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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是在新加坡注册的,听说离婚的3年內是不准再婚的。
哭闹对已做了这样决定的男人是无用的。他多半也是找好了另一个归属,才这样痛下决心的。
以前看过本书,叫做《窗外依然有蓝天》,作者是在美定居的资深心理学博士。说是这种情况,女方应该以友善、平静的态度,任男方搬出去。有人这样等了2、3年,先生终于看清了第三者的真面目,想回家了。太太一样毫无怨言地欢迎,结果先生倒是非常的羞愧……
有人说外遇好像彩虹那样。远看总是那样美丽与迷人,走近了看,却啥都不是。
等多余的激情浪漫过后,理性也就恢复了;这时亲情也会慢慢地越来越占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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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简单单,实实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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