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男的离婚跟女佣结婚了婚后,女佣和女儿也没拿到新加坡身份,男的去世后,女佣和女儿连long term social visitor pass 也没有了。
女佣和女儿找了记者上了报纸都没有用。政府不给。
不要为了一个身份,做这样的事情,毁了别人的婚姻,也把自己和孩子害了,这样的感情不应该继续下去。
回复热心网友
这个建议很中肯 但是我不知道应该不应该这样和客户实话实说 毕竟应该是已经怀孕了 才问到这些 难道劝她考虑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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