾,我在家享受过所有亲朋好友的祝贺后整天百无聊赖地在开着空调的房间里东倒西歪,这时我接到了线团的电话,长途,她说她在北京姥爷家,过几天从北京出境,问我能不能提前到北京送她。
能能,我亲爱的姑娘,主要是我没有护照,要不然为你我去澳大利亚也可以呀。我紧急开动脑筋,编造了一大套逻辑严谨的理由,说服父母同意我没等大学开学就来到北京。我住在亲戚家,每天早上7点起床,坐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去找线团。在这个燥热多尘的城市里,她带着我,像一对三四岁的小男孩小女孩一样,亲密又无邪地一起四处玩了三天。我清晰地记得,在华北平原夏日强烈的阳光下,她明丽得耀眼,经常刺痛我的视网膜。我此前从来没有和哪个女孩如此长时间地接近过,我看她撅着小嘴喝水,看她额头细细密密的汗珠,看她肩头偶尔从圆领T恤里露出的文胸吊带,常常感到心慌意乱。那时,整个城市都是陌生的,只有我俩相互熟悉并且相互依靠,这种感觉让我幸福得几乎要晕去。有心爱的女生整天陪在身边,欣赏着伟大祖国或宏伟或沧桑或既宏伟又沧桑的古迹,我敢打赌天堂也不过如此。虽然没有发生我暗地里渴望的任何事情,甚至除了爬长城,我连线团的手也没有碰过,我还是每天感谢上苍,并为自己会时时产生那些龌龊的念头而恳求老天爷原谅。
但是,一共只有三天。
最后她走的那天,我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唯一到机场送行的人。
“你的家人呢?”
“我爸在我没出生的时候就自杀了,文化大革命……你在我家看到的是我继爸。”
“哦,怪不得他从来不和我打招呼。”
“我妈身体不好,我怕她伤心,没让他来送我。除此之外就是一个姥爷,年纪大了腿脚不方便——要是今天你不来,我就只好一个人走了。其实也没什么,反正那边有人接……”
我当时眼泪就下来了。我不是爱哭的孩子,自从6岁时因为把手伸进电风扇里而被妈妈打得大哭之后,我不记得自己还在什么情况下鼻子酸过,在女孩面前我更是注重自我形象。然而这次却哭得这么自然痛快,我自己也始料未及,还没来得及掩饰,两行泪水就越过了眼镜片直淌到下颌。线团看见了,把右手向我伸过来,我以为她要替我擦眼泪,刚想躲,突然间她也眼框潮湿,用手一把搂住我的脖子,我只感到有冰凉颤抖的东西一下子堵在我嘴唇上,跟着闻到一股神秘的甜香,时间持续大约4秒。我反应慢,还没弄清怎么回事,线团已经抢过我替她提着的包,跌跌撞撞头也不回地跑向安检处。当我明白那是我的初吻时,她已经消失在一大堆同样提着包的人后面,我只好走到窗前,傻傻地看着飞机一架又一架地滑行、升空、消失。
和小剪子在昆明湖上划船的时候,我向她讲起我对线团的暗恋。我讲的波澜不惊,她听得若有所思。我讲着讲着忽然有些明白,我隐隐感觉我可能就快找到我的病根了。那时我很清楚我将和小剪子成为幸福的一对,对她叙述我以往的感情经历有助于让她认为我是个重情的人,我波澜不惊的态度能让她放心我已不再牵挂澳大利亚那头的线团,这样的双重效果可以使我和她的关系产生质的进展,也许待会上了岸我就可以拉她的手,后来的事实也确实如此。最后当我在如前所述的一个傍晚讲完我所有的感情故事后她彻底爱上了我,这证明我的故事战术非常有效。
但是,在微风撩人的湖面上,我突然感到一阵心寒,我发现我在“谈”恋爱,而不是在恋爱。意识中我把小剪子当作我铁板钉钉的女友,但心里却并没有多少爱意在流动。回想当年,我和线团也来过颐和园,我俩一前一后走在长廊里,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我看着线团,心里想的是我能和这女生永远这样走下去就好了,她的笑容多么绽放,她的腰肢多么舞蹈,如果她能一辈子在我身边绽放和舞蹈,我愿意哪怕死后去地狱打扫厕所。
现在,我和小剪子同坐在一条荡漾的小船里。云淡风轻,水天一色,我俩停了桨相对而坐,她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我波澜不惊地看着她,心里想的只是自己的病,还有待会上岸一定要拉她的手。
加大剂量!我突然明白了,我必须加大剂量!
七
线团到澳大利亚以后,我向新认识的室友们宣布,她是我女朋友。我翻遍相册,从自己和线团所有半亲密不亲密的照片中挑出一张,放大了装进相框挂在床头。近一年的时间里我时常给她写信,但她又恢复了过去对我那种忽冷忽热的态度,我一概解释为那是女孩正常的羞涩,反正我的初吻是她给的,还有什么好否认的呢?我学习不错,毕业后去澳大利亚留学也不是难事,虽然这还要等五年,但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可以克服时空的阻隔,现在多受一些离别相思之苦,就能换来无比美好的将来。我这样想着,感觉很充实,同时也对自己很满意:我是一个愿意为爱、为忠诚而受苦的男人,我是崇高的,不是吗?
