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求助】南洋暴雪讲法律之六 - 放心,结婚了财产不会“充公”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社会百科 | 本帖共有 86 楼,当前显示第 31 楼 : 从楼主开始阅读 : 本帖树形列表 : 返回上一页
作者:南洋暴雪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2818) 发表:2015-11-19 10:28:39  31楼 
还是看不懂虽说在新加坡,财产“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看起来归属权不同,但根据这个: “a. 无论婚前婚后,夫妻双方各人或共同获得的,要么用以婚姻生活相关目的,要么在婚姻存续期间由夫妻中一人或两人共同使其增值的财产。以及 b. 其他任何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中任何一方获得的财产(馈赠和遗产继承除外)。” 结果不还是一样(要拿出来分配)吗? 根据a, 比如甲婚前有一笔存款20万,就算存在银行不动每年也有利息,这也算婚姻存续期间由夫妻中的一人使其增值(利息)了吧? 要是甲拿出来投资股票增值更多就更逃不掉了对吗? 根据b, 像隔壁帖子提到的妻子一人名下的存款虽然归属权是妻子(根据第二条提到的财产归属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但还不是仍然属于婚内财产要拿出来分配? 求解惑
关于a
增值不是指拿利息。增值之价值发生重大变化。
比如房屋经过10年从1M变成2M这样。
关于b.
我写着文想说的就是“拿来参加分”和“能分到多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要假设分就一定会损失。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本帖共有 86 楼,当前显示第 31 楼,本文还有 N-1 层楼,要不你试试看:点击此处阅读更多 >>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