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学】《从刘备的出道看他的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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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雁南 (等级:8 - 融会贯通,发帖:277) 发表:2006-12-03 00:43:03  楼主  关注此帖评分:
【原创文学】《从刘备的出道看他的狡猾》
做了版主以后,发现自己的最新十贴基本上都是红勾勾了。于是觉得怎么也得来发点什么。无奈近日笔下无墨,特偷三年前一戏作,应该是没有发过,在此凑数抛砖。看官看看就算,当我在交差。



《从刘备的出道看他的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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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有些头脑并且读过《三国演义》的人都知道,刘备是狡猾的。这句话好比皇帝的新衣的作用,于是那些读过《三国演义》的人,并不肯承认自己的无脑,只好同意我的意见。――证明了我的狡猾。然而狡猾通常是与年龄成正比,正所谓“老”而“奸巨猾”。刘备生于大约一千八百年前,其狡猾想必可以成精。很可惜,这一点很少人知道。这也多少证明了刘备的确狡猾和人们的确无脑。

那是因为,如果一个人很狡猾的话,你很难知道他是否真的狡猾。而如今,狡猾的我也写下了这篇文字来糊弄你的感情你的逻辑。如果你选择不读,那么恭喜,你是狡猾的。总之得要有人狡猾,不然也就没有现今这世道了。

扯远了。我只是想说,刘备是狡猾的。

《三国演义》博大,如果从刘备的出生到死去来研究,恐怕我从出生写到死去都没能写完。只好把大志缩小一点,从他的出道来研究他。这颇有点看琼瑶小说的精神,看个开头,就大约可以猜到收尾。《大话西游》里朱茵说:我猜中了开头,可是我猜不中这结尾。她讲的也正是如《大话西游》本身这样的故事。可惜这样的好故事并不多。

好,本文并不研究故事,只研究人。只好先把朱茵暂时搁置,把琼瑶永远搁置,开始介绍一下刘备的身家背景。

刘备姓刘名备,字玄德。生得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脂。这几句是抄罗贯中的,基本上他就是说刘备长得很怪胎。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去读原著,想要深入了解的可以去找电影《异形》的VCD来看,个人推荐第四部比较精彩。

刘备早期从事制造业和零售业,也就是编编竹席卖卖草鞋之类的。这行业在那年代比较低贱,性质好比旧中国上海滩满街都是的擦鞋小孩。不过擦鞋的小孩跟现今常见的给上司擦鞋的大人又不一样,比较起来,那些小孩要比大人高尚和有骨气许多。刘备也觉得自己属于一个高尚和有骨气的草鞋批发商,高尚和有骨气到对自己从事的行业感到无比自卑和仇视。这一点在他往后的军旅生涯中得以验证,每当有人要在嘴巴上占便宜,只要说刘备“只是织席贩屦之夫耳”,这总会让他暗自咬牙气愤不已。

当时大多数起来闹事的可分两种:一种是山贼,也叫“名不正”。他们声称对政府削减养老金或者调高猪肉税之类的政策不满,所以起兵要过推翻政府,然后山贼以为这样就可以像王子公主一样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这一种的典型代表人物就是“以黄巾抹额”的那几个老大了。另一种是有后台的,比如皇亲国戚贪官污吏,甚至是反对党都可以,称之为“言不顺”。因为他们一般挂个勤王平乱的羊头,而心里其实是卖着乘火打劫的狗肉。这些人乘乱帮自己打下一些地盘,如果还有闲工夫就顺便帮皇室平平乱,以便赚取一些声望。

依此论述,刘备的起事在当时应该算做是“非典型”,他并不属于我所说的那两种人。曹操后来在典韦舍命相救之后,大哭曰:“非典,吾命休矣!”后人皆以为曹操痛哭典韦,又或者说他是在预言千年后的一场世界性瘟疫。却无人猜测曹操正为刘备的起事大呼不妙。

那么又何以说刘备是“非典”呢?

