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效吗? 新框架12月16起生效 钓鱼骗案中金融与电信公司把关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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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ingni2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630) 发表:2024-10-25 10:22:16  楼主  关注此帖
会有效吗? 新框架12月16起生效 钓鱼骗案中金融与电信公司把关有责

新框架12月16起生效 钓鱼骗案中金融与电信公司把关有责

在这项框架下,金融机构必须实时进行诈骗监控,检测诈骗者企图在钓鱼骗局中迅速转走账户大量资金的交易。(示意图/iStock)
在这项框架下,金融机构必须实时进行诈骗监控,检测诈骗者企图在钓鱼骗局中迅速转走账户大量资金的交易。(示意图/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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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和电信公司为诈骗案共同负起责任的框架,将从今年12月16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若被发现有失责,须对受害者作出赔偿。

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必须遵循一项新的措施,实时进行诈骗监控,检测诈骗者企图通过钓鱼骗局,迅速卷走账户大量资金的交易。若可疑交易的数额超过2万5000元,银行必须向客户发送通知,并且阻止或冻结资金至少24个小时,以及阻止其他与诈骗者有关的交易。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星期四(10月24日)发表文告作出宣布。共同责任框架(Shared Responsibility Framework,简称SRF)阐明业者在降低消费者陷入钓鱼骗案的风险时应履行的责任。

银行和电信公司支持这项框架

受框架约束的金融机构包括星展银行、大华银行和华侨银行等在本地经营的国内外银行,以及支付服务提供商如Grab、YouTrip和Revolut。社交媒体平台不涵盖在内。

新加坡银行公会随后发表声明,公会和旗下银行成员对框架表示欢迎,并将致力于维护该框架的原则,扶持诈骗受害者。

与此同时,M1、新电信、星和和SIMBA在另一份声明中指出,主要移动网络业者已落实这项框架中对电信公司制定的职责。

针对共同责任框架的公众咨询活动从去年10月25日展开至12月20日,当局在这期间共收到72个反馈。整体而言,受访者对这项框架表示欢迎,并且支持通过这方式更好地保护消费者。

规定银行实时进行诈骗监控是在咨询活动中收集到的建议之一。

金管局副局长(金融监管)何恒心说:“随着这项新的诈骗监控职责的落实,一些零售客户在进行较大金额的交易时,可能会遇到更多不便。这当中产生的额外摩擦是为了保护客户免受未经授权的巨额交易的影响。”

原先寻求公众咨询的框架只规定金融机构履行四项责任,即须确保激活密码生成器需要至少12个小时才能生效;激活密码生成器和进行高风险交易须发送通知;发送对外转账交易的通知;提供全天候的管道和自助功能,让消费者立即阻断未经授权的交易。

金管局给予业者六个月过渡期 落实新举措

新措施要防止的是账户没有授权,大量资金就被转走的情况。这保护措施的前提是,受害者在陷入钓鱼骗局之前,账户余额至少要有5万元,而诈骗者在24个小时内转出其中逾50%的款项。

有鉴于之前提出的框架并不涵盖这项新措施,金管局将给予业者六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金融机构未能履行诈骗监控责任,就得向受害消费者进行赔付。

这项框架是按照“瀑布式模式”(waterfall approach)来追究责任。发生钓鱼诈骗案时,银行须负起第一层把关责任,因为它们在防止资金被诈骗流失扮演关键角色。它们若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就须赔偿受害者。

如果调查结果确定银行履行了所有责任,就会审查负责第二层把关的电信公司,若发现有失责就得赔偿。倘若银行和电信公司都没失责问题,消费者须自己承担损失。如果不满银行的调查结果,消费者可向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FIDReC)申诉。

根据这项框架,电信公司也须确保只有授权供应商能够发出挂有发送者身份的短信;阻断来自未授权供应商发送这类短信;实施反诈骗滤镜,阻断含有钓鱼链接的短信。

框架不涵盖所有欺骗案

必须注意的是,这个框架并不涵盖所有欺骗案,例如投资或爱情欺骗案,因为受害者是有意识地汇款给骗子。涉及恶意软件(malware)和恶意广告(malvertising)的欺骗案也不包括在框架内。

