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斯曼评传——用两只脚踢
所在版块:体坛风云 发贴时间:2003-05-28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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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用两只脚踢

克林斯曼在英国没有感觉到竞争者的嫉妒。由于记者们老想采访他,而且他总被托特纳姆队的球迷包围,所以他找了一个比较偏僻的住处。那不是一个有钱人聚居的地方,却住着许多艺术家。不少颇上档次的法、英、中式餐厅使那一带显出几分国际气质。

这是伦敦冬季最暖的一天。天气晴朗,没有雾。因为不太冷,所以不用穿大衣。也许是老天照顾克林斯曼,知道他今天有理由庆祝一下。

他和一个朋友坐在小酒馆里。他要了一大杯啤酒。这一天不仅很重要,而且很伟大。因为这一天热刺队终于从枷锁中挣扎了出来。"白鹿巷"大球场沉浸在啤酒的欢乐之中。人们得到了免费派发的礼物。热刺队由于很久以前财务违规行为,在本赛季初被扣掉六分。这天上午法庭正式判决,取消了这一处罚。

克林斯曼终于不再有什么负担了。但他身上还流着面包师老克林斯曼的血,命令他去完成规定动作,使他有兴趣迎接挑战。这样的挑战和职业球员对金钱的追逐不是一回事。它使克林斯曼动起来,他成了球队的"领头羊"。克林斯曼高举酒杯以示庆贺:"你看,法庭的判决把全队从降级的阴影中解放了出来。今天我们赢谢菲尔德星期三队,说明法庭的判决是有道理的。谁想获得礼物就得向别人证明他配得上这个礼物。我们现在可以设想在联盟杯上夺个名次,甚至夺冠。我们不再抬不起头来了。今天这个节日要比三分重要一千倍。"

可是这三分也属于节日的一部分。足球是集体运动,不会只有一个人赢。可是在这场比赛中,没有人比克林斯曼更"火"了。好象是他一个人为全队拿下了这三分。这场比赛在"白鹿巷"大球场举行。他攻入了一个球,并通过妙传队友攻进了另两个球。他奔跑的路比别人长。他身上既有英式足球勇猛、粗犷的特点,又有巴西灵巧、精致的足球艺术。两者在克林斯曼身上竟和谐地统一在了一起。

人们愿意尽可能多谈论一个出色的队员,这个人与众不同,不按常规办事。当年贝肯鲍尔大红大紫的时候,法国专家雅克·蒂伯特写道:人们不会把贝肯鲍尔当作一个土生土长的巴伐利亚人,而会把他看作意大利佛罗伦萨的艺术家。

现在轮到一个土瓦本的小伙子出名了。土瓦本人是以爱钻牛角尖和脾气急著称的。但是他--克林斯曼经常在足球的故乡得到人们的赞许。不仅仅托特纳姆人,还有其他英国人都被他踢球的艺术折服和倾倒。后卫对他无计可施。不过人们也该想想,哪个世界级的足球明星是那么循规蹈矩的?要是没有天才球员,还有谁会看电视、报纸上的足球消息?

伦敦的那个意大利酒馆里的跑堂是国际米兰的球迷。他觉得克林斯曼到英国来很好。他说:"我在米兰的时候就是他的球迷。不过我只是来伦敦以后才认识他的。他住的地方离这里还不到200码远。他只要来,我就放意大利运动歌曲给他听。"这个酒馆就像一块克林斯曼的飞地,在酒馆里人们可以用意大利语交谈。

