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问题】转帖:交流站:不应允许同时拥有私宅和组屋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社会百科 | 本帖共有 74 楼,当前显示第 13 楼 : 从楼主开始阅读 : 本帖树形列表 : 返回上一页
作者:zy60013833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556) 发表:2024-01-11 17:08:28  13楼 
要交ABSD呀那个不是白给国家的吗?
Owner Occupier就行
有意向这么做的都这么准备的。
就算原来没意识到,我知道很多人都是卖掉自己hdb,再买一个hdb,然后趁机改成这个模式。就是多等五年。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本帖共有 74 楼,当前显示第 13 楼,本文还有 N-1 层楼,要不你试试看:点击此处阅读更多 >>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