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脸小白的陪审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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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qfp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4006) 发表:2022-09-05 16:23:29  21楼 
必须提醒下版主:没想到这个文章发在我的草根公众号上,没活过20小时。彻底不知道触犯了哪条。但是版主如果想删就删吧。
这不是屁民应该谈论的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屁民服从就行了。讨论就越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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