托特纳姆队也需要重新夺回一个头衔。人们认为,该俱乐部和克林斯曼一样,成了舆论注意的焦点。法院判给该俱乐部六分的第二天,克林斯曼又开始练球了,为的是成功。

克林斯曼不是不喜欢人们称赞他。不是不喜欢听酒馆里那个跑堂给他放的赞美歌。这首歌和英国、意大利的疯狂的足球音乐截然不同。英国人能够宽容地谅解失败者。但谁想获得快乐就得取胜。他全身心地投入了。只有这样,他才可以得到人们的欢迎。他这样的人不太在乎奖金。特别地、自发地完全融入当地的球队、公众和媒介是不在容易的。在保守的英国就更难。难道真的有人能完全进入英国社会吗?克林斯曼说,有,这个人叫做贝尔特·特劳特曼。克林斯曼说过很多关于特劳特曼的故事,他也常被别人拿来和特劳特曼相比。但这种比较不太合适。克林斯曼无法试着做特劳特曼当年做过的事,因为那时克林斯曼还没出生。当年特劳特曼曾在二战中被英军俘获。不过后来被放了出来,作为职业队员在曼彻斯特城队踢球,因为战争还未结束,这次转会引起了轩然大波。当年的特劳特曼是第一个穿英国鞋上场的德国球员。他的情况与克林斯曼有所不同,不过也是在英国小有名气。特劳特曼是守门员。这一位置对他在40年代末的英国职业足球中成名,起了很大作用。他不是队里的"公鸡",而是会孵小鸡的母鸡。他不大举出击,而是设法避免问题的发生。作为战俘,他的处境不太妙。英语不能容忍一个"敌人"在自己国土上成为中场队员,以进攻为己任。今天克林斯曼所处的环境无疑优越多了。在残酷的大战刚刚结束时,英国人不接受德国进攻队员在经过效力。今天的人们可能会觉得这很可笑。可是没有经历过战争岁月的人
,怎么能体会到当时人们的心情呢?想想也是,昨天的敌人不会受到球迷的支持。人们要是看见"敌人"做假动作欺骗著名的英国防守队员,甚至在进攻中伤害英国人,他们能受得了吗?所以那时候不可能出现德国籍中锋。特劳特曼只能作为守门员在英国取得成功。他先是在曼城,最后参加了温布利足总杯决赛,终于得到了英国"绅士"的认可。时间飞逝,一晃快50年过去了。如今克林斯曼面对的是截然不同的环境。他在公众中的形象不错。他的一举一动都显得极为优雅。防守队员往往不忍心骗他,其
实也很难骗得了他;防守队员都怕他,因为很难用合法的方法把他防住。那些起初用"潜水员"的雅号"欢迎"他的人,不久以后就为自己当初的言论感到可笑了。当年用特劳特曼把守球门的曼城队,在1994年做了一笔很大的转会买卖。高 吓当磺那地买了下来。人们可以说,他是逃到英伦三岛避难去了。曼联这次救的不是战俘营里的犯人,而是一个陷入了司法麻烦的人。高迪诺因为卖一辆豪华轿车犯了法。这并不是高迪诺和克林斯曼之间的唯一区别。两个人都曾为德国国家足球队效力。高迪诺出生在那不勒斯,本来是意大利人。但他在德国长大,并获得了德国国籍。他和克林斯曼一样爱踢球,但他比克林斯曼更有足球天赋。"天才"这个词绝不是对他的过誉之词。但是他不是那种头脑清醒,能把自己的所有天赋转化成战果的人。克林斯曼把大脑和脚结合起来踢球,知道自己的目标何在。和那些有很高天赋的人相比,他显得谨慎。但是那些人却常常败在他的脚下,因为他脚踏实地,不会轻易摔倒。
克林斯曼有一句心得:"你是用右脚踢球的。但是传给你球的人可管不了你用左脚还是右脚踢。"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见过用左脚踢球的运动员。他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天真地想,他们太棒了,一定能成功,因为可以做别人做不到的事。但是后来干了这行以后才知道,人们的两边是不同的,一边主动,一边被动。对正常的职业来说,这关系不大。可是足球运动对球技有高要求。职业球员应该学会左右并用。"

克林斯曼把事情说得再简单不过、再明白不过了。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他和足球天才高迪诺的不同。来自那不勒斯的球星只会靠他的天赋踢球。

