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几个月通知搬走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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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滚雪球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187) 发表:2017-11-16 18:29:37  楼主  关注此帖
提前几个月通知搬走并不重要
关键是一开始说好了下家应该是谁找呢?找不到的话租金谁付呢?有微信截图做证据的话就可以把押金都要回来了。你的微信截图只是说了可以在客厅放东西,并没有说清楚谁需要找下家。

如果完全没有说清楚的话,而且你们的名字也不在合同里面,就看有没有去警察局更新住址了。如果更新了住址可以被理解为是大家合租的,那么找人接盘的责任就是你。如果完全没有更新地址的话属于黑租客,不应该承担继续找租客的责任。

以上说的所有行为都没有法律依据,因为都不合法,只不过是courtesy罢了。就好像有人去美国餐馆吃饭不肯给小费,你其实只能瞪他,但是没有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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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滚雪球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187) 发表:2017-11-16 20:00:31  2楼
这么说关键就是在于事前怎么说的自己曾经也租房十年了,好在没有遇见这个问题。 如果事先说好了谁找,那就责任分明,没的说. 如果事先没有提过,我之前搬进来前说过短租,提前两个月通知。你也没有说什么。后来我也做到了。外加我也不是租房的primary team, 不觉得我有必要帮你找下家呀,不管我的IC地址有没有改。 只是个人看法,也好奇market practise.
我个人觉得作为给押金的那一方有责任把各种事情都问清楚
不可以assume,如果不清楚就不应该交押金,既然随随便便就把押金交了就应该做好被扣掉的准备。我记得我刚来新加坡租房的时候第一次也是二房东,不过我们一开始就说好我不管长租短租,搬走的话都是我找下家。后来我搬走的时候懒得帮忙找就直接说押金不要了,二房东最后自己找了房客同时还把押金全部退给了我(没有折旧费没有空调清洗费)。所以我一直认为market practice就是不说的话二房东就会认为你会帮忙找下家,二房东人好加上市场好的话就一分钱也不会扣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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