一,他不是山贼。山贼一般也分两种,一种是长得很凶狠别人看一眼就能尿裤子的那种,也就是偶像派,靠脸蛋吃饭;一种是身怀绝技,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而且偶尔能有特殊才艺表演,例如在数十米高处走独木桥如履平地,例如上刀山进蜂窝背后插飞镖面不改色之类的,这种是实力派。刘备显然都不能胜任。退一万步讲,山贼是不会容许一个卖草鞋的加入他们的组织的。山贼一般都纯朴,怎么能让一个奸诈的生意人加入呢?再说,他们需要的显然应该是一些NIKE之类的登山鞋,而不是草鞋。

二,他也没有什么后台。草民一个,主要体现在他是编草鞋的。嘿嘿,如果他刘备是做布鞋的,那么我大约就会称之为“布衣”。而涿县楼桑村是个小地方,传媒不够发达,全村只有两家电视台,还整天小家子气的为差距几个人的收视率而闹得不可开交。因此纵使有相者云:“此家必出贵人。”却也没能让几个人知道。于是刘备只好自掏腰包靠自己宣传:“中山靖王刘胜之后,汉景帝阁下玄孙,姓刘名备,字玄德。昔刘胜之子刘贞,汉武时封涿鹿亭侯……”云云。并且情真意酌地告诉大家,我叫刘皇叔,叫我刘皇叔。这个看似空洞的头衔实质有千军万马之功效,刘备恨不得能将其印在名片上――如果那年代有的话――好比现今的那些XXXX董事长,XXXX协会会长,XXXX不结盟盟会会长之类的帽子,戴得越多戴得越高感觉越好走路就越平稳。在这一点上刘备完全可以胜任阿Q的老祖宗――挖了几代祖坟来提高自己的身价,并且让世人对其点头哈腰――经典而成功的精神胜利法。

刘备这一出场,便立刻显出他的狡猾本性来。那日他刷完牙洗完脸,胃口特好地吃了五个窝窝头,打着饱嗝闲逛到城门口去看榜文,好比咖啡店的uncle晚餐之后叫上一杯kopi O边喝边看八卦报纸的心态。这一看,原来是刘焉在招募军人。刘备深知军队的福利挺不错,便有心入伍,琢磨着怎么走后门当个兵。这一点在今日之新加坡年轻人看来,十足的不可理喻;幸好,他们只看“才华横溢”,不读《三国演义》。可是刘备一想到自己年方二八――不是女子的二八一十六,而是二八二十八――便深觉遗憾。心想这身老骨头是抵不上几年的厮杀就得退役,吃官饭是没指望了,于是深叹了一口气兼随地吐了一口痰。这一口痰便引出了一位人物:不是卫生监察员,而是――张飞。二人久仰几句便一见如故,决定上酒楼鱼肉一顿,以表达对民不聊生的愤慨。不由地席间杯觥交错,无比喧闹,引人侧目,于是又引出了另一个角儿:也不是警察,而是――关羽。所谓相请不如偶遇,三人便一抱拳,相邀同坐用餐。于是边大嚼鸡腿边谈论隔壁村又饿死了几个人,三人皆忿忿然。

刘备心思慎密(也就是狡猾),饭局当中暗自寻思,知道自己并不能武,就决定拉拢这两个五大三粗的黑社会结拜为他的弟弟。注意:做弟弟刘备是不干的,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现在是兄弟,以后就是君臣了。所以刘备必须先调查清楚二人的生辰八字,以确保自己是大哥。于是刘备用了一招当今男孩子泡妞隔山打牛屡试不爽的绝技:算命兼看手相兼摸手。这一查之下果然心满意足,刘备虚长了二人几年。一拍即合,三人便到张飞的后花园一拜天地二拜高堂,然后又大快朵颐一番。可见干大事的人首先要能吃能喝,否则这第一回还没完就先撑死了。这个优良传统一直流传到现在,许多干大事的都当了官,所以“官”字至今还是两个口,一个用来吃,一个用来喝。

