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馆肯定没有募捐这个收费项目,也就是说不能给你开收据,要是不开收据的话,先不说他收不收,你估计也不会给吧
如果大使馆收下你的钱,其他人要是也来捐他是不是也得收?每天几点到几点收,收到哪天为止?
在最后善款到终点或者慈善机构的中途这段不确定是几天几个月还是几年的时间之间,钱的保管和登记是不是需要专人来管?那到底谁来管?管钱的人是不是要公开身份和帐目明细?这前前后后造成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的花费谁来买单?(反正捐钱的人肯定不愿意大使馆从捐款里面揩油吧,几分几厘都会闹到天上去)大使馆预算里面没有这个花费,难道要工作人员自己买单?
就算最后辗转到了慈善机构,如果那慈善机构开收据是开给大使馆还是开给你们?如果最后转了一圈最后到了红十字会,然后再转一圈回来把收据给你们,为什么一开始不直接去慈善机构捐?
虽然ls描述的那个大使馆的人言语很欠抽,但是他们其实也是有难处。ls的爱国心切可以理解,但是不能乱找地方啊,存钱取钱去银行,护照签证去大使馆,捐款什么的去慈善机构,各部门各司其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