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都不明白?人家不相信你的司法制度啊。台湾多次要求香港通过其他方式引渡陈某,并不是没有其他办法,但是香港就是没有反应,过了几年突然想起要搞这个引渡法了。
你是真傻还是装糊涂
23条和引渡条例是香港的法例。最后的执行和裁决权在香港。而且二十三条有什么错,中国的土地上说普通话唱国歌都会被打,这还是中国么?这和旧社会的租界有什么两样?你愿意回到那个时代去当亡国奴,我不愿意。我反对任何分裂国家行为。香港是中国的土地,一国两制的前提是一国,这个不容模糊。没有一国,少在那里争取两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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