刘备两个小弟年纪虽小,来头却不小。二弟关公很吃得开,黑白两道到今天都还尊他为祖师,早晚三炷香。正邪定位扑溯迷离,绝对适合做《无间道》的主角。三弟张飞则一副天生山贼样,标准的实力偶像派。长得跟头熊似的,持着丈八蛇矛的那双手堪比熊掌;后来还有一声大喝吓退曹操百万大军,吓死河里几百条鱼的壮举,有诗为证:“一声轰雷长坂摇,吓死鱼儿几百条。”间接证明了一个真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如果刘备有了这左右手,就好比买了保险,生命安全暂时是不出什么问题了。这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这两人后来死的时候他会那么伤心欲绝。白白损失了两份终身人寿保险,换作是谁都会难过的。义结金兰时,刘备果然还是棋失一着,高喊着“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心想自己年长几岁,必定是赚了。不想后来关张二人不争气,约好了一齐投靠姓阎的,弄得刘备手足失措,脑筋错乱,被鲁迅――哦不,是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此乃后话。

再来就是资金问题。想要揭竿而起,没有俩小钱在兜里是不行的。没有钱而想干大事的,只有两种结果。一是挂个名号“黑山大王”,找个据点窝着,最终会被称为“山贼”;另一种则是号称自己“替天行道”,找个据点窝着,最终还是会被叫做“山贼”。这些人最后都好比沙斯时的病人和禽流感时的鸡,不是被招安就是被剿灭。这个论点被数百年前的陈胜吴广和数百年后的梁山好汉一一验证,站在历史的唯物主义观点上,刘备不得不信。可见什么道义、正气都是假的,没有钱,就是贼,就是叛乱;有钱,就是救国,就是起义了。刘备这时候正处于这样一个生死关头,寻思着要去买马票,正为该买“的卢马”还是“赤兔马”还是“大仲马”而犹豫不决,烦恼不已。张飞空长着一双大过关之琳的环眼,却毫无洞察之力,为人简直跟山贼一样纯朴,居然傻乎乎地对刘备坦诚相告,爆出一个足以改变各位主角命运的内幕消息:“吾颇有资财……”。这一言既出,无论是几匹千里马还是几千匹里马都拉不回了。张飞刚刚奔小康的那些点老婆本也注定要被充作军饷。唉,讲这句话的时候,他就压根底没察觉刘备在猛咬着嘴唇,憋得脸比关羽还要红,才勉强没有笑出声来。关羽还纯情地问兄长为何脸红,刘备答曰:“适才惊雷,一震之威,乃至于此。”这一招后来在跟曹操煮酒论英雄的时候也用过,后人皆赞刘备之随机应变,却无人识其狡猾本性,可叹!

由于经济不景,刘备来日便于乡中聚得三百无业游民,编为三个战队。当地政府甚为欣喜,以为刘备为他们创造了就业机会,便赐了一块牌匾:“良好市民”。刘备收拾了兵器,但恨无马匹可乘,却也不能到马场中掠夺。因为马场守法缴税,是受政府保护的。于是便愁得茶饭不思,中午也只以泡面为食。关张二人苦劝无效。正思虑间,人报有客,赶一群马,投庄上来。刘备不及穿履,跣足出迎。你道是谁?却是两个贩马的中山大商。刘备一见面便是放声哭泣。二人忙问其故。刘备擦了擦眉毛,曰:“我本汉室宗亲,姓刘,名备。今闻黄巾倡乱,有志欲破贼安民,恨无马匹,力不从心,故痛哭耳。”虽说无商不奸,但二人亦是爱国之士,当下便被感动得涕泪皆出,欲马上拨打捐款热线。刘备忙说:“不必不必,只消捐赠几匹瘦马便可。”二人便将良马五十匹相送;又赠金银五百两,镔铁一千斤,以资器用。

