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见仁见智了。我原贴里说过了,这完全取决于楼主本身要不要和那男的过下去,不想过下去了,才要起来斗争。大前提别忘记了。
个人意见,也是看过听过很多事件后的结论:这种事情上,一味的忍让,是不会有好的结果的。女人要幸福,真的只有靠楼下说的,是争取来的。。。
“一个有自我能力的人的想法里面,我实在想不出为什么要把自己的事情和将来交给第三方的机构去裁决。”这话说的,那要警察,法院干什么?都自己解决好了,你在鼓励大家无法无天么?
你从楼主mm的言语间就看不出她实际上争取过?而且好像还争取过好多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