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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oggyfrog
(等级:
3 - 略知一二
,发帖:376)
发表:2007-05-19 23:04:54 3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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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毒鼠强 的大作中提到:
在小额调解法庭就可以了,律师不是必要的没那么麻烦, 只要提出自己的几个有足够说服力申述理由就足够了。 新电信也未必真的跟你辩解。。收不会来的帐单多着呢。
我当初学singapore legal system的时候
好像有听说过有这么个小额调解法庭,只是忘了在哪了...我准备去请教NUS的法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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