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他们律师信,如果他们肯上报纸道歉,给精神误工赔偿就放人一条生路吧,舆论的力量绝对比打赢官司影响力更大的.
再就是可以帖到http://www.stomp.com.sg/
打官司要很多花很多时间经历,你如果当时有录音或录像会好很多,现在只是几个证人.如果他们觉得花了太多时间出庭等,不愿意帮你呢?
而且不见得会赢的.
如果对方很有钱,可以不惜代价和你打官司.
如果对方很穷,你打赢了都要不会你的法律费用.
你要花很多时间精力去处理这场官司,你的工作生活全都会别影响的.
如果华新号召捐款,我会响应的.
等我问完律师吧。警察局备案期间搞到媒体上
对调查不是很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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