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过来顶凡人姐姐一把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心情闲聊 | 本帖共有 2 楼,分 1 页, 当前显示第 1 页 : 本帖树形列表 : 刷新 : 返回上一页
<<始页  [1]  末页>>
作者:pig_119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748) 发表:2013-07-21 03:27:55  楼主  关注此帖
【其它话题】原来闷死可以叫做“体位窒息死” 我一直以为离奇古怪的死亡事件只会出现在中国的黑暗监狱中,比如什么躲猫猫死啊、洗澡死啊、噩梦死之类的。 死法虽然花样百出,但是毕竟是人命关天,一旦曝光,舆论批判、电视点名、群情激奋,一般的流程是监狱管理方面先是百般抵赖,后来媒体批判,上级深入查处,于是该开除开除,该判刑判刑,该赔偿赔偿,总之最后是要像秋菊那样“有一个说法”的。 但是很遗憾,在以文明先进而标榜的新加坡监狱里,也还是出现了令人遗憾的死亡事件。(下面为今天《联合早报》的报道) 所不同的,监狱管理方提出了一个更科学的名词“体位窒息死”,这让我想起武松进了监狱后,听众囚徒所介绍的“盆吊”与“布袋压杀”,按照我的理解,这两种酷刑都属于“体位窒息死”的变形。 这让我想起来最近热炒的“轮流发生性行为”的说法——虽然这个“轮流”已经被北京警方辟谣了。 事情过去三年了,终于法院有了判决——监狱官林国运罚款1万元新币。 可惜了一条年轻的生命。 假想一下,这件事情如果发生在中国或者美国,会是什么判罚结果?   囚犯窒息死 监狱官监督疏失判罚万元   年轻囚犯无端端踢监狱官一脚,结果出动七名监狱官轮流制服他,怎料囚犯过后身亡。由于监督时疏于 (more...)
我也过来顶凡人姐姐一把
每次看见唐兄的帖子,字里行间总能读出一丝酸不溜秋的滋味,对其“第二故乡”的关注比我们这些在当地生活的人有过之而无不及,一旦如今天这般的负面新闻出台,就以不及掩耳之雷速大发感慨,大有恨铁不成钢的痛心,对于这份诚意,我辈无以报答,只能报一声衷心的,呵呵

凡人姐姐打字比我念字还快,所以每每当我想要回唐兄的帖子,便赫然发现凡人姐姐已经洋洋洒洒千余字,而且所言往往就是我辈所欲提及,对其景仰犹如滔滔江水....

我读的书肯定没有唐兄的多,但是我还是能发现,新闻里提到了Dinesh是死于体位性窒息(positional asphyxia),而不是俯卧撑,而唐兄却能将此跟国内的躲猫猫说法相提并论,我除了倾佩你的联想能力,就只能再度呵呵了。

另外唐兄也善于运用双重标准来看问题。当提到监狱意外死亡的人数,唐兄就认为“不能简单地说新加坡是仅此一例,而国内不胜枚举”,应该考虑两国巨大的人口和面积差异。但是提到舆论的自由度,唐兄则认为国内舆论铺天盖地,而新加坡则噤若寒蝉,这个moment,唐兄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忘记了舆论监控的效果也要考虑两国巨大的人口和面积差异,呵呵

