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魔都人的EX,我表示魔都人就是这样的没钱的必要高攀,有钱的不可以低娶或者低嫁。。。
话说我的魔都EX也是同样的理由:父母不同意。而且那个做的更过分:是以死相逼。结果是毫不犹豫分手了,伤心了一下,病了一场我很快找到门当户对真心相待的LG;那个以死相逼儿子的老爸也没多活一年。。。得知消息,我跟他说:现在你妈终于解脱了,还来得及再找一个有钱的老头,不一定非要把儿子吊起来卖。
我现在脚着门当户对还是有必要的,不是说财富或者家境,而是双方父母的价值观要差不多,最好是受过一定教育程度,文化水平低的人品修养必须得不错,否则就算结婚了也是很杯具的。
双方父母的价值观一致,这是必要的。
但是,不一定家境不好的就修养不好啊。仅依据家庭情况否定一个人,太伤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