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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都不想来更新帖子了,但是今天中午的对话实在让我郁闷,这已经不是夫妻两个人谁对谁错的问题了,他这么坚决的表示他不可能再新加坡长呆,为了他自己的病,他生命是最重要的,他家人也是让它回去,他撤销了公民申请,打算过两年割掉PR回国重新开始。我问过律师,即使我打赢了官司,要到了赡养费,也是90%的机会是每个月每个月给的,不太可能一次性付清,而且他如果有打算回国不来新加坡了,这边的法律一点都没有办法强迫他还赡养费,我算看清楚了,他的这个算盘是,搜集证据起诉我离婚,我不答应,想要争取就得请律师,一天上厅辩论就是6000,他算准我不舍得花这个钱反驳,而且从这个月开始不给生活费,让我随便去法庭告,而且让我同意离婚,房子卖掉,他分到钱就用来顶1,2年的抚养费,我问律师了,我有工作,他最多给孩子一个月生活费的一半,也就300,400,他再工作两年割掉PR,拿走CPF加上这辆年的钱消失,我什么办法都没有。
我继续更新是想给大家看清出,给所有婚姻中的女人一个警醒,幸福的时候也一定要做打算,男人翻脸可以这么无情。你什么都不是。不要以为妇女宪章可以帮到你很多,你是PR,它的作用力真的很有限,律师也没有办法帮你,他打算走了就已经很明确的告诉你想赖掉未来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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