由此也不难理解,为什么高迪诺开豪华轿车,而克林斯曼始终开旧的"甲克虫"。有一次他开着这辆大众公司生产的老爷车带一个朋友去托特纳姆。英国车靠左开的交通规则让朋友很不习惯。这辆摇摇晃晃的老爷车更让他胆战心惊,这位朋友也曾自己在英国开车。他不习惯左行,更害怕环岛,因为到了环岛,他就完全转了向,可是克林斯曼却一点事都没有。环岛的路标使朋友头晕眼花,但克林斯曼很习惯,仍然谈笑风生,还不时哼着小曲。给人感觉好像他开车回斯图加特父母那儿一样。"你一点也不觉得不习惯吗?""不。你要知道,我既会用右脚也会用左脚踢球。"原来是这么回事。左、右两边之间的转换对克林斯曼来说根本不成问题,从脚到脑子都一样。

射门时他的这种能力仍然可以发挥自如。和大多数人不同,他在射门的时候,两条腿彼此十分协调,效果也不错。对方的守门员对此体会很深,因为他们吃尽了苦头。这家伙会左右开工且不说,他还能突然猛力头球攻门,时机的把握恰到好处。在短短十分只一秒的时间内,守门员真是防不胜防,不知所措,常常判断失误,可也无可奈何。《星期日泰晤士报》曾发表研究报告指出:"这是一种不可重复的艺术。"

英国的足球界曾长期裹足不前。他们自以为是,思维方式陈腐。现在终于有了变化。英国"绅士"们竟然像学生一样尊敬克林斯曼。

克林斯曼起的作用超出了足球本身。一个来自"纳粹德国"的人,能在英国足球界称雄,能用他的长处让英国人敬重他,用的就是外交手段,一种你在大街上就可以捉摸到的外交艺术。

当然大使们的工作是与此不尽相同的。我们也不会让这位射手去走红地毯。他也不想当外交家,他对这一职业怀有恐惧。

尽管如此,他实际上就是外交家。不论报纸还是电视都众口一词地这么评价他。"白鹿巷"大球场的观众觉得,舒适的新座位没有什么用处,因为他们常为克林斯曼而激动,并站了起来。他的行动是个人的积极主动性和全队集体合作的有机结合他在需要学这个。俱乐部从中也获利不菲,超过了任何一个别的俱乐部。克林斯曼早就在学,学的已经够多了。


12、巨大的失望

那是托特纳姆队一年中输得最惨的一次。那场比赛中,托特纳姆以1比4输给了埃弗顿队,看台上没有歌声,没有欢呼声,也没有骂声。一切希望都化成泡影。当等到克林斯曼从恶梦中醒来,已经好几天都过去了。是球队太自信了还是兴奋过头了?最大的问题出在中场,中场线既不能有效地组织防御,也没有给克林斯曼和谢林汉姆输送有创意的炮弹。但是,克林斯曼没有推诿自己的责任:"我和其他人一样差劲。"

在这黑色的一天中,对他而言,希望只出现过一次。当时,他凭一粒点球扳回一分,比分变成了1比2。他快速冲进球网内,把球抱了出来,像小鬼一样跑过半场,把球放到发球圈内,整个过程他不像是足球前锋,倒像是一个美式橄榄球的前锋,他不想失去可以带来扳平机会的每一秒。但是,埃弗顿队接下来的两个入球让克林斯曼泄了气,如果托特纳姆再多进几个球,哪怕再多进一个,球员们也就不会那么自责了。热刺队的发挥不稳定,导致了该队不断失利,也改变了克林斯曼在英国的境遇。三大杯的比赛离托特纳姆越来越远;足总杯赛中半决赛的失利使他们无缘优胜者杯,而联赛的成绩使他们也没有参加联盟杯的资格。这一切使这个渴望参加国际比赛的球星觉醒了。

