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八卦】都在吐槽房东,我却要来吐槽吐槽租我房子的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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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rahliang0817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76) 发表:2016-04-08 13:22:43  109楼 
问题的根本在于你所坚持的以物配物,不是被普遍接受的准则像这种租赁关系中房客把房东东西弄坏的,默认做法就是从押金里扣除。(如果房客不同意扣除的数额,你们再去商量或者上法庭)。 举个例子,如果房客把你地板弄坏了,你难道要她把地板拆走,个你装新地板?还是叫她配个数额更加对双方合理? 你说到如果给你钱你就要自己去买,其中会有时间损失和运费等。那如果你电饭锅是只有日本才有得卖,而且不可以邮购,难道你还要房客给你机票钱专门去日本买?当然没有哪个人会这么建议。但是这就凸现出了以物赔物的复杂性。 所以,一般这种纠纷很简单,默认就是陪个价值。双方无法统一价值的话,去法庭吧。 至于你在另外一个回帖里说到的,要房客去买个新的一样的锅子,让她用半年,有了折损,再给你。只能凸现了,你其实是在犟,把自己感情搅和到了里面。既然都要再见了,就不要把事情复杂化了。下次不要租就是了。
确实我在犟,钻牛角尖
我明白你的意思,不是针对我,只是从专业的角度分析这件事上经济方面的可能性。
我也明白我确实失去的跟全新的有一定差距,就像买电器的店全新的货没了,如果你要买展示品还能打个九折。
我真的就是心里的坎过不去,固执的觉得我不应该花额外的代价来拿回跟我原本的差不了很多的东西,换个人可能我都不会这样,也许只是因为是她干的,而且同样的事情已经第二次发生了。
我还没去买锅,还没有跟她拿钱,离她搬走也还有十多天,我接受你的理论,我也试着在走过那道坎,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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