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所谓通知政府和工会都不是强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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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神探福01234567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25) 发表:2024-01-05 14:47:35  楼主  关注此帖
问题不是补偿多少,是大规模裁员却没有事先通知人力部和工会,而这是政府要求的
幼稚,所谓通知政府和工会都不是强制性的。
https://www.3ecpa.com.sg/zi-yuan/xin-jia-po-di-ren-li-zi-yuan-yu-yi-min/zai-xin-jia-po-di-zhong-zhi-gu-yong-huo-cai-yuan-zhi-nan/?lang=zh-hans

裁员
在新加坡,裁员是终止雇佣关系的一种,也许是由于员工职位的冗余,或员工人数冗余。当公司决定停止公司运营,或正在进行大规模重组或出售其部分业务时,裁员的情况就会发生。无论原因是什么,新加坡的所有雇主都被建议(并且应该)要明智和负责任地管理裁员事宜,特别是如果公司加入工会,更要注意。

A. 裁员通知

建议所有雇主通知劳工部有关裁员事宜,虽然并不是强制性需要通知。最重要的是,雇主必须向受影响的员工发出裁员通知 – 该通知期限应与双方同意的合同条款保持一致。如果没有事先约定的通知期限,那么就应用雇佣法令的条规。

B. 裁员福利

在新加坡,因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员工(适用于服务公司至少三年的人)应获得一些裁员补偿。

雇佣法令并没有规定这种裁员福利的性质或数额。换句话说,裁员福利是基于雇员与雇主之间的相互协议而作出的。在新加坡,通常的做法是雇主支付特别被裁的员工,数额是该名员工每年2周至1个月的薪水。虽然雇佣法令规定,在公司服务不到三年的雇员无权享受裁员福利,但公司可以提供特惠金(取决于其财务状况)。

裁员福利和特惠金无需缴付公积金(CPF),而裁员的款项则不征税。话虽如此,根据新加坡所得税法令,补偿薪水和过去的收入可以纳税。

不过,裁员是新加坡公司最后才采用的手段,因为公司总是可以采用一些不同的方案来解决问题,例如:实施更短的工作周(更短的工作时间/工期)、临时裁员、灵活的工作安排以及选择将人力调动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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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神探福01234567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25) 发表:2024-01-05 15:06:22  2楼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洋洋洒洒一大篇,好像在反驳什么,但内容却和反驳的那几个字没多大区别
会看华文吗?建议所有雇主通知劳工部有关裁员事宜,虽然并不是强制性需要通知。
卫生部建议你别抽烟,不能强制你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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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神探福01234567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25) 发表:2024-01-05 15:09:25  3楼
如果公司没有对这些行为做出一些补救措施,间接性处罚应该是有的。人力部可能认为公司对员工不公平,从而减少准证批准额度。
跨国公司同样可以认为新加坡法令不友好
不把分公司设在新加坡。想当年,老李求爷爷告奶奶才拉来多少跨国公司,奠定新加坡腾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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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神探福01234567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25) 发表:2024-01-05 15:21:52  4楼
对啊,我不会看华文。你洋洋洒洒一大篇,不就是和我说的那两个字一样吗,政府 "要求" 。
建议和要求两个词义不同吧?
还说会看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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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神探福01234567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25) 发表:2024-01-05 15:23:22  5楼
对啊,我不会看华文。你洋洋洒洒一大篇,不就是和我说的那两个字一样吗,政府 "要求" 。
卫生部建议你别抽烟,能要求你不抽烟?
一大把年纪,重新学习下华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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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神探福01234567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25) 发表:2024-01-05 15:26:01  6楼
看看英文区别 Advised vs Required
No matter what the reason is, all employers in Singapore are advised (and expected) to manage the retrenchment matters wisely and responsibly, especially if the company is unioni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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