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睡觉,如何可以噩梦惊醒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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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thropologie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355) 发表:2005-03-06 18:22:40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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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的到来使我有了强烈的紧迫感,转眼大学的生活已经过去一半儿了,可是仔细想想,还真记不起来干过什么正经事儿。
后来和聪哥还有杜洋聊天儿的时候,才发现都有这种感觉。在一段时间对人生的讨论,特别是针对接下来这两年的讨论之后,我们决定要干点儿能让别人记住我们的事儿,还得是好事儿,后来大家想了半天都想不出来,就把标准降低到只要不是坏事儿就行。
杜洋提议写一篇小说或是散文什么的,陶冶了自己的情操不说,还可以供子孙后代拜读,也算是对后世有个交代。但这个想法立刻被聪哥否决了,理由是写通俗的吧肯定会被人瞧不起;住在这种人口密集的地方也肯定写不出唯美的,撑死了也就是个河塘月色;写古典的就更没戏了,醉翁亭记连念都念不利索,总之一句话,那是条绝路。
聪哥觉得,要干就得狠下心,干大事,比如说创造一套自己的什么主义,就像马克思一样,走哲学或社会学的路子。我问聪哥是不是骨子里特想当伟人,聪哥说是。我说你以为当伟人就流芳百世了?康熙怎么样?乾隆怎么样?伟人吧?皇帝那是。拍成电视剧,编剧把他们这么一戏说,全他妈的玩儿完。
"那咱们拍电视剧吧?或者短点儿,来个小电影儿,也没出文化这个大圈不是?"杜洋说。
"我看行,拍好了得个什么奖,拍的不好,咱自娱自乐还不成吗?也算是锻炼了队伍陶冶了情操,还顺便儿增加了集体凝聚力。"聪哥眨了眨眼。
"你们不是盯上我那个摄像机了吧?"我问。
聪哥和杜洋互相看了看,然后冲着我点了点头。



大方向找好以后,接下来的事情进展的十分顺利。杜洋连拉带骗的把岳媛媛哄了进来,进来之后她才发现这个团伙只有三个人,连她才四个,而且根本不管饭。怕落下见饭眼开的恶名,想走是走不了了,只好又把柴静和许琳骗进来,多少是个心理安慰。
聪哥和我负责写剧本,角色不能多喽,因为人手不够,越简单越好,但是不能俗了,得是个短小精悍,特别煽情而且还能让人陷入沉思的剧本。
"有这么一个作家,"我说,"没名气,一点儿都没有,但是他不停的写,为得,据他说,就是享受其中的过程。"
"然后呢,咱不能拍他写一辈子书吧?"
"当然不能了聪哥,电影嘛,要有各种元素在里面,暴力,爱情,性,当然了,要是概念电影那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那咱这是什么呀?"
"我觉得,第一次,还是走商业片儿的路子,但是尽量别俗了,实在走到俗套里也就认了。拍概念电影,难点儿,路得一步一步的走,谈恋爱还得从牵手开始然后才那什么对吧?所以,急不得,先拍个难度低点儿的,只当是趟路了。"
"你接着说那个作家的事。"
"我觉得这个作家的事,虽然平淡,但是可塑性很强。就看咱们怎么把那么多元素加进去了。"
"让他打老婆,还有婚外恋,暴力爱情性都有了。"
"不好不好,这样就俗了,咱得想着法儿的不俗,走俗套那是不得以而为之的事。"
"那你说怎么加?"
我挠了挠头,"我的初步构想,这个作家得是一个特别害羞的人,就是那种从小长这么大没碰过女人,别说女朋友了,见了陌生的女人连头都不敢抬的人。"



