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问题】转帖:交流站:不应允许同时拥有私宅和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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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usubudo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638) 发表:2024-01-12 00:03:13  23楼 
如果真实行这个,之前交的ABSD
政府要退吗?
写早报交流站的这个文章的人可能压根就不知道有ABSD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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