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是典型的受害人‘有罪’论不过,不稀奇,有这样观点的人(不理解法律逻辑的人)很多,我随便举个例子,貌似是网上有人说过的:
一个女生,正常人,但是年轻爱美,穿的衣服比较性感,晚上一个人走路回家,选择了一条比较近但是没有路灯的小巷子,结果被人强奸。
有人就会说:女生一点责任没有? 1.平时不知道穿保守点?如果保守的话,没准就只是被劫色 2. 明知道那条路没路灯,还走那条路,这不是明摆给犯罪分子机会?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
你觉得,法理上站得住脚么?
更正“穿保守点,只是被劫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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