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要再回帖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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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名ID
(等级:
4 - 马马虎虎
,发帖:103)
发表:2013-10-02 13:31:1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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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真实的马甲 的大作中提到:
不要啊。。。我没有要求你感谢你男友拆你的信啊 真的没有。。 还是简单的说吧主贴描述的你男友顺带拆银行帐单的事情,对你来说是非常严重的事情,我表示赞同。
还是不要再回帖的好
看的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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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ID
(等级:
4 - 马马虎虎
,发帖:103)
发表:2013-10-02 13:37:44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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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凡人 的大作中提到:
我个人还是觉得哪怕广告拆也是不妥的。扔当然就更不妥了
题外话:有没想过信箱也是夫妻(朋友)的共同“领地”,
如果不告诉对方,就擅自将地址告诉他人,让别人使用信箱地址,是否也侵犯了对方的隐私呢?他(她)是否可以认为是寄错地址而处理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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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ID
(等级:
4 - 马马虎虎
,发帖:103)
发表:2013-10-02 13:52:29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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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晓静 的大作中提到:
哈哈,同居不同房?不然信件怎么跑一块去了?理解无能,不明觉厉。匿了…
这就不要猜测吧。我有朋友也是情侣,租住一套房的两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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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ID
(等级:
4 - 马马虎虎
,发帖:103)
发表:2013-10-02 14:39:59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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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凡人 的大作中提到:
我可是告知了的不过既然大家买的都是二手房,难免会有前屋主或者前租客的信寄过来。这个没办法避免的吧?我搬家更改地址的时候,银行职员还曾经记错了,一直把信寄到我家楼上去了。另外我老公也有寄让他业务伙伴寄一些信到我家,他还没提前知会过我,我收到了去问他才知道的。 如果你觉得这些不是屋主应该是收到的信,寄过来就是侵犯屋主隐私,我才觉得真的上纲上线了。
只是探讨而已。
没有上纲上线。凡人mm的贴,我一向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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