"接着说。"
"总之就是孤僻,多少有点儿自闭。别看他没名气,但是出过几本书,当然是自己掏钱出版的了,在社会上也没什么影响,根本不知道有他这么一号。"
"正题正题。"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就有一个女读者,读了他的书,疯狂的爱上了这个作家。"
"这不还是俗套吗?"
"接着往下听啊你。这个时候,作家正在写一部新的小说,挺忙,也顾不上理这个女读者。但是女读者近乎疯狂和锲而不舍的追求,终于打动了作家。正当他准备和这个女读者开始一段庸俗的感情的时候,他才发现,他爱的是他正在写的小说里的女主角,而且爱的昏天黑地,无法自拔,以至于他所有的性行为都是和小说里的女主角完成的,就是通常说的意淫。"
"挺深刻的。"
"女读者多次投怀送抱以身相许,都被作家拒绝了,因为他不想背叛心中的爱人,虽然那是虚幻的。女读者对她的爱和他对虚幻情人的爱使他不得安宁,甚至受到了良心上的谴责,于是,他把这些痛苦发泄到小说里去,小说的男主角从原来的温文尔雅变的暴虐无度。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作家终于忍受不了良心的谴责了,于是他从床上爬起来,愤笔急书,连夜把女主角给写死了。而在这之后,作家因为承受不了巨大的打击,变成了植物人。女读者执著的爱着作家,毅然和作家结了婚,然后照顾了作家一生。可悲的是,作家到死,深爱的还是小说里的女主角,她一直活在他的心里。"
"煽情,真他妈的煽情。"
"还可以再煽的绝一点儿,比如在影片的结尾加一段话,每一个女人都曾经是无泪的天使,当看到自己喜欢的男人时,便会流泪,于是变为凡人,所以男人一定不要辜负女人,因为女人为他放弃了整个天堂;每一个男人都曾经是善良的天使,当看到自己喜欢的女人时,就变为魔鬼,所以女人一定不要辜负男人,因为男人为她出卖了自己的灵魂。"



大三的期中考试过后,我们剧组正式开机,片名未定。我担任导演和摄像,聪哥饰作家,杜洋饰小说里的男主角,岳媛媛饰小说里的女主角,柴静饰女读者,许琳捞了个剧务,每天买买饭,送送水,大家也真没把她当外人,可着劲儿的使唤,整一个大丫鬟。
说实话聪哥演的很认真,也很卖力,但是他对作家的刻划远在我们的期望之外,怎么看怎么像一个变态,身上没有一点儿文墨的气息,倒是透着阵阵杀气。于是我们不得不停机,一起来帮助他。
"聪哥,真的,你见过作家吗?"
"好像没有。"
"那就好办了。这么着吧,我就不给你形容正常的作家什么样儿了,就咱们这部戏来说,我或是我们所期望的作家,是那种特执著,还有点儿自闭的人。我们知道,你已经努力了,而且我们也很尊敬你这种职业精神,执著这点还是刻划的不错的,尤其是那眼神儿,总是炯炯的看着一个地方,特传神。但是,你把自闭的作家演的像一个恐光恐水的狂犬病人加变态杀手,这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所以,"杜洋接过来说,"我们决定把你,小关几天,没别的意思,就是为了让你体验一下,这个,孤独和封闭的感觉,进而悟出,自闭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就像电影里说的,I can't tell you what the matrix is, you need to see for yourself。"许琳插了一句。
"初步决定关你一个星期,这是投票决定的,因为我们全票通过,所以你投什么票也就不重要了,少数服从多数嘛,我们也就没通知你。关押地点是我的房间,为了艺术,我作出这点儿牺牲算不了什么。不准出门儿,不许和任何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窗帘儿已经给你装上了,钉死的,不许擅自拉开,室内只许开一盏小台灯,天花板上的大灯管儿。。。"
"已经卸了。"杜洋说。
"好得,这期间,由岳媛媛将负责你的日常生活问题。"
"毛片儿能看吗?"聪哥问。
所有人异常严肃的盯着他,"你说呢?"



