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Bukit Panjang的HDB,预付了押金给了中介,我方也签了LOI,可是还是被房主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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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洋暴雪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2818) 发表:2015-05-11 08:45:17  5楼 
个人观点是只要没有签Tenancy agreement,在这之前屋主是有权不租给你。LOI不算法律文件。每个中介公司的都大同小异,里面没有涉及屋主反悔的责任,租客倒是有很多限制。签了LOI以后,屋主反悔也只能算道德问题,只要退回good faith deposit,没有可能会追究法律责任。但租客不一样,如果签了LOI再返回,good faith deposit 会被没收,但也不用担心屋主不会再追究其他损失和法律责任。
关于Deposit
普通法默认收钱方违约双倍返还,付钱方违约则Deposit没收。我挺好奇你们提供的合同条款是怎么草拟的,方便的话拿来研究下。
当然,前提这个钱是Deposit。法律上有争一笔钱是deposit还是partial pre-payment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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