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身处地地思考——如果我处在开枪警察的位置,我恐怕不会只开一枪。
这不是对付暴徒的问题,这是行使无限制私人防卫权救那个遭受严重暴力袭击的警察。
警察首先是人,然后才是纪律部队。
如果我处在开枪警察的处境
大兄弟你太仁慈了,我的话子弹早已打光,眼前剩下的只会是子弹壳和几句倒地的尸体,至于想状告我误杀还是谋杀?一同事都被打到在地被人各种砸了,不开枪搞不好自己也得趟下去,跟我扯对方是学生才18岁扯人道主义?恐怖分子的那些用孩童绑炸弹的手段看过不?就因为是孩童不能射杀得自己先挨一炮再行动?那些律师法官只会逼逼的那就公平点,先让我找几个人几根棍子殴他们一圈再决定改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