聪哥当天下午就被关起来了。
由于作家不在,女读者的戏也就没法演了。我把柴静打发到图书馆去找感觉。
"看看琼遥的书,不要求你像孟姜女那样把长城哭倒了,但是最惨也得是望夫崖的感觉,不然你就对不住我们。"
柴静敬了个礼,"请组织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剩下的人先拍小说里的男主角被写成暴力狂之后,殴打小说女主角的戏。
岳媛媛坐在地上,披头散发,"你干什么?"
杜洋一身酒气,红着脸,"打你了,怎么着吧?"
"为什么?我怎么你了?"
"不为什么,我是个禽兽,哈哈哈哈。"
"你,你这个披着羊皮的狼!"
"知道我是什么人啦?晚啦。叫破喉咙也没人救你,哈哈哈哈。"
"喂喂喂,是110吗?"岳媛媛冲着手机嚷嚷。
"没用的。"
"难道你。。。 "
"那是移动电话,要想打通,你得动起来,哈哈哈哈,我和你开玩笑呢,电池早就被我摘了。"
"怎么看怎么像俩个傻子,"许琳小声嘟囔着。



聪哥被放出来的时候,已经基本没人样儿了。
脸色青里透白,四肢已经不太协调,眼神迷离而且见不得强光,基本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
"缓几天再演吧,看这憔悴的,赶上没娘的小白菜儿了。"岳媛媛说。
"不行,我坚决反对,要得就是现在这种感觉。这自闭的,还带着热乎气儿呢,稍微这么一缓,沾上甭多喽,一丁点儿人气儿,立马儿就正常了。所以咱得赶快,时间不等人啊。"
"要不先拿厚被子把他捂上,兴许凉的慢点儿?"



"小娟儿,对不起,我不能爱你,"聪哥一字一句的说
"为什么?"柴静流着泪,感情十分饱满。
"因为,"聪哥顿了一下,做沉思装,演的很逼真,大概他真的记不得词儿了,"我深爱着的,是萍萍。"
"卡!"我喊了一声,然后停了机子,"谁是萍萍?"
聪哥看着我,一脸茫然。
"是晶晶!"我拍着他的脑袋。"看人家柴静哭的,多不容易,注意力集中点儿成不成?再来再来。"
柴静抹了把泪。
"小娟儿,对不起,我不能爱你。"
"为什么?"
"看人家这演员,眼泪说来就来,"杜洋对岳媛媛说。
"图书馆泡过的就是不一样。"



我们浪费了整个假期,拍完了这个片子,最后起名为那年夏天。
最后也没有送去参加什么比赛,甚至没有公映,只是找了几个哥们儿姐们儿来看了看,胡乱评论了几句然后不了了之。
岳媛媛和聪哥通过这部片子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感情,天天黏在一块儿,劝都劝不开。
其实这个电影并没有使任何人真正的感到充实,但它可以成为我们记忆中的一个路标,将来我们在回忆这段生活的时候,也许可以想到光阴到底是怎么虚度的。



飞姐在临毕业之前,天天晚上到我这里来,一直呆到凌晨三四点才走,因为他在大学生活结束之后,要去法国学一年的法语,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在我这儿倒倒时差。我们要么看毛片儿,要么聊天。他总是试图以学长的身份给我些忠告,比如好好珍惜最后一年大学生活,不要再虚度了什么的。
"Down毛片儿算虚度吗?"我问飞姐。
飞姐想了想说,"生命不止,Down片儿不息。"
和支茵一样,飞姐走的时候也不让我去机场送他,但是他不是怕离别的感觉。
"我是一个人来的,所以我想一个人走。"飞姐说。
"你是不是还想不带走一片云彩什么的?"我问。
"衣服没袖子,挥不起来。"飞姐笑着。
我帮着飞姐把行李搬上出租车。
飞姐坐到车里,朝我摆了摆手。
我刚要转身回宿舍,飞姐突然摇下车窗,叫了我一声。
"你说的对,我什么都带不走,因为我已经把青春留在了这个,这个他妈的国家。"