刘备谢别二客,便命良匠打造双剑。由于关张二人擅长打架,刘备的剑并无实际用途,常常只是做个装饰,挂在屁股后头,所以又称“双股剑”。关羽则造了一把超长的菜刀,不切菜只切肉,叫青龙偃月刀,又名"冷艳锯"。由于此刀重八十二斤,所以也常常被手下借来练习举重。张飞则造丈八点钢矛,此矛的好处就在于够长,一丈之外便可挑落对方勇夫。幸好张飞不是女的,否则难以在一丈之内找到夫君,也就是“丈夫”。三人又各置全身铠甲,聚集了那班无业游民,来见邹靖。邹靖引见太守刘焉。三人参见毕,各通姓名。刘备说起宗派,果然一脸严肃地说自己是刘皇叔。刘焉大喜,觉得这门亲戚是攀定了,遂认他为侄,言下之意是自居刘皇祖。不数日,人报黄巾贼将程远志统兵五万来犯涿郡。刘备牛刀小试,略施诡计,大获全胜。有诗为证:初出便能垂伟绩,自应分鼎在孤穷。

于是刘备就这样开始了他的军旅生涯。他先从吕布,次事曹操,又投袁绍,再附刘表,后和孙权,皆不克终,足可见其为人。弃新野,走樊城,败当阳,奔夏口,尽皆无容身之地。好在他以其狡猾的坚韧本性,三顾茅厕,寻得IQ180的诸葛孔明,才可先取荆州为家,后取西川建基业,以成鼎足之势,有资本可图中原。但无论是借荆州,取西川,夺汉中,或者是自立为益州牧,自立为汉中王,自立为帝,他都打着个宽厚仁慈的招牌,让天下人后世人皆以为他刘玄德是迫不得已,是替天行道,是为汉室着想。其狡猾可谓出神入化、登峰造极、炉火纯青,足以名垂千古耳。

叹!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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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黛玉 (等级:9 - 已有大成,发帖:1859) 发表:2006-12-03 00:55:41  2楼
几年前大专的某篇?
刘备真是乱世枭雄。布哥说得好:“是儿最无信者。”
“其狡猾可谓出神入化、登峰造极、炉火纯青,足以”跟他的大耳朵一起“名垂千古耳。”














btw,......今天拿到今年大专文学的合辑了,连评语都没印上,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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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glican变种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154) 发表:2006-12-03 01:26:58  3楼
几年前大专的某篇?刘备真是乱世枭雄。布哥说得好:“是儿最无信者。” “其狡猾可谓出神入化、登峰造极、炉火纯青,足以”跟他的大耳朵一起“名垂千古耳。” btw,......今天拿到今年大专文学的合辑了,连评语都没印上,寒......
很好,你就大约算我的后几辈了。^^
我这篇的评语是天花乱坠的,其实写的时候只是跟朋友说,我也可以写写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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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glican变种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154) 发表:2006-12-03 12:00:24  4楼
很好,你就大约算我的后几辈了。^^我这篇的评语是天花乱坠的,其实写的时候只是跟朋友说,我也可以写写搞的。
另,文学奖的一大问题就是:错字百出
简直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不知这些年改进了吗。

尤其是诗本来就没几个字,还错一半,真不知道怎么读。

叫参赛者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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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由鸟^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2218) 发表:2006-12-03 14:36:32  5楼
看得出
雁大人不只有细腻(或被人称为伤感)的文字,要搞也是可以的,而且搞中也不乏细腻,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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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bcat (等级:8 - 融会贯通,发帖:1902) 发表:2006-12-03 15:35:45  6楼
很有点王小波的味道, 很不错啊, 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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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glican变种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154) 发表:2006-12-03 18:39:32  7楼
看得出雁大人不只有细腻(或被人称为伤感)的文字,要搞也是可以的,而且搞中也不乏细腻,不错不错:)
^^
原创的精神就是:多发好贴,少说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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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ool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5183) 发表:2006-12-03 18:44:02  8楼
乱世出英雄!
刘备和狼有的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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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行水非鱼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7) 发表:2006-12-03 19:38:53  9楼
写得相当搞笑,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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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炮兵小周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75) 发表:2006-12-03 20:43:24  10楼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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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剑》之“鱼肠剑”