资媒局副局长谢爱玲指出,当局与电信公司紧密合作,让发送短信作为金融机构在进行数码银行交易时采纳的官方渠道。自去年以来,通过强制性的短信发送者身份登记系统,以及反诈骗滤镜等措施阻止的短信超过2000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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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ingni2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630) 发表:2024-10-25 10:23:14  2楼
银行电信业者欢迎共责框架 携手当局援助坠钓鱼骗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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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angoh (等级:8 - 融会贯通,发帖:2389) 发表:2024-10-27 15:58:18  3楼
银行电信业者欢迎共责框架 携手当局援助坠钓鱼骗局者https://www.zaobao.com.sg/news/singapore/story20241024-5242124 感觉不合常理啊。
什么不合常理
你觉得这个框架推出前,政府会没跟电信和银行的管理层开过会,签过内部同意文件?

银行和电信自己都同意了,你不同意?是这个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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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ingni2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630) 发表:2024-10-28 09:51:55  4楼
感觉就是让电信和金融机构,免去潜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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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请别问我是谁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02) 发表:2024-10-29 10:35:12  5楼
这样找银行要求提供physical token会被拒绝吗?
若是银行拒绝给个人提供physical token因此而导致的骗局或损失能证明是银行失职吗?
以前怕电脑病毒给了physical token ,没有说在电脑上再安装一个程序进行二次验证就行,现在手机也不是完全安全的,为啥银行不愿意提供?说到底就是监管不给力银行想省钱。
当然有人会说手机直接验证有多么多么方便。但对于提出担心愿用便利换安全的,银行也不愿意提供physical token只考虑自己的成本就很糟糕。 比如若是写信并且保留证据,自己要求银行提供physical token来确保安全但被银行拒绝,之后若是被人非法转钱能不能说是银行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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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ingni2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630) 发表:2024-10-29 10:46:22  6楼
这样找银行要求提供physical token会被拒绝吗?若是银行拒绝给个人提供physical token因此而导致的骗局或损失能证明是银行失职吗? 以前怕电脑病毒给了physical token ,没有说在电脑上再安装一个程序进行二次验证就行,现在手机也不是完全安全的,为啥银行不愿意提供?说到底就是监管不给力银行想省钱。 当然有人会说手机直接验证有多么多么方便。但对于提出担心愿用便利换安全的,银行也不愿意提供physical token只考虑自己的成本就很糟糕。 比如若是写信并且保留证据,自己要求银行提供physical token来确保安全但被银行拒绝,之后若是被人非法转钱能不能说是银行失职?
放心好了,个人是肯定告不赢银行的。
最多是银行出于好心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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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ingni2 (等级:11 - 出神入化,发帖:11630) 发表:2024-10-29 10:47:17  7楼
放心好了,个人是肯定告不赢银行的。最多是银行出于好心赔你。
真担心手机安全,可以专门拿一个手机跑网银,
或者安装一个虚拟机,在虚拟机里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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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i9h3ad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911) 发表:2024-10-29 18:20:15  8楼
脑子不行,什么框架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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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好人 (等级:9 - 已有大成,发帖:3433) 发表:2024-10-29 18:38:40  9楼
这样找银行要求提供physical token会被拒绝吗?若是银行拒绝给个人提供physical token因此而导致的骗局或损失能证明是银行失职吗? 以前怕电脑病毒给了physical token ,没有说在电脑上再安装一个程序进行二次验证就行,现在手机也不是完全安全的,为啥银行不愿意提供?说到底就是监管不给力银行想省钱。 当然有人会说手机直接验证有多么多么方便。但对于提出担心愿用便利换安全的,银行也不愿意提供physical token只考虑自己的成本就很糟糕。 比如若是写信并且保留证据,自己要求银行提供physical token来确保安全但被银行拒绝,之后若是被人非法转钱能不能说是银行失职?
如果你坚决要求physical token的话
银行会给的,不行的话就说投诉给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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