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脸小白的陪审员记陪审员 这个炫词 最开始是通过美国电影认识的。看着电影里 能够决定人生死的陪审员,再配上紧张的情节与推理,总觉得他们好炫酷。但是对这个模糊的概念并没有什么深刻的理解, 毕竟我一直生活在没有陪审制度的国家里,”纸上得来终觉浅”。没想到的是,人生让我“绝知此事要躬行”, 我居然被随机抽中做了回纽村刑事案件庭审的陪审员,全职陪审了两周,让我通过深度参与的方式了解陪审制度,这个英美法系运行的基石之一。
小白陪审记
两个月前,我收到了法院来信,一边拆信一边想, 自己这是犯了什么严重错误了,以致法院要给我发信。拆开一看,是 Jury Summons, 这是什么?仔细读下去才知道是 陪审候选人召唤。信里说,我被随机抽中去做陪审员候选人。这是公民义务。大概需要一到两周时间。没有强烈理由不能拒绝。信里有一句震撼了我:如果没有合适理由不应召的话,可能被逮捕后,再押去法庭做陪审员。这。。。还有这么强扭的瓜去做陪审员的?
作为良好市民的我自然马上就回复,好的,我十万个愿意去,两个月后必去报到。(不要来抓我去,😓)
关于陪审员的庭审时间对工作的影响,有官方指导,公司必须给陪审员陪审假(Jury Leave),不消耗年假,建议照常打薪水。一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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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的选拔,对母语为非英语的人有硬性要求吗?
对母语为非英语的人,能确保在法庭上能完全准确理解每一个单词每一个句子的意思没有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