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麻烦的租客啦,好纠结,求各位达人给予意见遇到麻烦事啦!现在没有合约啦,双方都不肯让步啦,求大家指点我应该怎么做?
2015年自己手头紧为了省点中介费在某论坛发帖租房给别人,(一个新加坡的老头子A 年龄已经快70啦和一个中国的女孩子带个小孩我在这里称B吧,她的年龄应该是70末80初的. 这个关系我也不想结束啦. 哎......
当时合约是2015年跟A签约的,押金也跟A拿的. 2016年已经到期啦!当时房约都是跟A签的,里面提到了如果不租,请提前3个月以上通知我.
现在情节来啦,2017年啦,合约已经到期啦,B忽然有一天打电话来说,B跟A男朋友分手啦,以后拿房租直接跟B拿钱,当时B在短信当中说合约继续生效还会租到明年12月,我也是因为个人原因忘记签新的合约. 在这个拿房租的几个月当中,这个B一直都很麻烦,而且有一次我去拿房租的时候是半夜啦,我正好人在停车场,居然又看到带了另一个男孩子回屋,我当时觉得这个租客品质不好,也打算不租给她啦,后来想到找房客也麻烦的事情都算啦!人家私生活乱也不在我的管辖范围以内.
上个礼拜,B忽然短信要求我降价房租,我不同意便宜,然后她也没回复,估计找别的房子去啦,隔天她可能是找到了便宜的房源啦,直接说不租了要回国啦. 我也认啦,心想3个月 (more...)
其实只差15天罢了
没必要难为租客了。如果是组屋的话,没有合同的话应该也没有通知hdb,本身就是非法出租。如果是公寓的话,短期出租也是不允许的,似乎还有jail term,总之不管租客把这个事情报到HDB,URA,IRAS还是police,最麻烦的都是屋主,她最多损失押金罢了,屋主担的责任其实更大。B没有合同是根本不应该住的,这个是屋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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