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公证只确认签字真实不能也无法确认财产归属和特性 -如果用使馆盖过章就说房子是你的,显然是想多了
当初我们卖方有几个人, 只有一个人签了委托书,其余的继承人全部签放弃继承权/财产所有权声明书 -公证认证只是证明这个声明书是真实有效的, 至于房产归属,原来是谁就是谁的-这样比较简单
当然其他文件还是需要,产权证,出生公证,国籍变更证明。。。。好多
要不可以问问专业律师
-我们是顺利卖掉了 原来认为无法处置的屋子 -无论出租,出售,甚至捐献都做不到。-因为产权人去世好多年了。
关于继承卖房是这样搞的
除了一个人以外,其他人放弃权利 -办理继承公证,由此人继承
然后房产继承过户给此人 -办理新房产证
此人再委托在国内的代理人,卖掉此房
由于牵涉到不同国家,极其麻烦
还需要信任和自家的协商 -毕竟放弃的最后可能真的什么都拿不到,但是如果不放弃就更麻烦,什么都办不了
然后房产继承过户给此人 -办理新房产证
此人再委托在国内的代理人,卖掉此房
由于牵涉到不同国家,极其麻烦
还需要信任和自家的协商 -毕竟放弃的最后可能真的什么都拿不到,但是如果不放弃就更麻烦,什么都办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