比起“承影剑”来,有关“鱼肠剑”的记录要复杂得多。这里面牵扯着许多宫廷内斗、暗杀、还有背信弃义。在季札离开吴国之后的第三十四年,吴国的王位落到僚的手中。另外一位王子便妒火中烧,这便是著名的弑君者公子光。他似乎有着充分的理由,证明自己比僚更胜任国王的角色。大权旁落之后,他便私下里纠合了一帮幕僚、刺客、巫师组成的暗杀集团,准备杀死自己的国王。在这个暗杀集团中不乏出类拔萃的人物。伍子胥就是一个。正是他,帮助公子光策划了那场对他们国王的血腥谋杀,而他死后大名流传千古,成为英雄人物。

关于伍子胥,史书上有着诸多记录。据说他原本是楚国官宦子弟,自幼便放荡不羁喜好交游,行为异常不乏惊人之举。他习惯睡觉时穿戴整齐,醒来之后又将衣服脱掉。出游的时候也是一丝不挂,只让一只公鸡立于他的肩膀之上。在他二十岁那年,他的父亲因犯入狱,按照楚国的法令将连株九族。楚国国王命令其父给他的儿子们写信,招他们回京受审。伍子胥收到父亲的信之后不但没有反京,反倒是立刻打点行装,逃之夭夭。临行前不忘拐走了年幼无知的太子建。逃往途中饥渴难耐,幸好遇到一位卖烧饼的老头。伍子胥吃掉两个烧饼,却发现无钱付帐,就依仗自己的流氓习气对那老头说:等我日后发达了再还你烧饼钱。没想到老头笑着同意了这笔交易,搞得伍子胥摸不到头脑。

他挟持太子到处招摇撞骗,最后来到了吴国,投靠了公子光,据说是因为公子光如他本人一样桀骜不驯,干冒天下之大不韪,两人正好情投意合。事不宜迟,伍子胥在公子光的授意下立刻开始筹划暗杀行动。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个搞暗杀的天才阴谋家。正是他,将刺客专诸推荐给了公子光。也就是专诸,扮演了那个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弑君者的角色。(有关专诸的记录并不详尽。只知道他有一个母亲,却没有谋生的职业。与那些躲藏在街道阴影里的亡命之徒一样,为了一碗酒肉心甘情愿地被人利用,充当杀手或替罪羊的角色。)

此次暗杀从筹备到付诸实施,竟然长达十三年之久。据说,在国王僚登基以前,他的父亲——老国王余昧——就请巫师为他占卜。这位不知名的巫师虽然准确预言了这次暗杀,但却嘱咐老国王不要道破天机,以免引起更大的祸患。出于爱子之心,老国王拐弯抹角、旁敲侧击,提醒儿子:作为一个国王,不要说“我想”,而要说“我要”;要命令,而不要请求;要征服,而不是苟且偷安。僚紧遵父嘱,但不幸的是,他把这句话当成了一种哲学上的信条,而不是救命的稻草。十三年后,正是在说出“我想”这两个字之后,僚被专诸刺死。

关于那次暗杀的经过,几乎尽人皆知。为了接近国王,专诸特意去学习烹调。这位国王喜欢吃鱼,这是唯一能接近他的途径。为了刺透国王身上那两层铠甲,伍子胥专门寻来了著名的“鱼肠剑”,这是欧冶子所铸的两把短剑中的一把。此剑其貌不扬,只是在剑背上刻了一行“鸟虫文”,大意是:此剑伤人伤己。为了抵御国王的侍卫,公子光特地训练了一百名刀斧手。这些人为了荣誉或者金钱美女,义无反顾地充当阴谋家的冲锋队员,并具有舍我其谁的品质。有了这些准备,公子光他们所欠缺的只是一个适当的时机。像所有的阴谋家一样,他们最大的优点便是善于等待。

