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大家来说说你赞不赞同婚前试婚这行为吗,liv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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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yzus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745) 发表:2013-09-17 19:21:00  130楼 
新加坡离婚不容易,但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三年是基本的强制要求 (妇女宪章94条第1款),但是有例外(94条第二款)。 同时三年以内可以申请解除婚姻关系,视为本次婚姻自始不存在。具体理由有六个(106条): 1. 夫妻之一无能力尽夫妻义务(不要笑,就是这样写的) 2. 夫妻之一故意不尽夫妻义务(同上) 3. 夫妻之一并未同意建立婚约 4. 夫妻之一在婚约成约之日无民事行为能力同意婚约 5. 在结婚之日夫妻中有人感染有性传播疾病 6. 在结婚之日女方怀有男方以外男人的小孩。 总之是要打官司的。在新加坡打官司不容易。
满足六条之一,本次婚姻自始不存在...那填表就是single不是di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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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个人的利益与前途看来不值得我们为之活下去时,我们就会迫切需要为别的事物而活。所有形式的献身、虔诚、效忠和自我抹杀,本质上都是对一种事物牢牢攀附——攀附着一件可以带给我们渺小人生意义和价值的东西。因此,任何对替代品的拥抱,都必然是激烈和极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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