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文章和后面的回复可以算是一种现身说法,让妹子们看看嫁给直男癌是何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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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叶女贞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35837) 发表:2016-03-26 18:17:07  楼主  关注此帖
【吐槽八卦】长见识!平时一个男友,周末一个男友,女留学生爽的不要不要的2014年9月,20岁的大连籍留学生邵童在美国失踪十多日,就在此时,邵童的温州籍男友李向南却迅速回国,神秘失踪。近20天后的9月26日,邵童的尸体在美国爱荷华州一处停车场被发现,藏匿在李向南的轿车后备厢,已高度腐烂。随后美国警方公布调查报告,邵童因窒息而死,嫌疑人正是李向南。  在潜逃回国半年多后,2015年5月13日,迫于警方压力,李向南在父母陪伴年投案自首。  昨天,此案在温州中院开庭审理。公诉人介绍说,这是温州首例中美合作侦破的跨国刑事案件。  钱江晚报记者了解到,在开庭前,经过民事调解,李向南的家人和邵童的家人就巨额民事赔偿达成协议,法院并未透露赔偿的具体数额。  庭审直击  为什么要残忍杀害女友?  我为她付出这么多,她却只当我是周末男友  为了离女友更近,他重新申请了一所大学  灰白的格子毛线衫,黑色运动裤,黑框眼镜,唇上一圈胡茬,身高1米70左右的李向南被押上被告席。他的样子像极了大学里的理工科宅男,不修边幅。  在本该青春恣意的年纪里,邵童的生命永远地画上了休止符。李向南声音微弱,在法庭上回忆起和邵童的点点滴滴,透着悔意。  两人结识于2011年夏天 (more...)
其实这文章和后面的回复可以算是一种现身说法,让妹子们看看嫁给直男癌是何等危险
滥交不论男女都不可取,但是这不管咋说都不是要人家命的理由。
不光是女友疑似滥交杀女友,还是小三逼宫拿硫酸泼小三,还是男友出轨放火烧人家全家,
杀人就是要付出代价(家暴除外,家暴的后果是一方被反复虐待,于是产生了同归于尽或者不杀对方自己就活不下去的想法。)

这个帖子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告诉大家嫁给一个直男癌or找直男癌做男友有多危险。
因为他们都是只允许自己骚,不允许对方浪的。他们自己是人,而女性只是“物”而已。他们当然也有情爱,但是你对你心爱的玩具也有爱,想想这种爱是不是你想要的。
你指望他们能够尊重你的思想,理解你的价值,甚至去体谅你的错误,你的难处,简直就是白日做梦。

在这个case里,直男癌们痛惜的不是一个生命就这样被杀死了,不管她在男女问题上犯过什么错(甚至我们无法知道她到底犯错了没),她也是爹生娘养的。直男癌们痛惜的是,她的死把一个男人的一辈子毁了,而她的死是谁造成的?是这个男人造成的。在他们的心里,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无关紧要的,实在是一目了然。


有些妹纸或许觉得,只要我生活检点,不出去乱搞,就安全了吧。你们实在是太天真了。常州被婆婆砍头的妹纸可没有做任何不检点的事情啊。虽然这个例子太惨烈了一点,大部分的直男癌走不到杀人的地步,然而规避危险乃是人类的天性,想想这些危险性,想想你们今后毫无价值认同的几十年,妹纸们你们一定要擦亮眼睛杜绝直男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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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叶女贞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35837) 发表:2016-03-26 19:37:48  2楼
我只是在提醒男生适时认清形势,并没有对杀人对错发表看法而是从男生的角度说为情杀人不值得。如果这就是你所谓的zna,那这个锅我替各位背了!
我也只是在一些本楼的发言里(并不针对lz你)
看出了一些人对自身,对女性,对这个案件的态度。
以此为例子劝解很多在择偶阶段的妹纸,选错人,一辈子没有价值承认不说,还可能有生命危险。