送完飞姐,我回到房间,突然觉得有点儿饿,就找了两包方便面准备煮着吃。
水开了,我把面泡进去,电话铃突然响了,是我爸打来的。开始他还是千篇一律的询问我的生活和学习情况什么的,我一一回答之后,他说对了,你老爷走了,我问去哪了,他说人没了,我说奥,什么病,他说脑瘤,沉默了很长时间,他又问我这里热么,我说不热,快下雨了,然后就挂了电话。
面煮好了,我把它盛到碗里,翻出来一双筷子,呼噜呼噜的吃起来。
吃到一半,雨就来了。热带的雨下的很猛,一颗颗的雨点怀着满腔怒火砸向地面,溅起老高的水花儿,好像要把世间所有的污垢都冲刷掉。
我想起去年见老爷他还好好儿的,还教我下围棋要把眼光放长远,不要总想着吃对方的子儿,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雨透过百叶窗,打进屋里来,湿了窗台儿,模糊了我的双眼。
我吃了一口面,满嘴的咸涩,这味道若不是雨水,那一定是我的眼泪了。
努力的回忆着,对老爷的记忆还是很模糊,只记得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天儿冷,别送了,回去吧。没想到那竟是诀别。
吃完面之后我没有刷碗,泡到水池子里面,之后就趁着大雨出去散步了。



当雨水把世界冲刷干净的时候,大四不可阻挡的到来了。
所有的人都有一种垂暮的感觉,想要把握最后的学生时光干点儿什么,于是每个人都行色匆匆,但又不知道具体要干些什么,像一群游魂一样在校园里转悠。
聪哥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摄影,每天拿着一个傻瓜相机东拍西拍,乐此不疲。
我在他的作品中看到最多的是岳媛媛的照片,因为除了她也实在找不出什么人敢让他拍,或者换句话说,糟蹋自己。
让我感到困惑的是,聪哥拍的照片都是黑白的,一张彩色的也没有。我问聪哥为什么,聪哥想了想说,他是一个比较怀旧的人,觉得黑白的照片看起来有感觉。
"照片就是用来回忆往事的,"聪哥说,"而我的回忆全部都是黑白的。其实生活本应如此,黑的白的,泾渭分明,这样大家会活的都会比较轻松。"
"如果一个人经常回忆往事,并把这当作一种乐趣或是生活中的一种必需的时候,他就已经老了。"我说。
聪哥摇了摇头,"回忆往事并不是变老的象征,看看照片怀怀旧有时是人的心理需要。当你在看照片回忆完之后,迫切的想见到照片里的人的时候,你才真正变老了。"



聪哥和岳媛媛经常拉着我去拍照,倒不是因为我热爱艺术,主要是需要人打打下手,比如支支三角架,打打遮光板什么的。而聪哥一厢情愿的把我们三个人称为工作组,他自己是组长。每次要出行之前还总是要强调一下团队精神,弄得跟真事儿似的。
他最喜欢拍以夕阳为背景的照片,比如在夕阳下岳媛媛特别伤感的抱着腿坐着,忧郁的看着地面;比如岳媛媛纯情的站在夕阳的余晖中,双手交叉握着放在胸前,裙子在风中扑棱扑棱的飘着;或者干脆就是只拍夕阳,和火红的天空中的云。
我说聪哥,你的照片都是黑白的,怎么能分辨出来是不是夕阳呢?也许一不留神让人给当成朝阳了呢。聪哥说,黑白照片需要人去体会,那种意境,那种苍凉的感觉。黑白照片表现不出朝阳,或是其他让人高兴的东西,就像你走进殡仪馆,死者照片里的人笑的再甜,你也决不会觉出喜悦,反倒会加深心中的悲哀和对死者的怀念。
聪哥还说,将来结婚的时候,一定拍黑白的结婚照,因为黑白照片永远不会退色,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变的发黄,最后黄的像金子一样。当他满头白发的和老伴儿翻着照片,寻找记忆中的人的时候,他会非常准确的回忆起当年的他们,那种最纯的,不加任何其它颜色的爱。
"嫁他你就准备好忧郁一辈子吧。"我对深情地望着聪哥的岳媛媛说。
岳媛媛想了想,"忧郁就忧郁吧,怎么着不是一辈子呀。"
"你这就不对了,怎么有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感觉?现在是新社会了,你有自己选择幸福的权利,该不会是他威胁你吧?"
岳媛媛白了我一眼,"哥们儿的事儿不用你操心。"
聪哥在一旁呲眯呲眯地笑着,"我培养出来的同志对组织忠心吧?"
"怎么看怎么觉得你的所谓的忧郁是装出来的",我对聪哥说,"就像那种整天嚷嚷着自己有Road Rage,需要看医生接受治疗,可是实际上连车都没有的人一样。"
"他是真忧郁。"岳媛媛讨好似的说。
"你敢向毛主席保证你是真的忧郁吗?"我问聪哥。
聪哥看了我一眼,"不擀是煎饼。"



