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问题】转帖:交流站:不应允许同时拥有私宅和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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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htxc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4837) 发表:2024-01-12 17:31:51  61楼 
我可不觉得ok我同意作者的观点。15个月确实没有解决问题,反而给置换者带来麻烦。 还有一种可能,政策制定者暗搓搓的针对了新移民,因为本地人可能可以去父母亲戚那边凑合一年半载,而新移民通常没这个条件。
这个政策其实类似于PR卖HDB买condo
公民可以先买,在限定时间内卖掉即可,而PR就只能先卖掉才能买。平白无故多出的这个gap,对控制房价毫无作用,无非就是恶心了一下PR。

现在只不过把这种恶心人的政策扩大到SC群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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