大家都是从自身角度出发给后来人一些建议,无所谓背锅不背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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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叶女贞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35837) 发表:2016-03-29 02:32:27  3楼
你分析的因果很有道理啊,其实我要说的也是这个为什么你觉得我逻辑堪忧呢。我想了半天你什么思路,就举个例子 又到了考绩的时候啦,小红觉得自己努力上进,创新奋进,辛苦工作了一年,怎么也该升职加薪,当上ceo,赢取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啦。结果老板嫉贤妒能,心胸狭窄,无视小红的努力和苦心把升职名额给了一个一年到头也没干什么的小绿,小红一毛钱的好处也没得到辛辛苦苦干了一年的希望都被抹杀了。 所以小红一怒之下把老板杀了。。杀。。。了。 所以这件事里你学到了什么?我说,小红心理实在是有点扭曲,职场上这种事说真的很少吗?觉得老板不公平,聪明点要么就跳槽自有一番天地,要么就继续努力做到让老板认可,最狠的也不过就是也找个机会坑一下老板报复。有谁会觉得应该把老板杀掉?老板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可能还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你问大家是不是赞同老板在这里的行为,当然不,并不觉得这样是个好老板该做的,但是你会觉得就觉得他该被杀?你会把老板的被杀,认为是他自己的因种下的苦果吗?所以按你的结论,这个谋杀案告诉我们必须洁身自好积极提拔下属?而不是小红是个暴力杀人犯经受不了打击心理自卑等等有问题吗?老板不给升职就该死?那我们老板这么多年早就死透透了。。。 更何 (more...)
八你举的例子太复杂了,我来个简单的
小明有天下班回家,路上看到一个妹纸小红,一时兴起就把她奸杀了。
后来警察问他,你为啥要奸杀她,小明说,因为她胸大,我看到她胸大我就兴奋了,于是才产生了后面的悲剧,我本意并不想杀她的。
于是看新闻的群众纷纷表示:原来都怪小红的胸啊,小明真是可惜了,好好的一个青年就这样毁在了胸上。女色猛于虎,胸大是原罪。
于是楼里的某些id看到了这样的新闻马上回家教育自己家的孩子:看到没,胸大就会被杀!好好学习!学到胸小点就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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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叶女贞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35837) 发表:2016-03-29 02:35:02  4楼
可怜之人应该也有可恨之处吧女孩被杀固然可怜,但是可怜之人应该也有可恨之处,如果不是她自己的行为,男孩也不会杀她,这种事一个巴掌拍不响
谈恋爱确实一个巴掌拍不响,必须两人才能谈
但是杀人真不需要,一个巴掌就能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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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叶女贞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35837) 发表:2016-03-29 09:41:04  5楼
这么明事理的女侠也能说出如此狡辩之词,看来女性本质上还是感性的
狡辩?只能说和你逻辑不同
楼里很多人的逻辑是,这个女孩子对于她自己的死负有很大的责任,说的直白一点,“这是她应得的”。
比如水哥你,你可以说你没有判断对错,没有说过她应该死。但是你从最开始到现在,讨论了这么多,有透露过一丝丝这个女的死了挺可怜的,这个女的不应该死,杀死这个女的是不对的的感想吗?哪怕有这里面的任何一条吗?如果这个男的杀了她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你还会觉得这个男的不应该杀死她吗?
说白了,楼里的某些ID觉得,男的冲动杀了他,把自己毁了太可惜了,但是这个“小娼妇”的死是她咎由自取,是不可惜也不可怜的。一个女人,只要是个所谓的“小娼妇”,那么她被怎么对待都是她自己造成的。

