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offerA已经签约,正在申请EP,可是另外一家心仪很久地公司突然给了offerB,1, 要不要告诉offer B的公司,说offer A 签过约的事情
2,怎么跟offer A公司解约呢,需要赔钱吗?
3,我看probation期间要一个月的notice,难道我要去 offerA的公司上班一个月吗? 那样很尴尬的说。。。, 况且我想近快能在offer B的公司上班,, 怎么办呢,
4,先跟offer B签约呢,还是先跟offer A辞职呢?
5,因为以前跟offer A公司的上司聊的比较不错,怎么解约不伤感情呢? 怎么找理由呢?
6, offer A 的公司不会使坏整理我吧,比如不给我 withdraw EP什么的
谢谢各位了解情况的,帮我出注意哦。
赶快跟B讲明所有情况。
看B的意见。有些时候B会由于你的joining time脱的太久又不肯要了。因为同时只能有一个EP application.这样就安心加入A.A也不知道。
B如果肯帮你的话,也很简单,照着B说的就行了。这样A的感情是一定伤了,而且也不会withdraw EP.所以先等3到4个礼拜A的EP下来,然后B申请,再等3到4个礼拜B的EP下来,然后才能合法工作。
注意点:
1。如果B和A的员工有着良好的关系,就能两边一起帮你,这样就省很多时间和麻烦。
2。以后有机会拿PR的话一定要拿,这样就不会有EP这样麻烦。
3。有的公司会偷偷让你开始工作,即使EP还没下来。
B如果肯帮你的话,也很简单,照着B说的就行了。这样A的感情是一定伤了,而且也不会withdraw EP.所以先等3到4个礼拜A的EP下来,然后B申请,再等3到4个礼拜B的EP下来,然后才能合法工作。
注意点:
1。如果B和A的员工有着良好的关系,就能两边一起帮你,这样就省很多时间和麻烦。
2。以后有机会拿PR的话一定要拿,这样就不会有EP这样麻烦。
3。有的公司会偷偷让你开始工作,即使EP还没下来。
冰封万市何惧寒
旧事前尘化云烟
唯有菜香扑鼻来
有了菜,就有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