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要参加个婚礼,想找个男生做escort, 最好能成为男女朋友,然后结婚。
任务:今年12月29号的一场婚礼,新人是我RJ 的好朋友,她老公是西点军校的毕业生。
婚礼里一定有很多我的同学,朋友。本人也将会盛装出席。(身高163, 身材不错)
希望你:学历过硬,有多年海外生活经验,又一定的社会阅历,待人接物谈吐大方得体。身高外形最好不错啦。。。毕竟我好朋友老公是西点军校的。。
请联系qq: 1844030665, msn: amy_z_x@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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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奇怪,為什麼這個帖子會這麼火,原來大家都在討論一些跟主貼無關的東西。我也來說說我的看法:中英結合沒有什麼不好的呀,在一些正規的場合不出現就可以了,有時候用英文代替中文某個單詞真的好方便耶,不至於上升到裝B的程度吧,個人愛好和方便而已。譬如NBA, 你如果要寫中文的話是 美國職業籃球比賽了,這樣的話看起來更彆扭,認識的人可能更少。而且對於我這個自小就不是說普通話的人來說,深有感觸,我是打拼音的,有時候還真的不知道某些中文單詞怎樣拼寫,剛好又知道用英文怎樣表達,一時貪方便,這樣就中英結合了,這樣的話可以理解吧。 嘿,樓上的那位台灣姑娘的觀點好像有點激進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