我这样自我陶醉地生活了整一年,对身边雨后春笋般的爱情故事无动于衷,虽然也经常感到寂寞无聊,但床头的照片上,线团的微笑就像定海神针,将我的心海定得风平浪静。
大一的暑假我回了家,回家就听说我的铁哥们沙包和我的铁姐们玉米穗好上了,作为他俩共同的铁杆好友,我被单独请了一顿饭,饭桌上我被告知一个重要消息,使我在半个月里成长了至少五岁,我为此经常祈祷上苍,保佑他俩幸福,可惜上苍不领情,半年后他们就分手了。
玉米穗是线团的同桌密友,坐在我斜前方,我经常在上自习的时候和她俩歪缠。因为我喜欢了线团,她就成了我的红颜知己。我时常向她进贡些好吃的好玩的,以换取线团的情报;受了线团的气,我就泡在她家诉苦,一诉一晚上。因此吃饭时玉米穗向我道歉,说她受了线团请求,所以才一直没有告诉我,其实从高二起线团就和比我们高一届的一个师兄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只是因为追求线团的男孩太多,她怕惹麻烦就一直严格保密。线团高三时,她男友已经在北京的一所二流大学上学,线团从北京出境就是为了和男友告别。至于我,线团觉得太优秀了,两人有距离。
玉米穗不知道线团在北京的最后三天是和我在一起,好个线团!
八
小剪子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我则土生土长在南方,南方多雨而北方晴朗,因此我俩第一次接吻的时候就有了干湿的区别。
学校的图书馆有个地方可以自己点录像看,一排排的电视机,每台前面摆两个椅子,暗示这里是谈恋爱的好场所。只不过看的时候每人必须头戴硕大的耳机一副,既影响观瞻,又阻碍亲热。因此我翻遍报纸,发现周围电影院放的片子都不合适,才最后决定去点看《甜蜜蜜》。
也许是因为版权问题,学校的录像一部片子只有一套带子,为了保证能点到,我和小剪子买了面包矿泉水和薯片,晚饭前就去录像室排队。录像室门口一对对的都是情侣,我逐一扫描过来,发现还是我的小剪子最有魅力,顿时高兴了,可没高兴几秒又有些失落,因为我想起了线团,线团比小剪子漂亮至少7.5倍,我本想说10倍的,考虑到感情因素引起的审美偏差,打了七五折。
失落之后我又自责,小剪子是非常不错的女友,配我这种书呆子自大狂加妄想症患者已是大大抬举我了,我在吃她塞在我嘴里的薯片时竟然下意识地嫌她不够漂亮,这是人干的事吗?要不是周围人多,我准备狠狠抽自己几下以示惩戒。小剪子显然是看出了我的心潮涨落,把嘴凑到我耳边问:“你在想什么?”
“我刚才在想待会看录像时一定要占你便宜,后来又觉得这太流氓了。”
“哼,你敢!”
《甜蜜蜜》很不错,情煽得很到位,尤其是对我们这样感情澎湃中的恋人,杀伤力十分强大。小剪子眼泪汪汪的,把手伸过来让我握着,我也看得忘了占她便宜。那个晚上我俩一直在讨论爱情与别离的关系,这是永恒的主题,我俩聊得很投机,最后得出一致结论:别离之于爱情,就如同疾病之于身体。适当小病小恙可以促使肌体免疫活跃,保持长久健康;但如果是一场大毛病就可能彻底毁掉一个人;而且不同的人对别离的承受力是不同的,正如对疾病的抵抗力不同一样。如果那时我能预知到后来我和她也会成为这个主题的一次具体诠释,我一定不会讨论得如此尽兴的。走在送她回寝室的路上,小剪子第一次告诉我我不是她生命中第一个喜欢的男人,她曾经在高中时喜欢上他表哥的一个同学,那个人大学毕业就出国了,她明知不可能,但还是苦苦守着自己的初恋,直到遇见我之前半年。
“我俩是同病相怜。”在她所住的楼门口,我停下脚步,搂住她的肩,声音低沉地对她说。她没有点头,只是眼睛湿湿的看着我,我知道是火候了,就缓缓低下头去,直到她闭上眼睛。
小剪子的双唇是火烫的,和我记忆中的双唇不同,我再次发现自己竟然如此地迷恋比较,简直到不可饶恕的地步。内疚的我决定补偿我的小剪子,我把自己紧紧按在她的嘴唇上,伸出舌头向她的双唇间探去。
小剪子往回一缩,睁开眼睛很诧异地问:
“你把舌头伸过来干什么?”
我差点咣当在地。周围20步之内还有好几对送别的恋人,我觉得一定有人听见小剪子的话了,昏暗中我尴尬欲死,拉起小剪子就跑到50米外一处僻静的角落,然后耐着性子向她解释男女接吻和父母吻子女的区别。小剪子羞红了脸捶着我的胸膛:“你就是想占我便宜。”
我刚要分辩这是正当行为,受宪法保护,小剪子已经自己把舌头伸了过来,我俩就地湿乎乎甜腻腻地纠缠起来。
事毕,小剪子靠在我的肩头,娇羞地说这是她的初吻,我知道她要问我是不是初吻了,心里咯噔了一下,不过我没有犹豫太久。
“我也是,亲爱的。”
我并没有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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