国王僚在位的第十三年,他派自己的嫡系军队去攻打楚国。楚国本是伍子胥最仇恨的地方,他应当心存感激才是。不知出于何种居心,伍子胥却告诉公子光机不可失,到了下手的时候了。因此有人推测,伍子胥只不过是不想浪费那个已经筹备好的伟大暗杀计划。这个计划能让他流芳百世,或者遗臭万年。凡此两种结果均是伍子胥梦寐以求的。于是,公子光让专诸扮作厨师,用藏在鱼腹中的宝剑杀死了国王僚。“鱼肠剑”伤人伤己。在专诸疯狂地将国王捅死后,他自己也被国王的侍卫剁成了肉酱。事后公子光惧怕“鱼肠剑”的威力,就让他最信任的人伍子胥封藏。为了妥善保管这把宝剑,伍子胥秘密将其沉入一口井中,又在井口盖上石板,石板之上建造了一座木塔。只有先进入那座塔,才能打开那口井;只有打开那口井,才能得到“鱼肠剑”。一旦得到“鱼肠剑”,凡是用过此剑的人必死无疑。

在这次暗杀之后,公子光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吴国的国王;伍子胥也因此发迹,擢升为行人。在此后的二十年,伍子胥大展宏图,不仅官运亨通,而且还领兵征服了楚国和越国(领兵将军本是孙武,但功劳却算在伍子胥名下)。据说在攻占了楚国的都城之后,此人兽性大发,将楚国老国王的尸首从坟墓中挖出来鞭尸。在征服了越国之后,又将越国的国王勾践当作仆人使用,并让他品尝吴王的排泄物,以此取乐。在这二十年中,普天之下没有诸侯国能打败吴国,普天之下没有人能够和伍子胥抗衡。

公子光的儿子夫差继位后,吴国击败了越国。越国的国王勾践和他的大臣管蠡被俘虏到吴国,做了吴国国王的奴隶。君臣二人买通了国王的大臣,探听到有关“鱼肠剑”的秘密:要想战胜吴国,必须先除掉伍子胥;要想除掉伍子胥,除非进入那座压在“鱼肠剑”上的木塔取出宝剑。而进入木塔绝非易事:那里有五百名吴国最优秀的武士把守,每一个这样的武士都能轻而易举地战胜十名普通剑客,每一个剑客又能杀死十名士兵。而越国的男人只剩下几千,这些人多半老弱病残,远不是武士的对手。要想进入木塔,唯一的途径便是先猜出守卫们给出的密语,而猜不出谜语的人将被砍头。据说已经有几百名自认为聪明绝顶的人尝试,但均告失败。

但是,众所周知,越国最终还是打败了吴国。有关“鱼肠剑”再现于世的故事有诸多版本。有人考证说,越国的大臣范蠡聪明过人,他最终猜出了谜语,进入了木塔。另一种说法是,范蠡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派人挖一条地道,直通到木塔之下的那口井里。为此他秘密通知了留守越国的大臣文仲,让他挑选越国最有经验的地道工,这些人秘密潜入吴国,并成功的盗取了“鱼肠剑”。文仲因为触及宝剑,所以不久便被越国的国王杀死。有关此事的第三个版本是:越国的大臣范蠡派密探放出谣言,说越国的臣子文仲已经挖通地道,盗取了宝剑,吴国的亡国之日为时不远。吴国人听到这个谣言恐慌不已。伍子胥只好打开压住井口的石板察看,触及到了宝剑,因而遭到杀身之祸。

最后一种说法最为可信,因此有人传说那个猜谜语的故事纯属子虚乌有,乃是伍子胥铲除越国奸细的一个计谋。而范蠡看透了这个计谋,最终杀死了伍子胥。

伍子胥死在他六十岁那年。吴国打败越国之后,他在国王面前失宠。吴国的大臣们个个接受了越国的贿赂,在国王面前对他造谣中伤。随后,不顾伍子胥孙武等人反对,吴国十万大军攻打齐国。伍子胥认为没有孙武和他本人领军,吴国必败。没想到吴国在前线节节胜利,一连攻占了齐国三座城市。据说,国王班师回国后,讥笑伍子胥英雄末路,并派遣伍子胥出使齐国,商讨交换人质事宜。国王笑道:世人都说你足智多谋,能够随机应变、不战而屈人之兵,如今倒想见识一下。伍子胥明知这是死路一条,但却不能违抗国王的命令。他秘密派亲信将自己的儿子托付给可以信赖的人,然后就踏上征程。据说在齐国的国王面前,伍子胥义正言辞,用尽毕生所学极力地侮辱齐国的君臣。最后他对齐国的国王说道:我的国王派我出使齐国,就是让我来送死的。请您杀死我吧。没想到齐国的国王却回答道:杀你何必我们动手。随后,齐国以最隆重的礼节送走了伍子胥。