现在国内舆论的自由度越来越高,其实更加从侧面说明了国内腐败和民怨的程度。为什么现在往往都是弱势群体被欺辱或者是腐败案最能吸引媒体和群众的眼睛,就是暗涌的民愤。如果一件丑闻,能够通过处理几个无关痛痒的官员以泄民愤,何乐而不为呢,政府又不是傻子。可是处在利益顶端的人,任你群情汹涌澎湃,他仍屹立不倒啊,远的不说,就说为什么红十字会还不起诉郭美美呢?我等屌丝可是拭目以待很久了,呵呵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所有回复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作者:pig_119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748) 发表:2013-07-22 17:32:03  2楼
【其它话题】原来闷死可以叫做“体位窒息死” 我一直以为离奇古怪的死亡事件只会出现在中国的黑暗监狱中,比如什么躲猫猫死啊、洗澡死啊、噩梦死之类的。 死法虽然花样百出,但是毕竟是人命关天,一旦曝光,舆论批判、电视点名、群情激奋,一般的流程是监狱管理方面先是百般抵赖,后来媒体批判,上级深入查处,于是该开除开除,该判刑判刑,该赔偿赔偿,总之最后是要像秋菊那样“有一个说法”的。 但是很遗憾,在以文明先进而标榜的新加坡监狱里,也还是出现了令人遗憾的死亡事件。(下面为今天《联合早报》的报道) 所不同的,监狱管理方提出了一个更科学的名词“体位窒息死”,这让我想起武松进了监狱后,听众囚徒所介绍的“盆吊”与“布袋压杀”,按照我的理解,这两种酷刑都属于“体位窒息死”的变形。 这让我想起来最近热炒的“轮流发生性行为”的说法——虽然这个“轮流”已经被北京警方辟谣了。 事情过去三年了,终于法院有了判决——监狱官林国运罚款1万元新币。 可惜了一条年轻的生命。 假想一下,这件事情如果发生在中国或者美国,会是什么判罚结果?   囚犯窒息死 监狱官监督疏失判罚万元   年轻囚犯无端端踢监狱官一脚,结果出动七名监狱官轮流制服他,怎料囚犯过后身亡。由于监督时疏于 (more...)
回复一下你下面的意见
先谈谈自己对Dinesh一事的观点,免得被套上“逢中必反”的帽子。本人也觉得被告量刑过轻,相关7人无所发落也有失公允,而且媒体对于此事之报道肯定也是被控制的,而且大致来说,新加坡的舆论控制也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实,没有什么可以争论的。至于彼时事实真相是什么,咱们大家都不知道。如果非要问我,我更倾向相信该狱警当时的确是无心之失。

为什么我说你总是转换着你的标准:

最直接的一点,就是对中新两地舆论控制的比较。你通过比较两地类似事件的媒体反映,得出一个感叹,新加坡的舆论自由之路“似乎”比中国更漫长,这是不妥当的。新加坡乃弹丸之地,只要政府略施控制,整个媒体便会出现“没有一个评论员愿意....”的情况;大陆发展到今天,地域之广阔,人口之众多,网络传播之犀利,政府已经不可能封锁所有的喉舌或管道,自然会出现“百花齐放”之盛景。令我纳闷的是,每当提及大陆较之于新的负面(例如意外死亡之人数),你便能辩证地提及到两国巨大的差异,而在此问题上,你却忘了这个基础,有意还是无意,大概只有你自己知道。而令我喷饭的是,当你发现中新差别巨大无法直接比较的时候,便拿出了香港,呵呵,那可是全球舆论最自由的城市之一,拿彼物之长处来比此物之短处,怎么感觉是为了比较而比较,非得找个地方来把新加坡比下去呢?

其二,发展是硬道理,大家都认可。而且从你一贯的言论中看出,你认为,大陆政府在发展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取得的“成绩”是主要面,至于腐败成市,法制落后,污染严重,收入悬殊等次要矛盾,虽然“任重道远”但却不见你对其痛心疾首(至少在本论坛的帖子里),因为你相信这是一个泱泱大国不可避免的阴暗面,你内心乐观地“希望并相信”blah blah blah...。好吧,那么按照这个标准,新加坡政府在“主要矛盾”方面的成绩可是更加傲人,而且并没有以污染环境和造就腐败为代价,此Dinesh事件作为一个总体高效廉洁国家的阴暗点,你为什么突然变得有了“洁癖”,抛出了7个问题,两个主贴呢?

其三,我觉得你时不时做出一些“不厚道”的比较,比如就监狱意外死亡的人数而言,你认为按照线性比例,大陆要爆出600例事件,其严重程度才能匹配新加坡的情况。还记得那个挪威的冷血杀手吗,按照人口比例,大陆要出现200例扫射事件,才会堕落到挪威的治安水平。


其四,我突然想起了你原贴里的问题,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中国或者美国,结果会怎么样。我想说的是,在中国嘛,取决于有没有被爆出来。如果有爆,又是一件俯卧撑,群情愤慨,肇事者如果没有背景,该抓抓,该坐牢坐牢;如果有背景,事件复杂,不开庭审讯,几个月后低调宣判,媒体早已关注在新的爆点上;如果没有被爆,呵呵,谁知道呢。据我做过几个月牢的老表回忆,监狱里的日子可是少年PI的奇妙漂流啊!

码字太累了,先写这么多吧,等回复。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所有回复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心情闲聊 | 返回上一页 | 本主题共有 2 篇文章,分 1 页, 当前显示第 1 页 | 回到顶部
<<始页  [1]  末页>>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