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不清了:如果朱或徐的手中没有委托书及产权证是办不了过户的.受委托人拿着委托书就相当于本人去办了(有委托书当然相当于业主到场,要不然要委托书做什么?)非法过户好像也算不上,因为有委托书有产权证,手续合法.
既然你没看过那份公证书,你怎么能断定有人将无委托权改成有委托权,又怎么能断定不是朱在原来的公证书的空白处加了内容,去国土局过户给徐了(相当于你开了一张一万的支票没写整别人加了9999银行是没办法的).这样的话并不要转委托权,而且所有手续合法.(除了朱改公证书外.) 如果仅仅是朱改了公证书,就和公证处没关系了.
即使有人将无委托权改成了有委托权,那么谁改的?委托书在朱手上,只有那份有你们三人的签名,公证处要再出一份也没有办法(因为他们没有你们三人签名原件,签名原件只有朱的那份上有.)
朱的委托书还在吗?应该是不在了吧
朱为什么将你的产权证压给别人?
想想吧不要自己就断定--公證處是罪魁禍首
整件事情經過(已經幾年〕我參與其中,我當然非常清楚。
我真的沒有氣力跟你爭辯,請你高抬貴手,
在做公證的過程,我一遍又一遍的回憶不知道多少次,終于理清楚他們是怎樣做到的,你真的不清楚,請不要再以這種方式來傷我了,我絕不可能是那種出了問題去追究別人錯誤的人,如果這位朋友那怕只好奇心,我也歡迎你用EMAIL的方式詢問個清楚,而不要在這邊做無謂的指責和篡測
謝謝了。
在做公證的過程,我一遍又一遍的回憶不知道多少次,終于理清楚他們是怎樣做到的,你真的不清楚,請不要再以這種方式來傷我了,我絕不可能是那種出了問題去追究別人錯誤的人,如果這位朋友那怕只好奇心,我也歡迎你用EMAIL的方式詢問個清楚,而不要在這邊做無謂的指責和篡測
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