随着和聪哥岳媛媛整天东奔西跑的照相,见到很多不同的人,我渐渐发现了一件事,那就是概率的不确定性。就是说,概率总是在变的,每一秒和每一秒都不一样,而且它会在很大的程度上受主观因素的影响。举个例子说吧,在我不认识岳媛媛之前,我一个星期内碰到她的概率是0.1,而当聪哥对我说,"你丫儿看,那个就是岳媛媛"的时候,也就是说在我认识岳媛媛以后,我就总能见着她,吃饭的时候,遛弯儿的时候,甚至是逛商场的时候,也就是说,我见到她的概率提高了,到了,0.3了,比方说。我曾经和聪哥还有岳媛媛谈过这个问题,但是他们认为那只是因为你在认识这个人之后,更加注意这个人了,如果你在认识一个人之后,见到他或是她的概率是0.3,那么你在认识他或是她之前见到他或是她的概率也是0.3,你认为是0.1只是因为在一些场合,你没有注意到他或是她的存在。
我说也许这是一个对概率这个概念定义上的错误,也许概率本来就应该是主观的东西,而不应该是客观的。就算你说我见到谁谁谁的概率始终是0.3,可是我不注意他或是她,就不觉得概率有那么高,我一定会觉得是0.1,你要硬说我错了,那我只好认为你的是伪科学,因为你不能说服我。邓小平怎么说的,实践是检验一切的唯一真理,我在实践中就是觉得概率是0.1,那它就是0.1。
聪哥对我引经据典十分反感,还讽刺性的引用了据他说是王昭君说过的一句话,大意是"大家要牢记,掌握好一门外语才能去国外发展。"以此来证明伟人的话不能全信当真理一样的供着,外语不好照样可以去国外发展,聪哥自己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浑身冒着热乎气儿的例子。当被问到王昭君的这句话到底出自何处时,聪哥想了想说,烈女传。



为了证明我的关于概率的理论,我决定做一个试验,找几个人,计算一下认识前的见面概率平均值,再计算一下认识后的见面概率平均值,然后比较一下这两个平均值,看看它们是否是一样的。可是我发现,我根本不可能进行这样的试验,因为在我选定实验对象的时候,也就是陌生人的时候,我就已经算是认识他们了,也就是说,已经有主观因素介入了,这样试验就不准确了,就没有价值了。
怎样选定实验对象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使我寝食难安。
在煎熬了两个星期之后,我还是找不出解决的办法,于是毅然选择了放弃。
作出这个决定的那天晚上,我睡得异常的安详,还做了个梦。
梦中我回到了儿时的小学教室里,坐在小板凳上,戴着红领巾,背着手,字正腔圆的念着,"秋天到了,天气凉了,一群大雁往南飞,有时排成人字形,有时排成一字形。"
老师则在一旁语重心长的说着,"流年似水,生命里,流过的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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