弗兰茨·贝肯鲍尔首先发现了这一点,他知道足总杯中的失利对克林斯曼而言意味着什么。他迅速和伦敦方面联系。作为主教练,他曾和克林斯曼一起夺得世界冠军,他最清楚,克林斯曼这样的球员的价值,他适合于任何球队。

这样看来,拜仁慕尼黑不是什么坏选择,尽管球星太多了。可是球星多,尤其是中场球星多,可以给前锋输送足够的炮弹,此外,当时,马特乌斯正因伤休养,这样"第一小提琴手"非他莫属。对克林斯曼而言,这样会很稳定,而且恩师贝肯鲍尔又是俱乐部主席,无论从人际关系还是从经济角度考虑,拜仁慕尼黑都极具吸引力。慕尼黑离他的老家也不远,在那儿踢球可以更好地照顾父母,这样可以提高整个的生活质量。

既然回国踢球的念头有了,他就不可能不考虑他的母队--斯图加特队。但这个队始终只是中等档次,提供不了任何可以参加欧洲大赛的机会,因此斯图加特对他没有什么吸引力。这同比他大4岁的布赫瓦尔德不同,布赫瓦尔德可以选择斯图加特作为他的最后一站。因为他已是明日黄花,这样斯图加特还负担得起;而克林斯曼状态极佳,斯图加特这池小水可不够他翻腾。

尽管他对斯图加特的眷恋依旧未变,但从事业角度考虑,他还是放弃了母队。多特蒙德对他的吸引力也不大,尽管那儿拥有他在国家队的队友萨默尔和穆勒。其实,萨默尔也不是不想回到斯图加特队,只是斯图加特买不起他罢了。

就托特纳姆俱乐部的主席而言,他已经将克林斯曼视为"留得住人留不住心"的明星了,而且其新闻轰动效应也已经过了。最主要的是,他不想再花钱为克林斯曼搭一个中场。这时,贝肯鲍尔的橄榄枝就对他很有吸引力了。

而且,当时克林斯曼和托特 赡 签的合同也不是无可挑剔的,克林斯曼可以转会,他没有义务为托特纳姆热刺队踢第二个赛季。

其次,如果回祖国踢球的话,没有比把人慕尼黑更合适的地方了。而且这是生活质量和运动本质结合得最好的地方。他不想结婚后完全和父母住在一起,但如果住在慕尼黑,只要他想去看爸妈,开车两小时就到,除此之外,他有一为互相信任的主席--贝肯鲍尔。

而对于"凯撒'大帝来说,还有一个原因使他急于想得到克林斯曼。在欧洲杯半决赛中,拜仁慕尼黑队经历他们俱乐部在 分 赛场上最大的失败:2比5输给了阿贾克斯队。德国冠军被一帮血气方刚的天才打得大败。这些天才以令人惊讶的艺术技艺把所谓的拜仁王牌打得落花流水。 如果拜仁慕尼黑队2比5就这么善罢甘休了,那才是真正的耻辱。但他们对阿贾克斯实在是无计可施,这帮荷兰小伙子的衔接配合简直太细腻了,他们的二过一就像是两个人的思想交流完全没有障碍似的默契。而且所有人都参与进攻与防守。仿佛他们玩的这种高超技艺是天底下最容易的小把戏。贝肯鲍尔、鲁梅尼格和赫内斯,这三个拜仁慕尼黑队的"巨头"并没有为对方的技艺吝啬鼓掌,尽管在这种时候鼓掌给自己带来的痛苦要大于欢乐。这三巨头始终将足球、生命和精明结合得很好,他们当然不会决定,想办法再创造出这样一支阿贾克斯队来。这种计算最简单不过了:如果那么做,想收获第一批果实他们至少要等十年,因为那种美妙的技艺来源于艰苦的,而且深奥的青少年训练。在慕尼黑的大街上,也没有那么多能踢有创意足球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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