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吧,其实这件事情也没有必要这样
所在版块:创业求职 发贴时间:2009-01-13 14:05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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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那个夫妻店是很没有standard的公司,不管合同啊还是处事方法。现在坏就坏在两个女人搞杂了。
大家也不用去管什么法律条文,打官司之类的。

从现状分析,这家夫妻店给你的工资肯定也是普普通通,而且你做的application也不会太复杂,看似只有你一个人做而已。夫妻店的目的就是一点小钱,让你完成他们在IT上的objective,他们也不知道后期需要维护啊,需要bug fix啊,反正他们只要你完成他们对IT的当务之急而已。

如果我是你,我就会一开始就主动和老板说,老板,你看我现在有这么一个机会,我也不能放弃。但是要离开我觉得我也对你不负责。你看这样,不如我每天晚上还有双休日来你这里加班,不要你的钱,免费给你做。我也很感谢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收留了我,(事情本来就是这样,你肯定是等着米下锅才会签订那个合约的,而且他也是利用你这样才会收留你)。
你这样说,本身每个礼拜就有两天去他那里“免费”上班,而且对于他来说cost也少了。

最最关键你也多一条路,以后软件肯定会维护或者修改,到时候best case就是你多一个freelance多一份收入,worst case就是你不去管它了,让他自己找人做。

退一步海阔天空。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他们和你心里都没有底,也许你可以胜诉,但是你这个阶段的心情将会是如何,你应该很明白,还能安居乐业吗?

反之,不单心情愉快,而且还多一份机会,以后你去他们那里他们还要笑脸相迎。15个人的公司而且不是software house的application能有多难?说句老实话他们也就是没什么见识,要是知道外面freelance的市场行情,根本不用请你,找专人做又便宜质量又好速度又快(别生气)。既然他们请了你,你在撤退的同时,也要和他们建立好关系,说不定那天你也成为freelance prince了呢?

好好谈谈,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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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我说:"过了明天就没事了。” 妈妈说:"过了三点,就都知道了。" 我又说:"老妈,我都说过好几次了,新加坡是五点收盘。" 妈妈反驳道:"我说的是炒汇,眼光放远点。" 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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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提出辞职后,公司要求赔款。 jenny   (1039 bytes , 2682reads )
hope it helps monk   (5342 bytes , 455reads )
我觉得吧,其实这件事情也没有必要这样 嘉兽   (1446 bytes , 885reads )
呵呵,这种协商我们一开始就提过了,没用。 jenny   (46 bytes , 587reads )
他们要的是完成这个project,你不要薪水做到月底在他们看来还是解决不了问题啊 嘉兽   (472 bytes , 582reads )
这个帖子必须要顶一下 香陵居士   (0 bytes , 223reads )
不用理他们,直接去新公司上班。 香陵居士   (170 bytes , 623reads )
你说的具体条款对公司员工甚为不公 路漫漫   (28 bytes , 421reads )
合同中的条款 jenny   (517 bytes , 622reads )
第一条也站不住脚 路漫漫   (62 bytes , 378reads )
这些条款就是该公司违法的最好证据呀。 longman   (174 bytes , 507reads )
这一条很强大。让他们自己吃那个24h的苦果。 阿雅   (0 bytes , 237reads )
咨询了HR。。 longman   (267 bytes , 863reads )
附件MOM的条文,见内。。。 longman   (602 bytes , 777reads )
实在太感谢大家了! jenny   (102 bytes , 498reads )
怕什么 GLS   (55 bytes , 556reads )
hehe,我找工作也是连notice period是什么没懂~~~ 门中木   (49 bytes , 463reads )
如何合同本身具有严重的不平等性,未必有法律效力吧? 阿雅   (557 bytes , 495reads )
人力部的条例原则上不保护月工资1600以上的人群 香陵居士   (0 bytes , 275reads )
楼主的情况应该是可以保护的,怎么也赔不到8个月去~ 阿雅   (0 bytes , 219reads )
嗯,不错,那最高工资的那部分是关于休假和加班费之类的东西的 香陵居士   (32 bytes , 307reads )
当面协商过的,没用。 jenny   (251 bytes , 553reads )
这下可有点麻烦了 longman   (375 bytes , 658reads )
写错自啦: 都愿意 -> 都“不”愿意。 longman   (0 bytes , 235read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