回到胸大的例子来说,第一个情况,小红只是胸大,其他啥也没有做,就被小明奸杀了,她对自己的死有责任吗?
第二个情况,小红胸很大,而且她穿了一件低胸衣服(即所谓的“故意诱惑某些男人”),她被奸杀了,她对自己的死有责任吗?
第三种情况,小红胸很大,而且她穿着低胸衣服独自走在下班回家城乡结合部人烟稀少的路上,她被奸杀了,她对自己的死有责任吗?
第四种情况,小红胸很大,而且她是一个性工作者,某天她穿着低胸衣服独自走在下班回家城乡结合部人烟稀少的路上,被奸杀了,她对自己的死有责任吗?
第五种情况,第四种情况,小红胸很大,而且她是一个性工作者,某天她穿着低胸衣服独自走在下班回家城乡结合部人烟稀少的路上,小明试图强奸她,她拼命反抗所以被杀了,她对自己的死有责任吗?

换到这个故事里,第一种情况,被杀的女孩子洁身自好,从来没有任何乱搞的行为,她的男友莫名其妙就把她杀了,她对自己的死有责任吗?
第二种情况,被杀的女孩子洁身自好,从来没有任何乱搞的行为,她的男友莫名其妙就把她杀了,还对法庭说他杀人是因为女孩子乱搞,她对自己的死有责任吗?
第三种情况,被杀的女孩子脚踏两条船,她的男友一生气分就把她杀了,她对自己的死有责任吗?
第四种情况,被杀的女孩子脚踏两条船,而且男女关系非常混乱,但是从来没有要求这个男的做周末男友,只是想分手,她的男友一生气分就把她杀了,她对自己的死有责任吗?
第五种情况,被杀的女孩子脚踏两条船,男女关系非常混乱,而且她要求她的男友做她的周末男友,她的男友一生气分就把她杀了,她对自己的死有责任吗?

我提了这么多问题自己看着都眼晕了,好吧我还是来总结一下。
我提这么多问题的关键是,你们觉得这个界限在哪里?到了哪一步,你们开始觉得这个女的对自己的死有责任?又到了哪一步,你们觉得她是应该死的?
在我的界限里,哪个都不是。

污名化女性的目的,是把暴力事件的责任推给女性,从而开脱男人在这个事件里面的责任。不管在身上披了多少劝诫的外衣都无法改变这一点。
从本质上来说,和妲己亡了商朝,杨贵妃引起了安史之乱是一样的逻辑。伟光正的男人不容犯错,即使犯错,那也是女人引诱或者迫使他们犯的错。他们也一样是受害者。
而我的逻辑是,这些都是扯淡。胸大所以害死了她自己,和乱搞男女关系害死了她自己,都是扯淡。(更何况我们根本不知道凶手说的到底有多少是真的)
我知道直男癌或者直男癌的女性支持者不会同意,不过无所谓了,屁股坐在不同的板凳上,脑袋是无法统一的。

PS. 对事不对人。在不涉及男女问题的时候,水哥的观点并非每次与我相左,但是性别问题上,确实lz的大部分观点我都无法苟同。特此说明,以区别于楼里的另外某id,在任何事情上都是反社会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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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叶女贞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35837) 发表:2016-03-29 10:07:15  6楼
你忽略了量变引起质变,而你前面一直用微弱的量变的例子为后面巨大的量变而引起的质变的后果开脱。 从整个历史来看,这个世界是有天道的,过界了就会有报应,但具体到某个个体虽然漏网的很多,但被网住的也是天道使然,咎由自取。天道不是你我同情一下就会有不同的。就这样
所以你确实觉得这个案件里的死者对她自己被杀负有很大责任?
或者说你觉得她是自作孽不可活?