伍子胥离开齐国后,不知何去何从,仿佛又回到了三十年前。那时候,他刚逃离楚国,落魄如丧家之犬,不知路在何方。唯一不同的是,那时候他心中燃烧着复仇的火焰;而现在却像结了冰一般。他在马上感叹道:这比死亡更可怕。路上他又遇到了那卖烧饼的老头,使他惊讶的是,时过三十年那个老头并未有丝毫的变化。他履行了诺言,还给那个老头十倍的价钱。

……

谁也没想到伍子胥能够活着回到吴国。当他骑着那匹瘦马,出现在城门门洞的那一团亮光里的时候,大家都以为在白天见到了鬼魂。吴国的国王恼羞成怒。他找不出任何惩罚伍子胥的理由,便责怪他未经许可将自己的儿子秘密送走。他赐伍子胥父子死,并派人送去一把裹在黑羊皮中的宝剑。当伍子胥展开那块羊皮之后,竟然发现里面裹的正是那把记录了他一生兴衰的“鱼肠剑”。

伍子胥自杀的故事已经是妇孺皆知。他在死前作出最后一个预言:在我死后的第三年,吴国将被越国打败。他对一群表情木然的旁观者说道:在我死后,把我的眼睛挂在城门上,我要亲眼看着越国的军队开进吴国的都城。没想到他的这些话激怒了国王。国王派人将其尸首切成碎块,连同那把“鱼肠剑”装进一只羊皮口袋里,扔到庐江之上,使得伍子胥的鬼魂永不能转世,只能出现在夜幕中的江面上,引诱失足的落水者。

这位桀骜不驯、恃才傲物的英雄,这位分别谋杀、鞭尸、羞辱过三位国王的阴谋家,这位曾经领兵纵横捭阖、啸傲吴越、叱咤风云的将军,不是死在敌人刀下,而是死在同伙手中。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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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剑》之“承影剑”
http://v15.huasing.org/sForum/bbs.php?B=106_10747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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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ool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5183) 发表:2006-12-04 10:09:51  11楼
刘备比较精明,而不是狡猾。
从刘备启用魏延的心机,可以看出这个人相人还是很准的。只是在他之后,蜀国的其他人都没有这样的才华和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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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angz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184) 发表:2006-12-04 10:36:46  12楼
很好,你就大约算我的后几辈了。^^我这篇的评语是天花乱坠的,其实写的时候只是跟朋友说,我也可以写写搞的。
是我记错了吗?
我怎么记得雁同学写的时候还没有sars呢?是后来改动还是我记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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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glican变种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154) 发表:2006-12-04 10:56:42  13楼
是我记错了吗?我怎么记得雁同学写的时候还没有sars呢?是后来改动还是我记错了?
嗯,是你记错了
已经有sars了~~

投票啊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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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沉烟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94) 发表:2006-12-05 16:00:16  14楼
厚黑学始自三国,黑为曹操,厚则非刘备莫属
人云:刘备,哭来的江山...

其实,所谓刚正不阿,道德先生,都是骗人的。你看自汉刘邦始,打天下要的不仅智谋略勇,无赖狡猾厚脸皮也是必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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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枝花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8) 发表:2007-03-01 11:33:36  15楼
very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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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桐柏之子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3) 发表:2007-03-15 18:16:55  16楼
厚黑学始自三国,黑为曹操,厚则非刘备莫属人云:刘备,哭来的江山... 其实,所谓刚正不阿,道德先生,都是骗人的。你看自汉刘邦始,打天下要的不仅智谋略勇,无赖狡猾厚脸皮也是必备啊。。。
厚黑何止起于三国!
厚黑是生存之道,自古有之,何止三国!
先生缪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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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桐柏之子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3) 发表:2007-03-15 18:28:50  17楼
好文
百味杂陈,纵横捭阖,痛快流利,
--------淋漓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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