而且你觉得你对这件事的判断是基于你的理性,而不是基于你对女性的蔑视和迁怒?
就像你不同意我的观点的时候,第一反应是,因为我是“女性”,所以我的观点就应该是“非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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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叶女贞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35837) 发表:2016-03-29 10:24:58  7楼
都是命洁身自好的人可以把自己的命变好一点。
我百分之一百觉得洁身自好是一个好的品质
如果我有孩子,我也会教ta要洁身自好,因为这是一个人本来应该具备的品质。
但是我不会告诉我的女儿说(如果我能生一个女儿的话),你如果不洁身自好,就会被人杀掉哦。如果你不乱搞,你就会安全哦。

确实我们看了太多把污名化女性,攻击女性的论调堂而皇之的挂上“我是为了你的安全考虑”“社会就是这样的”,但是有些人愿意装做自己“真的是为了你好哦”,不代表所有人都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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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叶女贞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35837) 发表:2016-03-29 10:31:26  8楼
如果转帖中陈述的是事实的话,那女主的确在玩火,她可能并不自知但客观上却是把自己放在火上烤,已经种下了因。至于是否有果,还需其他因素。如果遇到个明事理的男人,可能就随她去,遇到这个极端的,就是这个恶果。 我说都是命。命运是偶然也是必然,其实哪怕这件事中某一个环节稍做调整都不会是这样的结果,可巧的是她就是遇到了这样一个极端的男人,而她自己甚至不自知自己的行为稍作修正,可能就是另外一种人生。这么多偶然凑在一起就是必然了,给她重新来一次也不见得会有所不同。顺天道,命里就有可能避开最坏的结果。
所以谈天道的水哥真的比我们这些感性的小女子要更理性一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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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叶女贞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35837) 发表:2016-03-29 11:21:10  9楼
你居然这么认真回他帖子?我都懒得看这个ID的观点,性别歧视不是一天两天了,经常无端攻击贬低女性,发些无聊的帖子。看这个水平的,连回帖的冲动都没有。
你来回帖了我就没有白打字嘛
屁股坐在贬低女性的那边,脑子咋可能被说服。
回再多也不是写给lz看的,就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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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叶女贞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35837) 发表:2016-03-29 11:28:49  10楼
我觉得这个跟男女一点关系都没有1.胸很大的小红5种情况都没有任何责任。 2.被杀的女孩从第3种情况起,就有责任了。 3.情况换过来女的把花心的男的杀了我也同样会认为男的有责任。 4.被伤害的人是有权利讨个说法的。当然同样,他也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
好吧,如果因为男的花心,被女的杀了
你看水哥会不会来发这个贴,说杀人者是涉世未深一往情深的痴情女,然后被杀者是种马咎由自取。

偏见无所不在,只怕有人故意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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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叶女贞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35837) 发表:2016-03-29 14:20:42  11楼
终于知道为啥我老公不让我没事上论坛了. 可能早些时候精英很多, 名气大. 可现在... 真的难以相信.. 有没有小团体我不清楚, 也是道听途说来的, 无从查证. 只是前面某层主出来之后冷清了一会儿又来一大批人就开始热闹了. 一眼望去全是女性id(除xm). 道理说不清, 就强词夺理挑字眼偷换概念, 有的甚至就泼妇一般回复我"你无情你冷酷你无理取闹!", 或者打一篇超长的小学语文水平的回帖, 说实话让我感觉遇到国内家属院扎堆说闲话的老太太们. 我从来没说过女主该死. 看某位"八将军"的逻辑推理: 有责任=该死. 我真是跪了. 不管你们跟lz有什么怨什么仇, 我都不清楚不知道. 可是我所说的女性要自爱, 跟"该死"八竿子打不着好吗! 还有举得例子每个都离不开老板, 我大致扫了一下感觉即使逼自己也看不下去... 我只希望这个世界上少发生惨剧, 天天指责杀人犯是没有用的. 要如何尽量避免这些事件发生是我所想说的. 而你们的论点却是: 无论怎样都会被杀被害, 所以错跟本不在受害者, 所有的问题都归于施害者. 我不是说这个论点是错误的, 而是不能一概而论, 就这个事件来说, 你要说女主一点错都没有是不对的, 她错不至死, 但如果她不犯这个错误, 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个事件了? 因为你没有办法掌控来自这个世界的一切恶
我觉得你老公说的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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